金钟岭片区地下管网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03
发布于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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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岭片区地下管网综合整治工程

初步设计招标

(招标编号:H2*开通会员可解锁*01 )

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人:兰溪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2026 年 09 月 03 日

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27

第 四 章 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9

第 五 章 服 务 标 准 和 要 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3

第 六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1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钟岭片区地下管网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招标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

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兰溪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展图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 14022 万元,其中工程费约 11305 万元,主要工

程内容为:改造 DN200-DN400 排水管 2.8 公里、DN300-DN400 排水管 0.38 公里、DN400

排水管 0.9 公里、

DN500 排水管 0.45 公里、

DN400-DN800 排水管 4 公里;

改造 DN600-DN1800

雨 水 管 0.118 公 里 、 DN500 雨 水 管 0.425 公 里 、 DN1200-DN1500 雨 水 管 0.38 公 里 、

DN200-DN1200 雨水管 3.5 公里;新建 DN200-DN300 排水管 13.5 公里;新建 DN200-DN600

雨水管 12.5 公里;改造解放路至云山路段,长约 500 米,宽 23 米;改造中山路(劳动

路-延安路),长约 420 米,宽 16 米;改造人民南路(劳动路-延安路),长约 380 米,

宽 24 米。本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初步内容,具体需投标单位开展研究论证,选择合适方案

确定最终设计规模及内容。

2.2 项目地点: 兰溪市云山街道 。

2.3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深度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概算

编制;并做好与后续施工图设计单位的交底工作,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 计划服务期:3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6 设计工作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做好与后续施工图设计单位的交底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

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3.2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

力。【适用于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资质的招标项目】

2

3.3

□自

日以来承接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外省勘察设计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

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和给排水专

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拟派项目总监具有

资格,且满足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要求。

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

企业(或投标人分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的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

纳证明材料】。

(三)其他: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失信、暂

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

放。

5.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自行下载。

5.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9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6.2 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投标人应使用钉钉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开标直播群,

开标全过程将在钉钉群中进行直播。钉钉群号:*开通会员可解锁*2。

3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兰溪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溪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代理机构: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溪市星辰路 1 号

地址:兰溪市振兴路 508 号,总部大楼主楼

23 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人:龙晓云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龙晓云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邮箱:397628561@qq.com

2026 年 09 月 03 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兰溪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兰溪市星辰路 1 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溪市振兴路 508 号,总部大楼主楼 23 楼

联系人:龙晓云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397628561@qq.com

1.1.4

项目名称

金钟岭片区地下管网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招标

1.1.5

项目地点

兰溪市

1.2.1

资金来源及比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比例:财政资金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服务期

详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应具备

承担本招标项

目资质条件、能

力和信誉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

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9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1.11

招标项目是否

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 资质范围以外的内容 。

5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其他

2.2.1

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6 年 09 月 06 日 17 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

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 交 方 式 : 通 过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ggzyjy.jinhua.gov.cn/提出。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 标 人 对 投 标 人 疑 问 统 一 在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进行解答,如需修改招标文

件内容的,应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补

充文件。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自 行 关 注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ggzyjy.jinhua.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

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补充文

件发出的形式

及时间

以 招 标 补 充 文 件 的 形 式 , 在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发布。如果补充文件发布的

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日,且补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1

投标文件的组

(1)投标函;

(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书;

(4)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5)资格审查资料;

(6)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

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3.2.2

投标最高限价

及让利区间

投标最高限价的计算方法: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发改价格[2007]670

号)中基准价法计算的

%为最高限价。【适用于监理服务】

☑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相

应计费标准的 50 %为最高限价。【适用于设计服务】

6

□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标准的

%为最高限价。【适用

于招标代理服务】

□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

通知》浙价服[2009]84 号序号

%为最高限价。【适用于

造价咨询服务】

□其他:

投标让利区间: 4 %(含)~ 7 %(含)。

注:1、投标让利以经投标最高限价为基数,若投标最高限价为固

定数值的,则中标价=最高限价*(1-投标让利率)【例:最高限

价为 100 元,投标让利率为 5%,则中标价为 95 元】;若投标最高

限价为费率的,则中标价=最高限价(费率)*(1-投标让利率)

【例:最高限价为按相应收费标准的 80%,投标让利率为 5%,则

中标费率为 76%】。

2、合同签订时,暂按 11305 万元为计算。初步设计费结算以初步

设计批复概算中的建安费为计费额,初步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按

40%计取,设计费用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3、本项目的设计费收费中专业调整系数按 1.0,工程复杂程度调

整系数按 1.0,附加调整系数按 1.0,在结算时不予调整。

3.2.3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应以下浮率形式报价,非折扣率。

2.招标人需说明的其他投标报价要求。

3.符合当地行业协会管理规定。

4.设计费报价包含:

⑴设计费报价包含本项目设计范围和内容相一致的全部设计费用

及其他必需的相关费用,包括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

技术的使用费、所有文本等提供的费用、后续服务中所产生的制

作文本、深化设计及组织调研、搜集资料的费用、专业深化设计、

设计变更增加费、专家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上述

限价范围内。

⑵投标人应考虑本工程在工程报批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

更、招标人因项目需要进行定制化设计的修改等的设计风险费用

增减,该方面的风险在报价时一并体现到设计费报价中。

⑶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比如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实施的“营改增”等)造成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增加,并

7

保证所开设计款发票满足工程建设所在地的税务主管部门要求,

中标后费用不作调整。

⑷技术服务人员工资、补贴、差旅、食宿等费用,以及电脑、打

印机、复印机、计算软件等设备和资料费等相关费用由设计人自

行支付。

⑸投标人应当考虑为了防范、化解、处理项目设计服务内可能出

现的服务期延长、政策风险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和税金。

⑹后续如果碰到因政策变化或需要深化设计的,由设计单位确认

并盖设计章,所产生的费用含在报价中,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 13500 元计取。

2.投标保证金形式: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代替。

3.4.3

(3)

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的其他

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其他:(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2)中标人拒绝配合招标人办理中标通知书事宜或拒绝签收中标

通知书;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注:如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按《投标保证金承

诺函》约定向招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1.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资格证明材料;

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4.《投标承诺书》及《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①项目负

责人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

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或投标人分

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的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的社

保缴纳证明材料】。

②外省勘察设计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或浙江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

8

③项目负责人按招标公告要求拟派,专业设计负责人(1 人)须具

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专业设计人员(≥3 人),

其中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

级及以上职称(≥2 人),具有市政道路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

设计人员(≥1 人);造价控制人员(1 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

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具备土木建筑专业)。

以上人员不得兼任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

证明材料。须将拟派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及人员证书放入资

格审查资料中。

3.7.3

(1)

电子投标文件

签字盖章要求

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

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

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

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

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证明材料

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4.1.1

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截止时间

2026 年 09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4.1.2

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平台

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4.1.5

电子投标文件

视为无效的情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2.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

3.其他:

5.1

开标时间和

地点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兰溪市振

兴路 500 号企业服务中心 4 楼开标室)。

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网 址 :

9

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

4.其他: 据《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浙

江省人民政府 412 号令)的要求,评标专家名单抽取确定之后,

在规定时间内开始评标,本项目评标时间 2026 年 09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

5.2

开标程序

1.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

2.由招标人在系统中发起解密。

3.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开标,并对每个环节的结果进行发布。

4.宣布开标结束。

5.其他: / 。

5.4

特殊情况处置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

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2.开标特别说明:

(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

投标文件。

(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

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3.其他: / 。

6.1.1

评审小组的组

□由招标人自行组建,3 人及以上单数;

☑由招标人代表 1 人、

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2

人。

设计项目招标人可邀请行业专家作为评审小组成员。

6.2

评标办法

1.☑综合评估法 1;

2.□综合评估法 2;

3.□区间让利法;

4.□双随机法。

6.4

中标候选人的

人数

不采用评定分离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依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

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

知(浙发改公管〔2023〕256 号)文,原则上按以下规定处理:

1.投标人少于 3 家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有效投标人为 1 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人。

10

3.有效投标人为 2 家时,若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评标委

员会应判定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根据判定结果,推荐 1 名中

标候选人或否决所有投标人;若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人。

4.有效投标人为 3 家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评标委员会

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人。

5.有效投标人为 4 至 5 家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评标委

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6.当有效投标人数为 5 家及以上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

评标委员会推荐 5 名中标候选人。

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

荐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上述均相

同的,由招标人代表用随机方式在开标现场确定。

8.列入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候选人总得分自动消失,中标候选人

排名不分先后。

7.1

中标候选人公

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公示期限:不少于 2 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

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2.1

确定中标人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其他: 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

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

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

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

7.2.3

☑定标会议地

点和时间

☑1.定标时间: 另行通知

☑2.定标地点: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开标

室(兰溪市振兴路 500 号企业服务中心裙房 4 楼) 。

☑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10 日内召开定标会

议。

11

7.2.4

□考察、□质询

□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

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

□2.□考察、□质询小组由

(3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5

☑定标委员会

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 5 人

(5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2.6

□现场面试

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

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的施工项目不

作持证要求)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现场提供

任命文件)参加现场面试。

7.2.7

☑定标要素及

具体内容

☑1.企业信誉;

☑2.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

☑3.评标结果;

☑4.团队现场服务能力;

□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情况;

☑6.价格因素。

☑7.其他:投标方案、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

☑定标方法

□1.票决法;

☑2.集体议事法;

□3.其他定标办法:

7.2.9

☑中标公告媒

介及期限

公 告 媒 介 :

金 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ggzyjy.jinhua.gov.cn/ 。

公告期限:不少于 3 日。

7.2.10

☑按原定标方

法确定中标人

其他情形:

(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二)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7.2.11

☑重新定标

其他情形:

(一)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二)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7.4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2%)。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

12

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注: / 。

8.1

重新招标其他

情形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

规模不符的。

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

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

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

设服务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

招标。

10.1

投标文件的

澄清、质询

1. 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

标人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通知发出后 10 分钟,逾期或未按要求

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为投标人不予回复

或确认。

2.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招标人可以否决其投标。

10.2

否决投标的

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招标人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

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法

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章的;

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

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整提交投标资料的;

5.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电脑(指硬盘号

或 MAC 地址相同)编制的;

6.未按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投标承诺书或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未按要求

填写;

13

9.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质量要求、服务期限要求的;

10.投标报价不在招标文件确定的范围内的;

1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业绩条件

(若有)的;投标内容不符合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招

标范围;

12.投标人被金华市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

内的;

13.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14.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1.4.4 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

形”的;

1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性内容。

16.投标人被“信用浙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17.其他: /

注:凡招标人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

对。

10.3

信用查询网址

1.信用浙江:https://credit.zj.gov.cn/

2.行业信用:

建设:http://jsj.jinhua.gov.cn/

交通:http://xyfw.jtyst.zj.gov.cn/

水利:https://rcpu.cwun.org/

10.4

特别说明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

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

2.价款结算方式详见合同。

3.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

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

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3.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以后,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5 份)

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或者盖章

并与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格式与水印码相一致)。

4.其他:/。

10.5

公证机构

浙江省兰溪市公证处;

地址:兰溪市府前路 68 号;

联系人:张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叶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10.6

知识产权

1.本招标文件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2.招标人有权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情况对中标方案进行

14

调整。

3.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设计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

媒介、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设计方案,所

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中标人支付费用。

4.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

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5.若投标人的设计使用了他人的专利,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

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

该方案成果。

10.7

拟派设计团队

其他人员要求

1、设计人必须确保投标书所列设计人员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本项目设计。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进行双方所有

事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该人员必须贯穿项目始终。

若由招标人组织召开的会议,项目负责人未到场的,按 20000 元/

次支付违约金。

2、其他设计人员应按需出席招标人召开的会议,若出席的设计人

员与拟派团队的人员不一致或无故不参加的,按 10000 元/次支付

违约金。

招标文件

15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服务进

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服务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若有),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

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招标文件

16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文件

17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

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2.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

介绍、答复,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

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增值税税金

的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 招标人设置的投标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

招标文件

18

超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范围。

3.2.3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

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

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

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

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

的,其投标失效。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

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补缴: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

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

19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

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的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投标人应按电子招标文件和补充招标文件(如有)内容,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

交易系统编制投标文件并生成电子标书。编制完成后上传至交易系统(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招标人在开标时间后进行一键解密。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

软件公司。不按本项规定制作的,视为无效情形。

②投标人应将最后一次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如

果要重新编制电子标书,无论是否修改了电子标书内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

新上传,新上传的文件会覆盖之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③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导入金华市公共

资源交易系统,造成招标人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视为无效情形。如经查

实属故意情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3.7.4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3.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

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7.5 其他: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标书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无法对电子标书进

行评审的,视为无效情形。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

上传是否成功的提示信息。

4.1.5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招标文件

20

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加

盖电子印章。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 评标办法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办法

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6.4 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7.2(A)不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招标文件

21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

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

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7.2(B)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7.2.1 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7.2.2 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3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7.2.3 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4 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

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4 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

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

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

7.2.4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5 规

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7.2.5 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

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

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

7.2.6 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

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7 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

7.2.8 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

(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

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

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8 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

7.2.9 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9 规定的媒介上公告

不少于 3 日。

7.2.10 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

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招标文件

22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10 规定的其他情形。

7.2.11 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11 规定的其他情形。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

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合同条

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

由牵头人递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

保证金予以追缴,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予以追缴;给招标人

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7.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招标文件

23

(2)经招标人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出现本章 3.3.3 项特殊情况,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4)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不再招标的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4 异议和投诉

9.4.1 异议

(1)投标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

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是投诉的前提,未

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投诉概不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先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对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事项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

出投诉,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应在规定期限提出,逾期概

不受理。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应当在开标系

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

记录或者制作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及时告知招投标监管部

招标文件

24

门并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9.4.2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

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

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

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

25

附表一:

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一)开标记录

序号 投标人

解密

情况

初步

审查

拟派项目

负责人(项

目总监)

投标保证金

承诺函

计划

服务

期限

质量

目标

投标让

利率

资格

审查

备注

最高限价

让利区间

评标基准让利率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招标文件

26

附表二: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组织招标的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为

。现确定你

单位为中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为

,中标让利率为

(中标价为

大写

),中标服务期为

,质量符合

标准。

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4 款规定向招标方提交履约担保。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盖章)

□交易见证单位:

(盖章)

该项目已进场交易

招标文件

27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1

一、评标程序

(一)初步审查;

(二)技术标评审;

(三)商务标评审;

(四)资格审查;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出具评标报告。

二、初步审查

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电脑(指硬盘号或 MAC 地址相同)

编制的,招标人否决其投标。

三、技术标评审(60 分)

由评审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优劣分别进行打分,然后取平均分作为该

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得分。计算结果保留 2 位小数。

评审项目

评审细则

投标人的设计方案

总体设计:对项目建设地城市排水现状情况、项目建设背景、

现状设施及存在问题有深入了解与分析,提出对本项目的理解

设计范围、设计内容。(6-10 分,缺项得 0 分)

给排水及综合管网(系统布置、管材选用、基础处理等)及其

他专业工程(如景观绿化布置的合理性)。(6-10 分,缺项得

0 分)

与沿线周边地块、已建道路或规划道路等合理衔接的综合布局

措施方案。(6-10 分,缺项得 0 分)

对工程实施难点和重点的理解与分析及解决措施:①对本项目

的难点和重点的分析是否全面、条理是否清晰;②对关键性技

术问题的建议是否合理、解决方案是否完整、经济、安全且措

施得力。(3-5 分,缺项得 0 分)

投资估算和成本分析:①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充分;②工程总投

资合理、各分项估算全面无遗漏、各类经济指标符合实际情况;

③成本组成合理、成本组成全面无遗漏、指标符合实际情况。

(3-5 分,缺项得 0 分)

招标文件

28

投标人履约能力及综合

实力

根据投标人市场占有情况、行业口碑情况及与本项目相似的服

务业绩情况、在招标人单位类似服务项目的履约能力情况,综

合考量后进行打分(打分区间为 10-20 分),然后取平均分作

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

四、商务标评审(40分)(适用于设计服务)

(一)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 约定的区间范围,随机确定抽取让利率 A%,A 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整数位、十分位及百分位由招标人通过现场随机抽取。评标基准让利

率=A%。

抽取规则:(1)抽取 A 的整数位,其值在 4、5、6、7 中随机产生;(2)抽取 A

的十分位,其值在 0、1、2、3、4、5、6、7、8、9 中随机产生;(3)抽取 A 的百

分位,其值在 0、1、2、3、4、5、6、7、8、9 中随机产生。

(二)报价分的确定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让利率等于评标基准让利率的得 40 分。

偏离评标基准让利率的,

每低于评标基准让利率 1 个百分点的扣 0.5 分,即报价得分=40-|投标报价让利率-评

标基准让利率|×100×0.5;每高于评标基准让利率 1 个百分点的扣 0.25 分,即报价

得分=40-|投标报价让利率-评标基准让利率|×100×0.25;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

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得分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

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五、投标人总得分计算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六、资格审查

招标人对投标人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推选(如总得分相同的,报价让利率高的

优先;如报价让利率也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用随机方式在开标现场确定),并按照

推选依次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产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 规定数量 个通过资格审

查的投标人。

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 10.2 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推荐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八、出具评标报告

招标人出具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

29

第二节 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

一、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二、定标组织

(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

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

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

会成员。

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

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

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三、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

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

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

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

招标文件

30

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

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

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

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 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抽签抽取 □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

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

选人作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

确定第

N 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

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

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

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

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

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中标候选

人不少于 2 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

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 1 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

□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

上逐轮淘汰 1 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 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

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

在中标人,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

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

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

□票决抽签法:

招标文件

31

□票决抽签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较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最终得票均须超过半数)

进入抽签环节,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时全部进入。投票过程中出现票数相同时,则采

用□抽签抽取 □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 □由招标人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确定进入抽签范围的中标候选人。

当得票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 N 时(假设此时得票超过半数中标候选人

数量为 n),按照前一轮得票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在得票未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中,

取“N-n+2”个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投票(在取第“N-n+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

的,一并进入二次投票),以每人投票支持“N-n”个中标候选人,直至确定 N 个得票

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定标委员会在上述 N 个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

人。

□票决抽签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逐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

上逐轮淘汰1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

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

N个中

标候选人,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

N个中标候选人。在最终

确定第

N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 □报价低者(报价相同

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 □

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进入抽签

环节的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在上述

N个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

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

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其他定标办法:

四、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

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

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

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程序;

2.定标委员名单;

招标文件

32

3.定标要素;

4.定标办法;

5.定标结果。

招标文件

3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5—0210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制定

招标文件

34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兰溪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3.工程内容及规模:

4.工程地址:

5.工程投资估算: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

2.工程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做好与后续施工图设计单位的交底工作 。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2026 年

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设计费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

定》(计价格【2002】10 号)设计收费标准的

计取。本项目专业调整系数为 1.0,复杂调整

系数均按 1.0,附加调整系数均按 1.0。最终设计费计费额按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的建安费为准,

初步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按 40 %计取。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招标文件

35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函及其附录;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

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

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并由设计人提交履约担保后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设计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

招标文件

36

发包人:

(盖章)

设计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址: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

话:

真: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间:

间:

招标文件

37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局制定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执行。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技术标准

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招标文件;

(6)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

(7)投标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

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

、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招标文件

38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1.8

保密

保密期限: 永久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无 。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名:

身份证号: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代表发包人负责本项目的沟通管理 。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7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 7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须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1)设计人应按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

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文件,对设计人范围内工程设计成果文件的质量全

面负责,发包人对设计文件的审查、会审及建议不解除或减少设计人对工程设计质量所负的责任。

招标文件

39

2)设计人收到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及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如发现任何错误、失误或缺陷,应

在 7 天内对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设计人对发包人的材料无异议。设计人对发包人提

供资料的理解正确性负责。

3)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4)提供主要材料清单(含概算价),同时须向发包人推荐不少于五家及以上同等档次品牌,

品牌档次定位应控制在经批复的设计概算内,所提供的供应商不能带有倾向性和排他性,并按发包

人要求适时参加材料选型事宜。

5)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经济资料。

6)设计人对于发包人提出的书面意见,应在 3 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7)在设计各阶段,设计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发包人及审查机构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政

府审查部门的评审意见修改工作或成果,进行设计深化、优化,不另行收费。

8)设计人应积极主动进行与项目有关的内、外协调工作,积极配合与规划、市政、交通等部

门和单位的协调,保证设计文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由于设计失误使得未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而

出现的反复设计修改工作设计人应在 5 天内完成。

9)如果设计人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任务,按本合同违约责任相

关约定处理。

10)如果设计人交付的文件或图纸不符合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和要求,发包人有权拒收,设计人

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5 天内免费将所有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给发包人,且文件交付时间仍

应符合本合同要求,否则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1)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规定。

12)设计人应保证,设计人交付的技术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权利

,发包人在使用该设计成果时,不会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商业秘密权的起

诉,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发包人在付清设计人各阶段设计费用后即拥有本工程所

有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并有权继续使用基于本合同取得的所有成果。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

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

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13)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作出重大修改、增减或删除。

14)在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人应充分尊重和理解发包人对设计提出的书面意见与要求,如

无充分的否定理由应尽快予以处理和实施。对合同没有约定的部分和没有描述的部分,双方应另行

协商。

招标文件

40

1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

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进

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

16)如本项目移交其他业主承建,设计人应继续履行设计人工作任务和义务,如有违约,按本

合同违约责任相关约定处理。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名:

执业资格及等级: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全权代表设计人履行本合同。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

负责人处以 5 万元违约金;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不可抗力、发包人要求更换除外),经发包人

同意并向行业监管部门备案后可进行更换,更换仅限一次;更换后的总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不得低

于原总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15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

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支付违约金 5 万元/次 。

3.3 设计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7 天 。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支付违约金三万元/次。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设计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

全部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

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

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设计人不得进行违法分包。

招标文件

41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4.2 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

,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的,设计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

的资质和能力。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设计

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设计

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及执业经历等。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分包申请书、分包人资质、拟签订的分包

合同等相关资料 。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由设计人支付。

3.5 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 。

4. 工程设计资料

逾期提供的责任:发包人提交上述文件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的,设计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工

程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5.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

5.1.2.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

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

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

。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如设计周期延长的可以

顺延,不增加设计费用。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按国家相关规定。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按国家相关规定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招标文件

42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按本合同附件约定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

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按本合同附件约定 。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 天。发包人未完成审核和

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设计人不得修订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否则由此引起的延误的损失由设计人

承担。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执行 。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1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

后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3 天内进行审

查并书面答复。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CAD(DWG 格式)版 1 份、CAD(

DXF 格式)版 1 份、PDF 格式 1 份。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2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7 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3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

文件。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人需按该审查意见修改设计

人的工程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应根据新提出

的发包人要求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不再向设计人员另外支付费用。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根据发包人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 。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 合同价格形式

(2)固定费率合同

招标文件

43

包含的风险范围:合同价已经包含为完成本合同可能的所有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10.4 合同价款支付

10.4.1 设计费支付方式:

设计费支付:初步设计批复后且经甲方认可后付设计费的 80%,施工图评审完成后付至设计费

的 100%。

10.4.2 设计费支付申请流程:设计人提出设计费支付申请及相应的计算依据,经发包人审核

确认后,按上述规定的支付方式向设计人支付。在每期设计费支付前,设计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交相

应款额符合现行税务政策与发包人要求的设计费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额的设计

费。

注:如设计人未严格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职责,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当期设计费,并保留对设

计人违约处罚从当期设计费中扣除的权利。

10.4.3 追加设计合同价款申请前设计人必须附上详细的依据、计算方式等书面材料报发包人

批准,最终批准后的酬金支付时间依据实际发生工作量双方将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10.4.4 履 约 保 证 金 : 设 计 人 已 向 发 包 人 缴 纳 履 约 保 证 金

, 履 约 保 证 金 的 形

式:

。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完成后 30 天内无息退还(扣除违约金)。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7 天内书

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3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 不需 (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

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仅限于本项目的使用 。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仅限于本项目的使用 。

招标文件

44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设计人自行承担 。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发包人单方面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发生法定、约定

事由或设计人违约除外)的;已开始设计工作的,根据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解决

支付设计费。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若设计人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除应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 30%的违约金,造成发包人其他损

失的,设计人仍应足额赔偿。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如设计人未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资料及设

计文件,每延误一天,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0 元/天,并赔偿相应损失。逾期超过 30

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设计费总额。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

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过错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

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

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设计人应当返还发包人全部已付款,并支付合同总价 50%的违约金,造成发包人其他损失的,设计

人仍应足额赔偿。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365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招标文件

45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兰溪市 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

人员到岗要求:

1、设计人必须确保投标书所列设计人员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本项目设

计。由项目设计负责人进行双方所有事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该人员必须贯穿项目始终。

2、若由发包人组织召开的会议,项目负责人未到场的,按 20000 元/次支付违约金。

3、其他设计人员应按需出席发包人召开的会议,若出席的设计人员与拟派团队的人员不一致,

或无故不参加的,按 10000 元/次支付违约金。

以上违约金直接从设计费中扣除。

附件

附件 1: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 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 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 4:工程勘察设计廉政责任书

招标文件

46

附件 1: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姓名

职务

注册执业资格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项目负责人

主要设计人员

招标文件

47

附件 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1

2

地形及基础资料

1

3

附件 3: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初步设计送审稿(含概算)

15

合同签订后

天内

2

初步设计正式批复稿

纸质稿按发包

人需要提供、电

子稿1份

初设评审通过后7天内

3

提供 CAD 图纸电子文件

按发包人需

要提供

4

5

招标文件

48

附件 4:

工程勘察设计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发包人):

设计单位(设计人):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 规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

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

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和市场活动的有关

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

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的规

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

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发包人的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

规定:

(一)不准向设计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

费等。

(二)不准在设计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设计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

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设计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设计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合

同有关的勘察设计业务等活动。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

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设计人的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

招标文件

49

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

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

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

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设计人

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设计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

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

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 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发包人单位: (盖章)

设计人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监督单位(盖章)

设计人监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0

第五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钟岭片区地下管网综合整治工程

2.项目建设单位:兰溪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3.项目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深度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概算编制;

并做好与后续施工图设计单位的交底工作,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4.工程投资估算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 27505 万元,其中工程费约 8118 万元。

5.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工程内容为:改造 DN200-DN400 排水管 2.8 公里、DN300-DN400 排水管 0.38 公里、DN400

排水管 0.9 公里、DN500 排水管 0.45 公里、DN400-DN800 排水管 4 公里;改造 DN600-DN1800 雨水

管 0.118 公里、DN500 雨水管 0.425 公里、DN1200-DN1500 雨水管 0.38 公里、DN200-DN1200 雨水管

3.5 公里;新建 DN200-DN300 排水管 13.5 公里;新建 DN200-DN600 雨水管 12.5 公里;改造解放路

至云山路段,长约 500 米,宽 23 米;改造中山路(劳动路-延安路),长约 420 米,宽 16 米;改造

人民南路(劳动路-延安路),长约 380 米,宽 24 米。本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初步内容,具体需投标

单位开展研究论证,选择合适方案确定最终设计规模及内容。

二、设计范围

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三、设计工作要求及内容

本次设计工作成果需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 年 4 月 10 日起实施的《市政

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的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四、设计依据

1、主要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设计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有最新的按最新标准执行)

(1)《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4-2021

(2)《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2016

(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

(4)《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41-2008

(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2008

(6)《城镇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G/TJ08-2110-2012

5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技术标:

(1)根据技术标评分条款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商务标:

(1)投标函;

(2)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2)投标承诺书;

(3)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4)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52

投标文件

技术标/商务标/资格审查资料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53

格式 1: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格式供参考)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

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

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54

格式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职务:

,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日期:

(注:此证明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55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日至

日(代理

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

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

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56

格式 3: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方的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让利

%为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

,服务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相应服务,质量要求: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合同服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招标人可补充其他说明)。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57

格式 4: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

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现自愿就

参加该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

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

格,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电脑

(指硬盘号或 MAC 地址相同)编制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

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3、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相应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若存在不到位的情

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

求。

4、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和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5、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黑名单

(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6、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7、承诺未被暂停或取消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投标资格。

8、其他: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条款)

9、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

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愿承担被执行失信惩戒并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的后果。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58

格式 5:

业绩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

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1

例如:企业名称或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例如:XX 项目

例如:XX 公

司等

例如:X 年 X 月 X

日完成投资额 X

万元的 XX 服务

项目等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等

例如:投标文

件第 X 页

2

……

备注:不填写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59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致:(招标人)

本承诺函作为(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对

(项目名称)

的投标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承诺。投标保证金金额按

计取。

我方承诺:虽然投标保证金没有实际交付贵方,但我方承担投标保证金责任,即当

我方发生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我方将在接到贵方实际补缴投标

保证金通知 7 个工作日内,补缴投标保证金,并承诺 3 个月内不参与限额以下工程建设

项目(含服务类)招投标活动。

如不补缴,我方知道将被取消与贵方所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并且还要对贵方承担赔

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本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的相关条款,并承诺 6 个月内不

参与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含服务类)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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