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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江州区特色农业品牌“江州优品”,提升江州区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质量与市场竞争力,推动食用菌、肉牛、水果、水稻、生猪、家禽、酸菜、鳗鱼、坚果等“10+N”特色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江州区农业发展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在崇左市江州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际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满1年以上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
立足林果蔬畜糖等江州区特色农产品资源,聚焦江州区“10+N”特色农业产业和优势资源,种类包括食用菌、肉牛、水果、水稻、生猪、家禽、酸菜、鳗鱼、坚果等特色产业,生产主体注册地、初级农产品及其初加工产品的生产基地、加工场所均在江州区行政区域内;初级农产品及其初加工产品、加工制品以江州区本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料,原料占比不低于80%。
1.农产品生产主体(企业或合作社)在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初级农产品及其初加工产品产地在江州区内。
2.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国家、自治区、崇左市失信主体名单;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3.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联农带农机制健全,对江州区乡村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带动作用。
1.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按规定开具、使用、管理承诺达标合格证,近3年内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检验结论均为合格。
2.产品效益好,具有近三年及以上市场交易行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自建或入驻国家(自治区级)追溯平台,执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3.产品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市场认可度高,具有稳定的产销渠道和一定的市场规模,近3年无重大消费者投诉和媒体负面曝光。
4.申报主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产品可实现产地、生产、加工、流通全环节追溯,追溯信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相关信息有效衔接。
1.获得县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等称号之一的优先。
2.种植类农产品优先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香港优质“正”印、“圳品”、欧盟认证等认证之一且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优先;畜禽类产品生产主体获得广西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等认定,水产类(鳗鱼等)产品生产主体获得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认定者优先。
3.市场开拓有力,产品在区内外市场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在全区乃至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拥有较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创新能力突出,拥有重大技术创新成果、承担过市级及以上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或拥有一定数量专利权的,并实现创造新的需求和新的市场。
5.乡村振兴工作中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健全、助农增收效果显著。
申报主体或产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报:
1.主体资格不合法、经营状态异常,或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2.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未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近3年内存在抽检不合格或发生质量安全事件的;
3.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4.未建立质量追溯体系,或追溯信息与承诺达标合格证信息无法有效衔接的;
5.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或在以往品牌申报、认证中存在不良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申报的情形。
1.申报主体须自主申报,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相关扶持资源,第三方中介机构不得违规代理本项目申报事宜。若有违反,将取消申报资格,记入农业品牌不良信用记录,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确保页面文字、印章、签名等实质性内容清晰可辨,各页面主要内容均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
3.申报主体须按本指南要求整理申报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或材料不齐全的,限期予以补正;未按要求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1.《“江州优品”申报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2.申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证、家庭农场认定证书等);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主体近1年的经营状况证明(如财务报表、销售凭证等),联农带农相关证明材料(如合作协议、农户增收证明等)。
1.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近1年内由具备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2.产品生产、加工相关标准文件,生产全过程记录台账(种植/养殖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加工流程记录等);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证明材料,以及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的相关佐证(合格证开具、使用、管理记录等);
3.产品获得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香港优质“正”印、“圳品”等认证证书,或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认定文件复印件(如有);
4.产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有),规范使用商标的证明材料(如产品使用商标的照片等)、品牌视觉识别系统设计资料(品牌L0G0、广告语等,如有);
5.产品宣传图片(3—5张,含产品特写、生产基地、加工车间等,分辨率不低于350dpi,电子版单独报送)。
1.自主申报承诺函: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不使用第三方中介违规申报,无本指南规定的不予申报情形,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
2.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合格,规范开具和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
3.廉洁承诺书:承诺在项目申报、评审过程中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评审专家实施贿赂、提供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本项目实行年度申报制,每年申报时间为5月1日—5月31日(含起止日),逾期不予受理;特殊情况需补报的,经江州区农业农村局批准可适当延长申报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申报主体向江州区农业农村局现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材料(刻录光盘或U盘),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网上申报及邮寄申报。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江州区农业农村局)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15:00-18:00
江州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资格初审,重点核查申报主体资格、材料完整性、产品是否符合申报范围、是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要求等。材料不完善的,一次性告知申报主体限期补正;未按要求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驳回申报申请并说明理由;初审合格的,形成初审意见,提交评审专家库进行专家评审。
1.江州区农业农村局从农业、市场监管、食品加工、品牌建设等领域组建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
2.专家组采用“材料评审+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审,满分100分,其中材料评审占40分,现场核查占60分;
3.现场核查重点核查申报主体的生产基地、加工场所、质量管理体系、追溯体系运行情况,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等,核实产品实际质量与申报材料一致性;
4.专家组形成评审意见和评分结果,评审合格分数线为80分及以上,评审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不合格的驳回申报并说明理由。
江州区农业农村局将拟认定为“江州优品”的申报主体及产品名单,在江州区政务公开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主体名称、产品名称、生产基地、评审得分等。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江州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江州区农业农村局将在收到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处理,并将核查结果书面告知异议提出方。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核查不成立的,由江州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江州优品”品牌培育项目认定结果并正式发布;对认定通过的主体和产品,颁发“江州优品”认定证书和标识使用授权书,认定证书有效期为3年,相关结果纳入江州区农业品牌培育重点名录。
1.“江州优品”认定证书由江州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印制,载明证书编号、申报主体名称、产品名称、生产基地、有效期、发证日期等信息;证书有效期内,申报主体名称、产品规格等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在变更后30日内向江州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2.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报主体可申请续评,续评需重新提交申报材料,按本指南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核,重点核查是否持续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审核合格的换发新证书,不合格的取消“江州优品”认定资格。
3.“江州优品”标识由江州区农业农村局统一设计、注册,获得认定的主体可在认证产品的包装、标签、宣传资料等载体上规范使用,标识需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配合展示,实行“一户一码、一品一码”管理,与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承诺达标合格证信息关联。
4.未经认定或认定资格被取消的主体,不得使用“江州优品”标识,不得在产品宣传中冒用“江州优品”名义。
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江州优品”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每年对获得认定的主体及产品开展不少于2次的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检,重点核查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追溯体系运行、标识使用等情况。
对监督检查或抽检不合格的主体,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15个工作日内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江州优品”认定资格,注销认定证书,收回标识使用授权书,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申请。
对获得“江州优品”认定的主体及产品,江州区相关部门给予以下培育扶持:
1.优先推荐申报自治区、崇左市农业品牌目录及各类农业产业扶持项目;
2.优先纳入江州区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重点名单,在广西农博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展会中设立“江州优品”专属展区;
3.享受江州区农业信贷、保险等金融扶持政策,优先获得农业担保贷款、产业保险补贴等相关服务;
4.优先获得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品牌推广体系建设的技术指导与服务支持;
5.在江州区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官方渠道进行免费品牌宣传,提升“江州优品”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
申报主体在申报、评审过程中或获得认定后,存在下列行为的,由江州区农业农村局取消其申报/认定资格,追回已享受的扶持资源,记入农业品牌不良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示;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江州优品”认定资格的;
2.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未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要求,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的;
3.擅自冒用、转借、伪造“江州优品”证书和标识的;
4.拒绝、阻碍监督检查或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害“江州优品”品牌形象的。
1.本项目申报、评审、认定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工作经费由江州区农业农村局统筹保障。
2.江州区农业农村局对本申报指南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参照国家、自治区、崇左市相关农业品牌培育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江州区农业农村局可根据江州区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结合相关政策要求对本指南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指南将向社会公布后施行。
附件:1.《“江州优品”申报书》
2.项目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3.自主申报承诺函
4.质量安全承诺书
5.廉洁承诺书
附件1
“江州优品”
申 报 书
申报单位:
申报地区: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申报时间: 年 月
崇左市江州区农业农村局
年 月 制
填报说明
一、请如实填写表格各项内容。
二、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此表须经各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四、请同时提交《申报书》和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生成目录,内容包括《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说明证明材料按《申报书》内容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jzsn2022@163.com 。
江州区农业品牌基本情况表
(*号为必填项,☑为方格打钩符号,可复制填报。)
| * 基 础 信 息 |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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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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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及联系方式 |
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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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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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类别 |
粮 油□ 畜 禽□ 水 产□ 果 蔬□ 中药材□ 食用菌□ 茶 叶□ 坚 果□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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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持有者 性 质 |
1.性质:行业协会□ 事业单位□ 政府机关□ 个人□ 企业□ 家庭农场□ 其他□ 2.国家级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社)□ 自治区级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社)□ 市级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社)□ 县级龙头企业(合作示范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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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品质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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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标准 体 系 |
使用标准□ 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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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追溯 体 系 |
1.质量追溯: 自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纳入自治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纳入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一年内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 证明材料(证书图片粘贴处,图片需作为申报书的单独附件,要求图片清晰) 2.性能指标、品质控制(包括但不限于本类产品的核心内容,以及与同类其他产品相比品质、口感、营养等优等情况等): 3.绿色生产:采用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生产方式□ 4.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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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认证 体 系 |
□1.地理标志认证 认证品名: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 □2.绿色食品认证 认证品名: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 □3.有机产品认证 认证品名: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 □4.富硒产品认证 认证品名: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 □5.其他认证(包括欧盟认证、其他国际行业认证如JAS、OCIA、KOSHER等):________ 认证品名:________有效期: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 □6.是否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7.是否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8.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 □9. 证明材料(证书图片粘贴处,图片需作为申报书的单独附件,要求图片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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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方 监督体系 |
1.是否建立第三方监督体系是□否□ 2.第三方监督机构名称: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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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品牌生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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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 牌 创办历史 |
1.特色农产品种养历史: 2.注册商标名称:_______ 3.注册号:_______ 4.商标注册时间与注册地(包括境外注册):_______ 5.商标图案标识(图片粘贴处。图片需作为申报书的单独附件,图片要求尺寸大于800×800或大小不得低于500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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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 牌 主体信用 |
1.被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企业 是□否□ 2.近三年内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是□否□ 3.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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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管理 |
1.制定并实施授权管理办法 是□否□ 文件名称:________ 2.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比例:________ 授权企业中获得龙头企业、示范社情况(如有请列,至少1家) ·国家级龙头企业()家 ·自治区级龙头企业()家 ·国家级示范社()家 ·自治区级示范社()家 列出企业和合作社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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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 影响 |
品牌知名度 |
1.品牌产品在国内销往 等省和直辖市 2.品牌产品在境外销往等国家和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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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 美誉 度 |
1.获得政府或相关机构认可荣誉及奖项情况 2.品牌来自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在地 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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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品牌文化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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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IP (传递价值主张) |
1.品牌VI。品牌是否有形象设计,需要提供品牌商标logo(重要!涉及后续宣传。图片请不要直接粘贴在文档中,作为单独附件,图片要求尺寸大于800×800或不得小于500kb) 2.品牌广告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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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简介 |
字数在100字以内(一段主要内容100字,超过100字多的另起一段附在后面,方便表格汇总)。包括品牌主导产品,产品生产的自然环境独特性、生产加工历史悠久性、人文历史传承性等,以及与其他同类产品相比的优越性等,找到产品、品牌与消费者的契合点,引发价值上的共鸣。 例:“XX”品牌主导产品是……。产品采用XX方式制作/种植,产品品质……,口感……。目前已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欧盟等多项认证,曾在XX年获得“XX”“XX”等多项荣誉/称号,畅销国内各大市场及出口XX地区。目前种/养植(殖)规模达XX万亩/万头/万羽,年产量xx万吨,年产值达XX万元,年销售额XX万元。“XX”品牌自XXXX年创立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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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传承 |
□1.博物馆 名称:_______ □2.展览馆 名称:_______ □3.体验馆 名称:_______ □4.举办产业相关的节事活动 名称:_______ □5.其他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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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创意 |
1.休闲农业(名称):_______ 2.开发产品周边文创商品名称(请附上图片):_______ 3.其他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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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品牌美学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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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产品/服务体验 |
1.请附上产品外包装设计和实景图片,要求图片拍摄多角度; 2.服务体验:开设的线上线下专营店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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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 牌 传播体验 |
□1.电视 宣传平台:__________ □2.纸媒 宣传平台:__________ □3.新媒体 宣传平台:__________ □4.自媒体 宣传平台:__________ □5.品牌推广活动 宣传推广内容说明:以上述哪种方式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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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空间 环境体验 |
专营店是否有统一的形象设计。是□否□ (如果有,请附上样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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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品牌创新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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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 创新能力 |
1.建立产学研一体化机制,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是□否□ 2.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3.发明专利,()个国家级技术创新成果,()个省(自治区)级技术创新成果,其他()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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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业态 新模式 |
1.智慧农业运营情况(包括物联网、智能浇灌等): 2.电商,销售占比________% 请列出网上官方销售渠道名称及网址(如有请列,最多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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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品牌带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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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名称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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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申报区域范围及生产基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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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量(单位:吨/头/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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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值(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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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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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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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目的地(无出口可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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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证 明材料 |
(图片需作为申报书的单独附件,要求图片清晰,无出口可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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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 值 年均增速 |
2023—2025年产值年均增长幅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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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量 年均增速 |
2023—2025年销售量年均增长幅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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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额 年均增速 |
2023—2025年销售额年均增长幅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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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 动 农民就业 |
从业人员 人; 2025年带动脱贫 户; 2025年带动脱贫人均增收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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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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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时间 |
(农产品每年上市日期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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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图片 |
提供6—8张,包括生产基地、加工车间及商品包装等内容。图片以电子文件压缩包的形式随申报书报送,要求分辨率大于350dpi或大小不得低于2M。(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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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社会公益、慈善和社会活动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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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单位 承 诺 |
我方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不侵犯任何单位或个人权益。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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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州区农业农村局初审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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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州优品”专家组评审意见及评审结果 |
材料评审得分 |
现场核查得分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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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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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项目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崇左市江州区农业农村局:
本单位声明:注册于(注册地址)的(单位名称),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职务,姓名)作为我单位申报“江州优品”品牌申报项目联系人,就我单位项目报名、信息填报、签订文件和联络执行等开展工作,作为我单位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签字日期:
单位名称(单位盖公章):
注册地址:
附: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自主申报承诺函
崇左市江州区农业农村局:
我单位承诺遵守《崇左市江州区“江州优品”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指南》之规定,自主填写并申报“江州优品”品牌培育项目相关资助,不使用第三方中介进行申报。我单位承诺所申报项目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一)不满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
(二)同一项目多头或重复申请各级财政性资金资助;
(三)有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四)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等情形;
(五)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有违反,我单位自愿接受资助不予通过的结果并接受江州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罚。
特此承诺。
申报主体名称:
承诺日期:
(加盖公章)
附件4
廉洁承诺书
崇左市江州区农业农村局: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董事、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申领、使用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并郑重承诺:
一、遵守专项资金申领、使用各项程序规定,如实提供申领材料,按要求开展项目建设,自觉接受项目评审和检查;
二、不为争取本单位利益或个人利益说情打招呼;
三、不利用有偿中介机构违规申报项目;
四、不向公职人员赠送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股权及其他财物;
五、不为公职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旅游、健身等活动;
六、不以申领为目的为公职人员提供借贷款或车辆和房屋使用让与;
七、不以申领为目的聘用公职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在本单位担任职务或接受利润分成;
八、不向公职人员实施贿赂行为,不以申领为目的许诺事后给予公职人员利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从严从重惩戒,相关责任由本单位承担;造成经济损失的,本单位同意予以赔偿。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申报主体名称:
承诺日期: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