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第十八中学校2025级学生校服 采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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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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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第十八中学校2025级学生校服采购方案

为做好2025级学生校服的采购工作,根据《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 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 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 工作的通知》(闽教规〔2025〕2 号)、《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教规〔2025〕5 号)等文件精神,经 2/3 以上家长同意,受家委会委托,遵循“适用、实用、够用”的基本原则,以适应不同季节的气候变化,同校同款、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的原则,适合我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的需求,经方案征集、校服选用组织会议审议通过,制定本采购方案,用于指导后续招标及相关工作。

一、基本原则

遵循“适用、实用、够用”的基本原则,以适应不同季节的气候变化,接受学校师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福州第十八中学2025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二)采购范围及数量

本次采购覆盖福建省福州第十八中学两校区(西门校区、象园校区)2025级初一、高一全体新生,(实际采购数量以最终订购数量为准)。

三、项目需求规范

(一)校服套装品类

1、初中夏季运动服套装:短袖T恤+长裤

2、初中春秋季运动服套装:长袖上衣+长裤

3、高中夏季运动服套装:短袖T恤+长裤

4、高中春秋季运动服套装:长袖上衣+长裤

(二)款式及颜色要求

1、款式标准:严格参照校服选用组织会议审议通过的校服款式,不得擅自修改设计细节(包括印花、领口、袖口、标识位置、拉链样式等),图样如下:

初中系列 高中系列

2、颜色要求:颜色种类、印花需完全符合学校指定标准,确保批次间颜色无明显差异,符合视觉统一要求。

3、标识规范:校服左胸位置需按学校指定标准绣制学校LOGO,标识清晰、牢固,不易脱落,强化身份认同感。

(三)质量要求标准

1、质量标准:校服必须符合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等国家、行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标准。

注:(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实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执行)

2、质量要求:穿着舒适、不褪色、易清洗等特性,不得使用有毒、过敏的染料、化学用剂、辅料与配件,校服配件不易脱落、破损。

四、校服技术参数及最高限价标准

福建省福州第十八中学校服技术参数及报价表

货物名称

货物描述

面料名称

技术参数

初中最高预算单价

高中最高预算单价

夏装运动套

短袖T 恤

珠地布

成份:棉含量65%±5%,聚酯纤维35%±5%;克重:≧210g/㎡;

99元/套

99元/套

长裤

平纹布

成份:棉含量63%±5%,聚酯纤维37%±5%;克重:≧215g/㎡

春秋运动套

长袖上衣

健康布

成份:聚酯纤维92%±5%;氨纶8%±3%

克重:≧320g/㎡;

138元/套

138元/套

长裤

健康布

成份:聚酯纤维92%±5%;氨纶8%±3%

克重:≧320g/㎡;

五、供货及验收要求

(一)供货流程及时限

1.特殊体型:中标人与学校签订合同前,应组织专业测量团队进驻学校,为特殊体型学生单独量体定制,并提交学校德育处备案。

2.供货时间中标人与学校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夏季,春秋季运动服的生产、检验,并按学校指定地点分班级配送,不得逾期。

其他要求:

1.中标后学校有权对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样品送到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要求等)如检验不合格,学校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2.校服具有溯源查询功能:通过扫描校服上的二维码,可查询厂家信息、售后客服电话;可以登记学生的姓名、班级、等信息,以防衣服丢失,能及时找回。

3.在福州市教育局历年以来,关于公布校服抽检结果的通报中显示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均不得参于本项目。

(二)验收标准及流程

1、质量验收:学校及校服选用组织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样方式留存不同批次、样式的成衣(简称“大货”),进行检测验收。实行“双送检”制度将一定数量校服送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验收结果:依据采购需求文件及相关标准,检测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合格产品;检测项目中有一项或多项不合格判定为不合格产品,验收不通过,检测合格将作为配送依据,验收小组需签署《校服验收合格单》;若存在不合格产品,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退换不合格校服,发现质量问题向市教育局和有关部门反映。对不履行合同规定、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因供货及服务被投诉、师生家长意见较大的企业,由教育局报相关部门纳入信用“黑名单”。

六、售后服务规范

(一)质保承诺:

1.合同履行期间内所生产供应的校服质量不应低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投标响应中的承诺,不得因合同履行的长短时限而差异化服务,否则学校有权退货及拒付货款,并保留追诉经济法律责任的权利。

2.为了合同履行期间内所生产供应的校服质量保障,校方可随时进行“双随机”、“双送检”且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若履约期间关于校服质量的争议均采用“双送检”的方式处理且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二)更换服务:履行期间内若出现尺码不合适及个别特殊身材的学生,中标人应提供上门量体服务,在接到校方通知24小时内做出服务响应,5个工作日内提供货物,并不增加收费。

(三)增订补订服务:合同履行期间内不论是学年初的供货还是期间通过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渠道销售的校服,均应保证仅针对本校在校生进行销售,且供货、退换货等均应为包邮价(即投标中标价),不得额外加收费用。

(四)售后响应:中标供应商需设立专门的售后咨询电话及线上服务渠道,提供7×12 小时(8:00-20:00)咨询服务,对家长的咨询、投诉需在 24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内解决问题。

(五)供货承诺:

1.售后服务要求对投标产品实行“三包”。售后如有质量问题,供货商应做好调换、修改或重做等售后服务工作。在验收货物30天内,若学生因特殊原因中途退学等因素,可退还全新或未洗涤过的校服.

2.如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当年度“组织随机”抽查工作,中标人需做好配合工作。

3.中标供应商需按合同总量储备20%数量的号型齐全的同类产品,面辅料按合同总量储备 40%数量,以满足学生增补、应急或调换需求。换装期内签订增补合同,价格须与投标时中标单价一致。

(六)特殊保障:须对我校贫困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孤儿、残疾、革命烈士子女、无偿提供免费的校服。

六、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在签定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4、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视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其他事项

1.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无。

福州第十八中学

2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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