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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根据《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山东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青岛市应急保障企业能力推荐标准及日常管理工作规范》《青岛市商品粮大市奖励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和2025年度选定的市本级粮食应急供应网点。
二、项目建设要求
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标准参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中心的实施意见》(鲁粮发〔2023〕5号)中的能力建设。在整合现有粮食应急保障体系保障资源基础上,聚焦成品粮储备、粮食(主食)加工、物流配送能力等方面缺口,提升粮食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重点加强粮食收储、应急加工、粮食接卸、仓储设施、成品粮储运、粮情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市场调控保供应急能力。
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标准参照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地方政策性储备粮库和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项目的通知》(鲁粮字〔2021〕70号)中规定的建设内容和标准。根据我市网点经营实际情况和需求,建议网点建设内容为:购置货架、食品托盘、粮斗、展柜、电子秤、一体化收银系统、计算机硬件及票据打印设备,粮油销售区布局(含灯光效果、电子屏),改善粮油保管设施设备(除湿机、空调等),粮油装卸搬运设备。
三、资金支持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在商品粮大市奖励资金中给予支持,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项目奖补标准不超过30万元,每个市本级粮食应急供应网点项目奖补标准不超过3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
四、组织实施
(一)申报程序。符合要求的企业自愿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报送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建设方案6份,加盖本单位公章)。企业应对所提报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评审程序。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财政局对其“绿色门槛”制度执行情况征询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最终选定项目: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不超过1个,市本级粮食应急供应网点不超过10个。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将建设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发展改革委下达项目建设计划,并与企业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书。
(三)验收程序。项目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建设任务,由项目单位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同时做好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联系人:王国庆 相紫涵
联系电话:85916724 85916749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1403室
电子邮箱:fgwlscbc@qd.shandong.cn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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