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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畜牧产业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并农办发〔2025〕14号)
二、申报条件
(一)扶持对象。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蛋鸡存栏1万只以上、肉鸡年出栏5万只以上、羊年出栏3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农民养殖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特种规模养殖场,优质种源繁育和保种基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屠宰等畜牧生产企业。
(二)申报条件。规模养殖场申报项目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生产经营主体证照齐全,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养殖备案登记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评手续、土地使用证明等。其它饲料、兽药、屠宰等畜牧生产企业要有齐备的证照。
三、支持环节
支持畜牧生产经营主体新、改、扩建和提档升级,重点用于畜禽品种改良、生产设施改善、智能控制管理、质量安全监管、新技术应用、粪污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等。
(一)畜禽品种改良。支持建设人工授精室(站)及购置相关仪器设备。通过推广人工授精等畜禽品种改良技术,提高畜禽生产性能,加快畜禽出栏,增加经济效益。
(二)生产设施改善。支持新、改、扩建养殖圈舍、围栏、青贮窖、草料房等生产设施,实现养殖条件的标准化升级改造。支持配套现代化生产设施设备,增强硬件发展基础,改善圈舍生产环境。支持兽药生产企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屠宰企业配套改进生产加工、检验化验、产品仓储等设施设备,提升畜牧业生产水平,加强追溯体系建设。
(三)智能控制管理。支持畜牧生产主体采用信息化、机械化、自动化管理,配套基于物联网的生产环境自动化监测控制系统、饲养数据智能化分析控制系统、养殖过程精细化科学投喂系统和畜禽个体行为、疾病诊断预警、良种繁育的程控化监测管理系统和配套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购置青贮取料机、TMR搅拌车、饲草切碎(揉丝、压扁)机、撒料车、智能监控系统等。
(四)质量安全监管。支持兽医室、消毒室、消毒池建设及配套相关仪器设备,配套畜禽及其产品的安全生产监管设施设备,建立完整规范的养殖档案,投入品购入使用全程监管、生产记录数据库信息化系统。
(五)养殖新技术使用。支持养殖经营主体吸收引进、试验示范、集成推广现代化实用型生产新技术和新模式,支持畜禽圈舍内环境自动监测与智能化调控技术、蛋鸡自动化重叠式饲养技术、牛羊全混合日粮生产饲喂技术、牛羊高端粗饲料加工调制技术、猪牛羊人工授精技术、猪场干清粪处理技术、养殖场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现代企业管理信息化技术、疫病控制、消毒灭源等关键实用技术使用必须配套的设施设备建设。
粪污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支持新建或提升改造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运输、贮存、施用以及除臭和安全生产等设施设备。
四、扶持标准
市级财政资金按照项目总投资的30%予以补助,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总投资的70%自筹资金。每场扶持最高不超过70万元。
五、申报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受理部门:太原市尖草坪区畜牧发展中心
联系人:刘晓辉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太原市尖草坪区畜牧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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