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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开通会员可解锁*87619H/2025-144306 |
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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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
发文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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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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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
环评受理公示 |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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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拟对玉环宏坤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20万套发动机正时系统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 信息来源: 玉城执法科 |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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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玉城执法科 |
|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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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拟对玉环宏坤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20万套发动机正时系统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5]10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宏坤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20万套发动机正时系统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玉环宏坤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20万套发动机正时系统生产线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玉环宏坤机械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周文 |
环评机构 |
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详细地址 |
玉环市玉城街道绕城大道109号(总厂) 玉环市玉城街道榴岛大道17号(分厂)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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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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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资 |
780万元 |
建设地点 |
玉环市玉城街道绕城大道109号(总厂) 玉环市玉城街道榴岛大道17号(分厂) |
用 地 |
总厂用地面积6749.48 分厂租赁建筑面积5390 |
项目概况 |
玉环宏坤机械有限公司总厂所在地位于玉环市玉城街道绕城大道109号,在企业自有厂房内进行生产,主要工艺为注塑、机加工、真空淬火、回火、抛丸、水抛、清洗等,分厂位于玉环市玉城街道榴岛大道17号(总厂西北590m),租用玉环市宏鑫塑料模具机械厂(普通合伙)部分厂房进行生产,主要工艺为机加工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20万套发动机正时系统的生产能力。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目分厂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等保护目标,项目所在地主要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西面31m的规划居住区、北面105m的城东村、南面107m的春风里、西北144m的春江雅颂、西南296m的黄泥坎村、东南298m的玉环市双语学校、北面368m的香格里拉御园、东405m处的玉盛华庭、西南492m的玉兴村。本项目所在地与敏感点的距离满足防护距离要求。清洗废水、水抛废水、喷淋废水收集后后委托台州华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再纳入玉环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排放。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1)废气:抛丸喷砂粉尘、打磨粉尘、热处理废气、防锈废气、搅拌粉尘、注塑废气、破碎粉尘。 (2)废水:水抛废水、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 (3)固废:集尘灰、废布袋、干式机加工边角料、湿式切削金属屑废乳化液、含乳化液磨屑、废磨料、塑料边角料、废钢珠、污泥、废油、废砂轮、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桶、生活垃圾。 (4)噪声:机械设备运行噪声。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抛丸、喷砂粉尘经设备配套集气管道收集,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同一根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在打磨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再通过一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企业拟于真空炉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对淬火废气进行收集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水喷淋+油雾净化器”处理,再经过不低于20m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回火废气经车间无组织排放;连续通过式清洗机槽体密闭,仅留有产品进出口,槽体上方设有集气管道对防锈废气进行收集,废气收集后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再通过一根20m的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减小热处理废气、搅拌粉尘、注塑废气和破碎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清洗废水、水抛废水、喷淋废水收集后后委托台州华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再纳入玉环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排放。 3、企业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风机进风口采用消声器降噪,底部设置橡胶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不进行生产。 4、废磨料、废钢珠、集尘灰、废布袋、废磨料、废钢珠、集尘灰、废布袋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其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废乳化液、含乳化液磨屑、污泥、废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拟建设危险废物仓库,危废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不能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危废仓库和危险废物标识应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要求。企业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规定的分类管理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记录有关内容,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此外,危险废物转移应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等制度。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一、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yhhb12369@163.com 电话:87250599 传真:87250599 通信地址:玉环市为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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