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玉环裕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加工1500万套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08
发布于
浙江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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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发文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环评受理公示 文件编号:
关于拟对玉环裕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加工1500万套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 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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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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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玉环裕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加工1500万套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告

玉环建示[2025]1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裕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加工1500万套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年加工1500万套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玉环裕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秦辉

环评机构

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

投 资

300万

建设地点

玉环市干江滨港工业城北侧(玉环万洋众创城7幢三楼东面)

用 地

/

项目概况

玉环裕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表面涂胶加工。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企业拟投资300万元,租用玉环万乔机械有限公司位于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北侧的租赁厂房(7#厂房3F东侧)进行生产,租用面积约679m2,拟新购置2台自动喷胶机、4台自动滚胶机等国产设备,采用“上胶(喷胶、滚胶)、烘干”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1500万套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在玉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立项赋码,项目代码为2506-33*开通会员可解锁*-332950。

公众参与情况

在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以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的意见。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周边情况:项目位于玉环市干江滨港工业城北侧(玉环万洋众创城7幢三楼东面),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等保护目标。厂界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厂界西北面110米处的垟坑村居民点,西南面177米处的垟坑村居民点、北侧398米处的小博士幼儿园。本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玉环市干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废气:上胶废气。

废水:生活污水。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胶料、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和生活垃圾。

噪声:主要为各机械设备运行噪声。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玉环市干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项目上胶废气在设备内经管道收集后采用“过滤棉+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设计废气风量为4500m3/h。

3、一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企业须设立专门的固废暂存点,其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胶料、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危废仓库和危险废物标识应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要求。企业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规定的分类管理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记录有关内容,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此外,危险废物转移应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等制度。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企业需采取以下隔声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应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减震。风机进风口采用软连接等综合降噪措施,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不生产。

5、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企业要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建设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危废贮存库的地面防渗工作。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危险物质运输、储存过程的管理;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

7、①排污许可: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自行监测等相关制度。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③加强“三废”设施运行管理,落实相关制度,保证“三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一、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yhhb12369@163.com

电话:87250599 传真:87250599

通信地址:玉环市为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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