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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正立塑业有限公司包装材料生产、回收利用及涂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包装材料生产、回收利用及涂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正立塑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兰陵县新兴镇板闸湖村东南1000米
建设内容:建成2条废塑料破碎清洗生产线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主要包括2台湿式破碎机、3台常温清洗机、3台脱水机,具备产10000吨废塑料破碎料的生产规模。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包装材料生产、回收利用及涂料生产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