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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网上挂牌公告
(赣自然资源网交资[2025]LD001号)
经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余江区画桥高公寨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 ,并委托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出让基本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名称:余江区画桥高公寨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
(二)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编号:ZLD2025001
1.总面积:12087.93亩(以供应红线范围为准)。
2.位置:项目区位于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画桥镇、生态林场总场(高公寨)。
(三)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详情:
余江区画桥高公寨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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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
(一)组合包名称:余江区画桥高公寨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组合包编号:ZLD2025001。 (二)供应标的物: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包括:地块一,DLD2025070(画桥镇原共大地块),土地面积28.30亩,房屋建筑面积2554.49m2;地块二,DLD2025071(原生态林场总场办公用房(一)地块),土地面积1.11亩,房屋建筑面积968.17m2;地块三,DLD2025072(原生态林场总场办公用房(二)地块),土地面积10.79亩,房屋建筑面积4013.83m2;地块四,DLD2025073(原区委党校地块),土地面积15.79亩,房屋建筑面积2422.90m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包括锦北水库取水(灌溉农田3.2万亩),锦北水库3007.33亩的水库养殖(人放天养)经营,锦北水库坝下精养鱼塘102.04亩的坑塘水面养殖(精养)经营的权利。 3.林地使用权,包括白鸡峰森林公园8922.57亩的森林资源旅游观光经营和4209.05亩一般林地林下种植的权利。 (三)项目区总面积:12087.93亩(以供应红线范围为准)。 (四)坐落位置:项目区位于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画桥镇、生态林场总场(高公寨)。 (五)四至范围:详见供应红线图。 |
规划利用条件 |
为落实鹰潭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鹰潭市余江区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要求,按照各门类自然资源、土地开发、工程建设、商业经营、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组合包的区位交通条件、资源禀赋特点和市场需求分析,设置相应权利权能及其规划利用条件: (一)55.99亩国有建设用地规划利用条件 1.组合供应合同签订后竞得人取得四宗地40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地块内现存建筑物的所有权。签订合同之后的开发建设必须先依法依规进行申报,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规划利用条件: (1)地块一,DLD2025070(画桥镇原共大地块):用地位置在画桥镇原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及研学基地,用地面积为18868.41㎡,其中包括建筑面积为2554.49㎡的建筑物所有权,规划用途:商业用地,容积率: FAR≤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限高36m,确保南侧支路道路红线6米。组合供应资产正式交付后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和建筑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和运营。 (2)地块二,DLD2025071(原生态林场总场办公用房(一)地块),用地位置为生态林场总场(高公寨),用地面积为741.48㎡,其中包括建筑面积为968.17㎡的建筑物所有权,规划用途:商业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 ,建筑限高21m。组合供应资产正式交付后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和建筑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和运营。 (3)地块三,DLD2025072(原生态林场总场办公用房(二)地块):用地位置为生态林场总场(高公寨),用地面积为7192.88㎡,其中包括建筑面积为4013.83㎡的建筑物所有权,规划用途:商业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1m,确保周边农村道路宽度不小于5.0米,道路净宽及净空不小于4.0米。组合供应资产正式交付后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和建筑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和运营。 (4)地块四,DLD2025073(原区委党校地块):用地位置在原区委党校(高公寨),用地面积为10524.96㎡,其中包括建筑面积为2422.90㎡的建筑物所有权,规划用途:商业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1m,确保周边农村道路宽度不小于5.0米,道路净宽及净空不小于4.0米。组合供应资产正式交付后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和建筑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和运营。 (二)锦北水库规划利用条件 1.取水(农田灌溉),灌溉面积3.2万亩。取水应根据水资源可利用量,优化节水灌溉技术措施,符合供水设计保证率的需水量,实现供需平衡,科学编制取水实施方案,报水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在锦北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实施建设项目应报经鹰潭市或者江西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 2.水库水面养殖(人放天养),养殖面积3007.33亩。 (1)养殖模式:采取“人放天养”模式,鱼种以水体天然的浮游植物与浮游动物为食,不得投喂人工饲料;禁止人为施肥来培育水体浮游生物饵料。 (2)养殖品种:以滤食性鱼类(鲢、鳙)为主,可适当套养青鱼、黄颡鱼、鳜、鲫等其他鱼类;禁止涉及禽畜的养殖。 (3)养殖需依据农粮部门相关要求进行合理养殖,放养规格及密度根据放养水域的初级生产力及鱼种规格来确定;当所设权能与灌溉、泄洪和蓄洪权能产生冲突时,需征求水利部门和水库管理部门意见,配合水利部门进行管理,优先保证灌溉、泄洪和蓄洪,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和维修养护等工作,确保水质达到国家、省、市有关环保要求。 (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5)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水体和破坏生态环境,制定并严格落实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3.锦北水库坝下精养鱼塘,养殖面积102.04亩。 (1)本坑塘水面用于淡水鱼类精养,养殖品种需提前向农粮部门备案,备案品种需符合《淡水养殖品种名录》及当地生态保护要求,严禁擅自改变用途。采用生态精养模式,养殖需依据农粮等相关单位要求进行合理养殖,放养规格及密度根据放养水域的初级生产力及鱼种规格来确定。 (2)养殖尾水需符合《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等现行及将来出台的标准规定、仅限于水面有机生态养殖,禁止违规施用农药。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渔兽药、农药,所有渔兽药、农药包装废弃物须交由定点农资店回收处理,不能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 (3)水产养殖需设置生产档案,详细记录水面苗种投放、日常管理、水质调控、病害防治等信息。 4.竞得人在开发利用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开发利用手续。 (三)白鸡峰森林公园林地使用规划利用条件 1.开展林下种植,面积为4209.05亩。 (1)合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在乔木林、灌木林下开展以取得经济收益为目的的种植活动,不可砍伐林木、不可搭建固有建筑物; (2)可充分利用林下空间积极发展药材、食用菌等林下种植,并开展采摘体验活动; (3)从事林下种植,禁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2.开展旅游观光经营,面积为8922.57亩。 (1)组织开展旅游观光活动,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得违反有关空气、水、土壤、噪音等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地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组合供应资产正式交付后,基础设施和地上建筑物及构造物的日常管理维护及水面保洁等均由竞得人负责,须以现状维护修缮为主。严禁违法违规开发建设,确需新建改建的必须先依法依规进行申报,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除上述资源外,竞得人可以将革命烈士纪念塔、烈士陵园、高公寨革命烈士纪念馆、红豆杉基地、苏维埃政府遗址等一并纳入红色旅游线路。 |
其他情况说明 |
(一)供应价格:本组合包挂牌起始价确定为32100.00万元,其中,地块一:DLD2025070(画桥镇原共大地块),土地1680万元、房屋250万元;地块二:DLD2025071(原生态林场总场办公用房(一)地块),土地60万元,房屋225万元;地块三:DLD2025072(原生态林场总场办公用房(二)地块),土地580万元,房屋655万元;地块四:DLD2025073(原区委党校地块),土地840万元,房屋400万元;锦北水库水资源8110万元,白鸡峰森林公园林地资源19300万元。本组合包加价幅度每次100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5000万元(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3160万元)。 (二)价款缴交时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竞得人必须缴纳竞拍成交价30%的首付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可冲抵),6个月内缴纳至竞拍成交价50%的价款,12个月内缴清余款。保证金和分期付款均不计利息。 (三)价款及税费缴交:竞得人签订供应合同后,应及时向税务等主管机关申报交税缴费。建设用地由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缴纳出让价款;房屋、水库、林地、坑塘水面资源成交价款由当地财政部门开具缴款通知书,竞得人通过银行缴纳。未按照规定缴纳税费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溢价分配:如组合供应有溢价,3000万元(含)以内的溢价全部归于土地溢价,按四宗地的起始价比例分摊;超出3000万元以上的溢价归于其他资源溢价,按资源起始价比例分摊。 (五)登记发证:鹰潭市自然资源局余江分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为竞得人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权证。对于不能颁发权证的,以供应合同为准。 (六)相关违约责任: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交易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供应合同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3.竞得人不按供应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资产出让收益的,由当地财政部门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随同资产出让收益一并缴入地方国库)。延期超过60日,供应方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和已支付的价款; 4.本次出让收益为所组合自然资源资产的相应权利权能对应市场价值及整体溢价的出让价款,不包括其他费用。 (七)资产交付:竞得人按供应合同缴清资产出让价款、交易服务费及相关税费后,供应方应在合同签订一年内将资产交付到位。 (八)竞得人在开发利用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开发利用手续。 (九)严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报名,国有企业拟参与组合包竞买报名的,报名前,由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明确参与竞买企业不是融资平台公司,且拟开发建设项目为真实项目,满足产业发展需求。意见须报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国有企业主管部门未出具意见且成交的项目,成交结果无效。 |
(四)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挂牌起始价:32100万元。
(五)保证金或保函金额:5000万元。
(六)出让年限:本组合包的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含取水、水库水面养殖经营、坑塘水面养殖经营)、林地使用权(含林下种植、旅游观光经营)等权利权能的供应年限为20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供应年限为40年。
(七)增价幅度: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申请条件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网上挂牌公告和挂牌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参加本次江西省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网上挂牌活动。
三、确定竞得入选人方式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报名及保证金到账(电子保函生效)截止时间
竞买申请人可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资产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及电子保函生效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温馨提示:
1、竞买人必须以本人账户,将竞买保证金缴入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内;或以本人身份办理电子保函。
2、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生效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或在报名截止时间3-5个工作日之前办理电子保函,若竞买人为首次办理电子保函业务,需提前在银行咨询并办理涉及业务的相关手续。
3、网上交易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
五、挂牌时间及网址
挂牌报价时间为:
ZLD2025001号江西省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00。
挂牌网址:网上交易系统()。
六、出让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八、风险提示
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网上挂牌报价截止之前,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操作系统请使用Win10,浏览器请使用谷歌、火狐;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数字证书驱动到江西CA官方网站下载,并正确安装。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赖先生、王先生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