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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响应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资质要求: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严禁检测机构无固定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和试验场所,以收样点方式跨辖区承接检测业务,确保具备本地化服务响应能力。(提供承诺书)。 4.业绩要求:响应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项类似业绩(近3年内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检测项目),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①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须有合同首页、签章页、体现服务内容页等内容),业绩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业主签认的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绩判定时间以证明材料填写的时间为准。③中标通知书,业绩判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填写时间为准。若同一个业绩同时提供合同、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业绩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人员要求:项目团队成员须为实际在新疆开展检测鉴定的技术人员和注册人员,并应满足国家标准规范对检测鉴定项目技术人员配备要求,配备于本项目匹配的各专业(建筑材料、结构实体、功能性、室内环境、建筑节能、地基基础等涉及结构安全与主要使用功能的全部检测项目)检测员,须持有试验员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服务要求:区外检测机构应在检测鉴定业务所在地(州、市)设立固定场所;需在试验室内检测的项目,应在承担检测鉴定业务所在地(州、市)设立检测场所,并通过自治区相关行业部门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7.财务要求: (1)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所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或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提供本单位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正文签署页须经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②正文签署页经过会计事务所盖章; ③审计报告附表须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须有会计事务所或供应商的盖章,附表签字与否不做评审。 (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宣告破产或资不抵债等被认定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8.信誉要求(提供承诺书):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除按照未列入执行; (2)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验证,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9.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 (3)响应人被纳入国家管网及采购人响应人黑名单的、或在采购人年度考评不合格的、或被暂停投标资格的,以及响应人配备的项目人员被采购人列入响应人“黑名单”人员清单的,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 (4)响应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