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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审管批字〔2025〕147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惠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石嘴山市惠农区惠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惠农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惠民物业〔2025〕03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505-64*开通会员可解锁*-747689)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公租房、棚户区等保障性住房普遍存在建筑设施老化、房屋质量下降,屋顶漏水、居住环境差,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另一方面,公共设施匮乏且落后,缺乏停车位、充电设备等,难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亟需实施该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
石嘴山市惠农区
四、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惠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包含惠农区水城民生东区、西区,民安佳苑小区等3个小区的改造。
(一)水城民生东区、西区
75#、102#、103#、53#、54#、57#、61#公寓楼加装电梯,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硬化,设置钢结构机动车太阳能光伏车棚、机动车快充充电桩、智能投放垃圾桶,安装非机动车充电插排,外围停车场道路硬化,东区安装室外监控、路灯及线路改造,入口道闸系统更新,商业用房屋面防水维修等。
(二)民安佳苑小区
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硬化,设置机动车太阳能光伏车棚、机动车充电桩、室外监控,安装非机动车充电插排,入口道闸系统更新,更换单元门防盗门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4635.56万元,其中工程费4078万元,其他费336.82万元,预备费220.74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国家、自治区、市补助资金,地方政府财政配套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惠农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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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