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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苏1111破申7号民事裁定,受理镇江市金顺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顺公司)破产清算案,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苏1111破23号决定,指定镇江市金顺混凝土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金顺公司管理人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日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频道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金顺公司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在破产强清平台依法处置。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相关手续办理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过户(交付)手续,可能产生的因变更登记、交付等而发生的税费之外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不承担破产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金顺公司位于蒋乔镇乔家门村312国道南侧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辅助设施、机器设备、电子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绿化和土地使用权(详见评估报告《镇仁和永信评报字(2025)第045号》),评估总价:42807740元,具体详情如下:
(一)金顺公司名下房屋建筑物,均为无证房屋,共计15项,评估价值为26255580元(明细详见评估报告《镇仁和永信评报字(2025)第045号》中固定资产—未登记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
(二)金顺公司名下构筑物及辅助设施,共计70项,评估价值为2821000元(明细详见评估报告《镇仁和永信评报字(2025)第045号》中固定资产—构筑物及辅助设施评估明细表)。
(三)金顺公司名下机器设备,共计54项,评估价值为244050元(明细详见评估报告《镇仁和永信评报字(2025)第045号》中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中序号第37-90项,不包含第1-36项机器设备)。
(四)金顺公司名下电子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共计632项,评估价值为247300元(明细详见评估报告《镇仁和永信评报字(2025)第045号》中固定资产—电子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评估明细表)。
(五)金顺公司名下苗木绿化,共计12项,评估价值为23600元(明细详见评估报告《镇仁和永信评报字(2025)第045号》中生物资产—苗木绿化评估明细表)。
(六)金顺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1处,土地权证编号:镇国用(2010)第6659号,土地位置:镇江市蒋乔镇乔家门村312国道南侧,土地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剩余年限34.79,土地面积为27138平方米,评估价值为13216210元(详见评估报告《镇仁和永信评报字(2025)第045号》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
本次拍卖起拍价:27396954元,保证金:3000000元,增价幅度:130000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日前与管理人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管理人联系人:黄律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拍辅联系人:朱经理,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拍卖标的相关情况说明
(一)关于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1、关于金顺公司建设的红线外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情况:本次拍卖标的物中房屋建筑物均为无证房屋,其中4号线生产线厂房(5671.13㎡)、办公楼(1167.33㎡)、办公楼旁传达室(54.81㎡)、办公楼东侧彩钢瓦车棚车库(313.74㎡)建设在金顺公司土地证红线外(请竞买人竞拍前咨询管理人并实地查看),上述红线外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能否使用或者后续能否办理产权登记,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涉及土地使用成本,需买受人与土地使用权人另行协商处理,竞买人自行承担无法使用或者办证的风险,管理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与担保。
2、关于第三方占用金顺公司红线范围内建造的建筑物情况:镇华元测字(2024)第0706号《测绘成果报告》中第18#房屋建筑物占用了金顺公司部分土地且非金顺公司出资建设,该部分房屋建筑物不在评估范围内;经评估人员现场丈量,18#房屋建筑物在金顺公司用地红线范围内1-5层(局部5层)建筑面积约1122.12㎡,其分摊的金顺公司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864.03㎡,上述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有权自规部门测绘数据为准。有关土地被占用问题,由买受人与第三人自行协商处理。
3、关于1号线和4号线厂房租赁情况:1号线和4个料仓以及里面的设备已出租,租赁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承租人为镇江众之鑫建材有限公司。4号线和4个料仓以及里面的设备已出租,租赁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承租人为王戈群。
4、金顺公司整个厂区无自有通道,竞买人参与竞拍前需自行和第三方沟通,协调出入通道,一旦竞拍,则视为认可本瑕疵和未知瑕疵。
5、无证房屋、构筑物及辅助设施的面积及数量:根据测绘报告《镇华元测字(2024)第0706号》所得,该部分数据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付依据。
6、拍卖成交后,以标的物实物现状进行交付;如破产企业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要求对无证厂房面积重新进行测绘的,如重新测绘的面积与破产企业实际占用面积存在误差,最终以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但不调整财产拍卖成交价格。
7、关于无证厂房后续能否办理产权登记,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竞买人自行承担无法办证的风险,管理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与担保;
8、关于无证厂房后续可能被相关部门依法拆除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9、关于建在第三方土地上的无证房屋,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第三方沟通后续能否继续使用,若第三方要求拆除,则买受人需无条件及时自行拆除(逾期拆除产生的责任、赔偿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是否拆除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买受人也不得要求管理人、人民法院等给予补偿或赔偿等。
10、管理人对无证厂房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关于机器设备、电子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
1、本次拍卖标的中机器设备、电子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使用年限较长,部分设备期间停用数年,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残缺、破损或无法使用等情况,评估报告相关参数仅供参考。
2、部分机器设备存在租赁关系,该部分租赁情况请竞买人详细咨询管理人。拍卖成交后,仅以现状进行交付,是否能继续租赁或清退,管理人在此不做任何担保。
3、拍卖成交后以交付当天实际现状/数量为准,多则不退,少则不补。
4、拍卖成交后产生的拆卸、吊运、搬迁、运输、人工等费用及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因大部分电子设备存放于第三方房屋建筑物内,买受人在拆除、搬运设备时不得损害第三方房屋建筑物,如有破坏,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和结果,竞买人不得以上述理由,作为向法院、管理人主张赔偿的依据。
(三)关于苗木绿化
1、本次拍卖标的物中苗木绿化仅以交付日当天的实际现状为准,管理人对生物性资产的外观、品种、规格、数量、存活等情况不作担保。
2、拍卖成交后产生的拆卸、吊运、搬迁、运输、人工等费用及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关于土地使用权
1.本次拍卖标的物中一宗国有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镇国用(2010)第6659号,该土地使用权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具体证号、坐落、规划用途、土地面积、终止日期、使用权性质等相关信息来源于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拍卖成交后,产权过户最终以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所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为准。如破产企业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要求对土地使用权的证载面积重新进行测绘,如重新测绘的面积与拍卖资料所载面积或破产企业实际占用面积存在误差,最终以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但不调整财产拍卖成交价格,管理人也不承担重新测绘的费用。
2.本次拍卖的土地上建有第三方建筑,后续是否能拆除,管理人再此不做任何担保,需买受人自行与第三方沟通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和结果,竞买人不得以上述理由悔拍,或作为向法院、管理人主张赔偿的依据。
(四)产业政策
本次拍卖标的所在地位于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请竞买人在竞买前直接与相关部门进行接洽、了解相关产业政策和投资规定,如因竞买人不作充分了解进行竞买行为,在竞买后的投资项目不符合产业规划而无法实施等问题,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且竞买人不得以上述理由,作为向法院、管理人主张赔偿的依据。
(五)现状交付
管理人对此次竞拍标的物所作的相关说明及提供的视频、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该标的物的任何保证,亦不作为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请竞买人务必进行现场看样,充分了解后谨慎参拍,一旦参拍即表明完全知晓并接受该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亦不得以上述理由,作为向法院、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依据。
另,此次竞拍标的物以目前存在的状态就地进行交付,交付后,本标的物相应的看管、维护、损毁、灭失、安全等责任全部转移至竞买人处,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且竞买人不得以上述理由,作为向法院、管理人主张赔偿的依据。
四、咨询看样
本次拍卖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11时。有意者请提前一天联系,未提前一天联系看样或未与管理人另外约定时间自行前往现场看样的,管理人不对看样结果作出任何担保。
联系方式:朱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黄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请意向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务必进行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的认可,法院、管理人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特殊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及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参拍,但须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未办理竞买委托的,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与法院将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产出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物业维修基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款,以及权证费等不动产交易中心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关主体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至相关职能部门自行咨询。
2.拍卖成交后,交付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拆卸费、吊运费、搬迁费、运输费、保管费、水电费、维修费、人工费等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法院无关。
3.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办理过户交付具体手续,请竞买人在参拍前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法院、管理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京东平台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次拍卖标的物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
请买受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将拍卖余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镇江市金顺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账号:7*开通会员可解锁*5171】汇款时备注“土地厂房”拍卖款。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京东平台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线上支付软件服务费。
3.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充值。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银行支付限额: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不足部分管理人可向悔拍买受人追索。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拍。
5.需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紧张,需贷款的竞买人,请慎重参拍,在公告载明的余款缴纳期内,一旦出现贷款延期,导致无法按期支付余款至管理人账户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依法不予退还。
十一、交付手续的办理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身份材料及相关付款凭证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并办理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交付手续的,管理人不再承担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
2.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按现状交付拍卖标的物,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接协议,产权过户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因标的物本身存在瑕疵而可能引发的问题,不得作为买受人悔拍或者向法院、管理人主张损失的事由,如有必要,由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二、软件服务费负担情况
标的物竞买成交的,由买受人承担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但因京东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详情请向京东网咨询)。
十三、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进行实地看样,未进行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活动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的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竞买人务必再次仔细阅读本次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理性参拍。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黄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朱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京东技术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