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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德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天津德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天津德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凯公司”)名下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街1558号厂区内的整体资产包,具体包括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设备类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标的物整体现状拍卖,不拆分出售。
(一) 固定资产一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共计10项,建筑面积共计 47,771.31平方米,包括警卫传达室1、生产车间、原料库、综合办公楼及附楼(食堂)、警卫传达室2、二期一中间体车间、二期一综合车间、二期一甲类仓库、二期一涂料车间、污水处理车间及公用工程(电站、换热站、水泵站等)等,位于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街1558号。相关权利状况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信息为准,房屋实际状况以现场为准。
(二)固定资产一设备类资产
1.机器设备:共计1172台套,主要有片冰机、冷盐水机、压滤机、重氮溶解罐(变频调速)、反应罐、亚硝酸钠计量罐、不锈钢反应釜、氢氧化钠溶解罐、盐酸计量槽、耐酸泵、主反应罐(变频调速)、稀释罐、喷雾干燥塔、散热器(含烘干车)、钢衬塑反应釜、钢衬塑计量槽、压力式喷雾干燥机、活塞式空压机、离心式喷雾干燥塔、EMFR膜电气浮、LVER电源和低压开关柜等,分布在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街1558号。
特别提示:A.机器设备中有970台套设备做了动产抵押。
B.标的物中的设备处于停用、闲置状态,缺乏基本保养,大部分拍卖标的物存在已被拆卸或处于应检修状态,无法正常使用。受拍卖标的物安置现场条件限制,无法对拍卖标的物的运行状况进行勘察,拍卖标的物实际情况以现状交付为准。
C.部分设备及管道内可能残留不明成分的混合物(不排除为危险废物),竞买人须在拍卖前自行咨询环保部门,确认自身具备处置资质并制定合规处置方案。买受人须负责所有残留物的安全、合规清理处置,承担全部费用、安全责任及环境风险,处置完成前不得施工或搬离,并将处置文件报管理人备案。处置过程中不得对设备占用地的土地等造成任何污染,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风险、费用损失等一切过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法院、管理人无关。
2.运输设备:共计4台,包括帕萨特轿车、奥迪轿车、桑塔纳轿车、江铃全顺客车,分布在公司厂区内。
特别提示:标的物涉及车辆均不带车牌、不带指标,车况(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喷漆、零部件更换、内饰件更换、随车工具丢失、重大事故、水淹、火烧等情况)、保险、税费、违章、纠纷、查封、过户等情况均由竞买人自行查询,竞买人应符合《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实行)》第五十一条相关规定,“因本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买人须符合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车辆过户及上牌的所有风险、费用及不能上牌的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共计4项,包括原材料新增2万吨纺织化学品技术改造项目、103蓝染料合成工程、双电源技术改造项目和废水改造项目,实物已包含在上述机器设备中,无独立实物形态。
(四)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为德凯公司位于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街1558号的1宗工业用地,账面价值15,843,711.00 元,其《不动产权证书》的证号为“津(2018)滨海新区大港不动产权第1020745号”,证载面积为 65,492.10 平方米,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权利人为天津德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其他无形资产均为专利权,共计92项。
特别提示:该等专利大部分已被法院财产保全,限制转让;专利年费已欠缴多年,可能已终止或失效;专利申请时间较早,技术价值可能已严重贬损。管理人不保证其法律状态稳定性、技术先进性与可实施性。
起拍价:163,541,700元,保证金:32,708,34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标的现状特别声明: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进行交付。管理人及法院不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的质量缺陷、数量差异、权属负担、功能失效、法律状态、环保问题、过户障碍等)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与实地查勘,未看样或未尽调查义务者,视为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有意现场看样者请事先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吴律师,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竞价,但须在拍卖开始前五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联系管理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德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77*开通会员可解锁*0003659;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和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4)津0116破40号;款项性质:标的尾款”。逾期缴纳,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破产企业资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特别提示:
1、凡拍卖标的通过京东平台成交的,京东平台将收取买受人成交价0.5%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50万元),付费方式及技术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用户竞买服务协议》。买受人须于成交后七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账户。
2、若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上述技术服务费,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为不含税价。标的物转移、登记、清理、处置等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欠费、罚款及全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费、人工费、运输费、水电费、场地费、保管费、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保险费、验车费、水利基金费、应补地价、滞纳金、罚款、出让金、危险废弃物处置费、土壤调查与修复费等以及房产、土地、设备、车辆等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均由买受人一方全部承担。本次处置的标的物应由管理人缴纳的税费及其他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在竞买前自行向税务、自然资源、环保、车管等所有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全部费用明细与标准,最终缴纳税金的计税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竞买即视为无条件接受此条款。
八、移交、过户说明
1、付清拍卖成交款之日起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拍卖成交后,要求买受人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管理人给予配合。买受人逾期未办理的,则视为悔拍,管理人有权收回标的物资产,并扣除相应的保证金。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管理人仅配合提供过户所需的基础文件,不负责具体办理过户手续,不保证过户完成时间,不对任何过户障碍负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所有资产的过户、权属变更、经营许可续办等手续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对于被保全专利、有抵押设备等特殊资产,买受人须自行解决相关法律障碍。
3、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其中有关材料的准备和相关部门的审核时限管理人无法明确知悉,买受人不得以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间过长为由进行悔拍,或者要求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以及赔偿任何损失。
九、风险提示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机器设备、原材料数量、质量、型号及使用状态等,均以拍卖成交后移交时的现状、数量、质量、型号及使用状态为准。建筑物的面积、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房产)等部门的最终核定为准。若核定结果与公告披露内容不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进行悔拍或者要求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赔偿任何损失。请有意向竞买者务必亲自到场实地勘察,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管理人和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其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有关房产证载或非证载过户的相关政策,竞买人竞拍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车辆管理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质量、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等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承诺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的时间。竞买成功后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标的物涉及车辆的均不带车牌、不带指标,车况(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喷漆、零部件更换、内饰件更换、随车工具丢失、重大事故、水淹、火烧等情况)、保险、税费、违章、纠纷、查封、过户等情况均由竞买人自行查询,竞买人应符合《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实行)》第五十一条相关规定,“因本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买人须符合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车辆不能上牌的后果和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水、电无独立账户,包含第三方公司供水供电,买受人需自行与该公司协商供水供电问题,另标的物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如需办理独立水、电账户启用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5.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的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税费),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拍卖标的物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管理人无法查知,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7.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8.如拍卖中发现可能涉及侵权的标的物,即使按照拍卖价格完成成交,也要将相关涉嫌侵权的标的物暂扣,待涉嫌侵权的标的物进一步协商处置方案后再进行交易,不视为管理人违约。
9.本次拍卖成交总价款为不含税金额。标的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费、人工费、运输费、水电费、场地费、保管费、罚款、滞纳金、安全保证金等各种费用,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处置的标的物应由管理人缴纳的税费及其他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最终缴纳税金的计税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竞买人参与拍卖即视为接受本条款。
10.买受人需充分知悉并确认,标的物厂区内遗留有危险废物、各类残留化学品及生产废水,其合规处置需由买受人独立承担。具体风险及要求如下:
A. 关于遗留物的调查情况说明与风险提示: 关于厂区内遗留的危险废物、化学品及废水,其初步情况系管理人根据集团单位提供的相应材料整理得出。该等材料并非由管理人或法院独立调查或核实,其内容仅供参考。
根据该材料,现场遗留需处置的物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1)各类固体废物,如废包装物、污泥、废渣、沾染废物、废容器、过期或废弃的化工原料及产品等;(2)各类液态化学品;(3)不同浓度的生产废水。
特别风险提示: 上述信息仅为基于现有资料的初步、不完整的列举,绝非对现场实际遗留物品种类、数量、成分、特性及处置难度的确认或保证。买受人必须独立并亲自前往现场进行详尽踏勘和评估。 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接受现场遗留物的实际状况可能与材料描述存在巨大差异的现实。该等差异所引发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远超预期、处置难度加大、需承担法律责任等)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B. 处置费用预估与承担: 根据现有资料初步估算,上述遗留物的预估处置费用合计约为人民币788.33万元(该费用仅为基于特定假设的粗略估算)。管理人郑重声明:此预估金额仅供参考,绝非最终处置费用的保证。 鉴于现场情况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实际处置费用可能因实际种类、数量、有害特性超出预估、处置期间市场价格波动、环保政策变化等因素而远超此预估金额。全部差额及任何新增费用、成本均由买受人独立承担。
C. 处置合规要求:买受人必须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属地环保部门的最新要求,履行全部处置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与运输;对特殊化学品按专业方案进行安全预处理;对废水进行预处理至法定或协议标准;规范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全部环保手续。
D. 买受人完全责任: 买受人须对厂区内所有遗留物(无论是否在披露范围内)的识别、分类、处置方案制定、资质审核、合同签订、全部费用支付、运输、处理以及处置过程中的安全、环境风险(包括对土壤、地下水等的潜在污染)独立承担全部责任。买受人应在处置工作完成后,将处置合同、受托方资质文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处置报告等全套合规文件提交管理人备案。
E.处置完成前的限制:在全部危险废物、残留化学品及废水未依照法定标准处置完毕前,买受人不得对厂区内任何设备、构筑物进行施工、拆除作业,亦不得将任何拍卖标的物搬离厂区。违反本条规定所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环境事故、行政处罚及对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管理人及法院不对上述遗留物的种类、数量、特性、处置难度及费用的准确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亦不承担任何处置相关的协助、担保或连带责任。竞买人应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实地勘察与独立评估,竞买即视为接受此巨大不确定性与全部相关风险。
十、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一、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管理人。
十二、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吴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德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天津德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