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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成渝金融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ifa.jd.com/5056,户名:成渝金融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456号10幢5-1房屋
该标的物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456号10幢5-1房屋,标的物不动产权证号:103房地证2014字第45623号,根据现场查勘,标的物实际坐落为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456号10幢5-1。标的物所在建筑总楼层共33层,标的物所在楼层名义层第5层。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建筑面积为198.74平方米,套内面积为169.72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标的物目前为被执行人及家属自住使用。其它详见附件《评估报告》。本次拍卖范围包括建筑物及其分摊相应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成套住宅房地产(包含以上房地产附着不可分离的实物部分及所涉及到的各类权益和不可移动装修,不包含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在物业处调查了解到该房屋物业暂不欠费,单价为2.5元。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起拍价:1741800元,保证金:170000元,增价幅度:8700元(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中玺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中玺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成渝金融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成渝金融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成渝金融法院办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由执行法院依法审查、认定是否构成悔拍。
若执行法院裁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查封,有抵押。拍卖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作为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法院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本院不提供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请竞买人自行前往了解房屋结构、现状等,本院对是否学区房、户口迁移、风水、方位、凶吉等不负有披露义务。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的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票据向本院申请领取已垫付税费[提交领条、税收票据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领条中须载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账号,逾期请自行向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追索]。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但依法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涉及该标的所欠的物管费、水、电、气、税等相关欠费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8、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9、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京东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京东网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京东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成渝金融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账号:6228*开通会员可解锁*7265)。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0、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法拍辅助机构:重庆中玺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成渝金融法院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赵法官
成渝金融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成渝金融法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74-2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评估报告
成渝金融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