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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山东博丰利众化工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山东博丰利众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山东博丰利众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山东博丰利众化工有限公司名下小型别克普通客车,使用性质:非营运,品牌型号:别克牌SGM65231ATA,车辆识别代号:LSGUA83B7DE013318,发动机号码:123410359,车辆号牌:鲁C08056,注册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发证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注:以实际登记信息为准。
特别说明:
1、意向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详细了解和调查,进行尽职调查,对本次拍卖风险做充分预判,风险自行承担,与管理人无关。
2、该车辆是否有有违法记录尚未处理,需竞买人自行向相关机关咨询、查证,如有违法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等),竞拍成交后,需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鉴于标的物已经使用年限较久,管理人对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内在质量等不作保证,竞拍成功后均以实际交付资产状态为准,由此产生的质量及相关一切问题均不应且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车辆后续因过户等事项以及出现的其他问题,管理人不承担保证义务,有意者请务必到现场实地查看,并查询相关规定、向相关登记机关咨询相关事宜。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拍卖成交后责任自负。
二、起拍价、保证金、增加幅度
本次公开拍卖的破产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 9680 元。
本次拍卖起拍价:6776元。
保证金:1000 元。
增价幅度:200 元。
三、拍卖时间与方式
此次拍卖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延时除外);
特别提示: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管理人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重新公告。
1、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若竞价程序内有二人以上竞价的,以递增出价不低于增价幅度的方式进行,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竞价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五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管理人接受咨询、安排实地看样,有意者可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管理人联系了解情况、实地看样并自行完成尽职调查。未实地看样、未核实手续及办证风险、未完成尽职调查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认可并接受拍卖标的全部现状及风险提示。
联系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本次拍卖,但须在开拍五个工作日前将委托手续交至管理人处,由管理人确认后方可报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5天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
六、保证金与拍卖余款支付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简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本标的物竞买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买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但实际情况应以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系统设置为准,请竞拍者报名竞拍前及过程中,详细了解和掌握。
3、拍卖余款及拍卖相关费用,竞买人应当在竞价成功后十五日内全额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 山东博丰利众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账号:379*开通会员可解锁*466
并备注汇款为“博丰公司破产财产拍卖余款”。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限定时间支付软件服务费,导致买受人交付的保证金、拍卖余款未按期支付汇入管理人指定账户的,将按照买受人尚未支付全部拍卖款处理,管理人有权不予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手续。
七、软件服务费的缴纳
标的物竞拍成功后,拍卖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竞买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全额缴纳,并向管理人提交服务费缴纳凭证,以确保保证金与拍卖余款一并转入管理人账户,完成拍卖款的支付。具体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请竞买人在自行参与竞拍之前详尽了解和确认。
八、拍品交付与过户
1、买受人应于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并将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提交到管理人办公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并办理交接。因买受人原因未按上述约定时间内办理交接的,相关风险和责任自上述交接期限届满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于车辆毁损、丢失、灭失等,基于上述情形,买受人无权向管理人主张权利和追究责任,只能向相关责任方主张权利和追究责任。同时自上述交接期限届满之日起相关权利亦由买受人享有。
买受人同意并确认须应自办理交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所有车辆过户手续,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
2、对竞价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限购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
3、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造成相关经济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4、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因拍卖标的转让或者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由买受人全部负责办理,管理人予以协助;所产生的税、费等(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等以及动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应由买卖双方承担的费用)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不计入成交价款。拍卖标的物如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税、费等费用,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出卖人不承担相关的一切税、费等费用。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2、拍卖标的物若是涉及违法、违章的,应由买受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行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不能作为影响拍卖成交价款等事由。
【特别提示】:本次本次拍卖价款为不含税价,成交后因标的物过户环节新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其中,应该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具体金额在过户时经税务部门核算后3日内,由买受人另行支付给出卖人,由出卖人负责缴纳,否则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十、风险提示
1、在竞买前,竞买人应自行尽调上述资产情况,而不应依赖本管理人对于竞买标的的报告、清单、图片、状态说明以及其他形式的口头或书面之表述做出决定。本次拍卖的破产资产的具体情况,与之前公告、公示等不一致的,则以破产资产的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确认现有拍卖的实物为标的进行竞买,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管理人不做任何承诺,且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任何竞买人在本次竞标活动中参加竞买的行为,应被视为该竞买人对其拍卖资产的状况、品质及价值等情况已经进行全面的检验和评估,且对该资产的品质及价值等现状感到满意,对竞拍资产的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行为表明其愿意承担因此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并已放弃对该竞拍资产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种类、品质或价值等(包括但不限于破产资产交付存在的各种问题、费用、成本、风险)向管理人提出异议、追责的权利。竞买人表示认可、接受、执行本次拍卖公告、须知、资产现状和特别说明、提示事项。管理人对竞买人调查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应当根据考察结果和自身判断决定是否参加竞买,并不得以不了解有关情况或相关实际情况与调查情况不符为由而主张拍卖无效。
2、有关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限购、税费清缴、过户、税费承担等相关的政策和法规,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咨询、核实,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其对拍卖标的物情况、本拍卖公告和本次拍卖须知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和接受。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未咨询相关政策或对标的物不了解为由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3、除明确规定不得参与竞买的主体外,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前,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后,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5、利害关系人等对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及标的物权属、优先购买权、已经披露瑕疵等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拍五日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6、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的竞价结果资料,由管理人向竞买人提供,用于成功竞买拍卖标的物的证明,资料中载明成交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7、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竞拍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的全部条款,并受其共同制约。
管理人联系、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管理人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新材料产业园。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京东技术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山东博丰利众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