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智慧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应收账款债权共计26笔
发布时间: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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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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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智慧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处置单位:北京智慧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北京智慧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应收账款债权共计26笔

起拍价:946,089.03元

保证金:94,608.90元

增价幅度:6,000元及其整数倍。

序号 债务人名称 合同名称 债权金额(元) 债务情况
1 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 《北方大区对客小程序开发及维保服务合同》 44,700.00 北京智慧图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与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签订《北方大区对客小程序开发及维保服务合同》,约定北京智慧图提供服务,服务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服务费用为 96,000元。管理人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向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发送《关于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的告知函》,告知相关服务至过渡期届满(*开通会员可解锁* 20日)后不再提供。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收到前述函件后,经协商计划与北京智慧图签订《补充协议》,同意《北方大区对客小程序开发及维保服务合同》于 2025 年 9月20日终止、认可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贵司仍需向北京智慧图支付44,700元。但该《补充协议》最终未能完成签署。就收款账户事宜,管理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具《关于收款账户变更的说明函》,要求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于 10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账户支付尾款 44,700元。*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向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对方尚未回应。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合同和函件电子版及相关电子邮件。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2 长春卓展时代广场百货有限公司、辽宁卓展时代广场百货有限公司、哈尔滨卓展时代广场百货有限公司、哈尔滨融德商贸有限公司 《小程序线上商城服务合同》 204,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智慧图与四家债务人签订《小程序线上商城服务合同》,约定北京智慧图为其提供服务,服务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到期自动顺延1年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服务费用为24,000元/月。截至目前,债务人尚欠付*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服务费用,价格调整后为21,000元/月,合计服务费84,000元。*开通会员可解锁*,哈尔滨卓展时代广场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卓展公司”)与北京云智商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智商图公司”)签订《小程序线上商城服务合同》,约定云智商图公司向哈尔滨卓展公司提供后续服务,月服务费为18,000元。管理人经向云智商图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洋(同时为北京智慧图财务负责人)沟通确认,相关服务实际仍由北京智慧图提供。目前,哈尔滨卓展公司尚未支付*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的合计服务费120,000元。*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向债务人发送《关于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的告知函》,告知相关服务至过渡期届满(*开通会员可解锁*)后不再提供。债务人通过电子邮件回复:认可*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的服务费84,000元;对*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后的服务费120,000元,由于签订合同和服务提供主体为云智商图公司,并非北京智慧图,因此拒绝付款。截至目前,债务人未向任何一主体支付款项。*开通会员可解锁*,就前述两笔款项,管理人已向债务人发送了《催款函》,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对方尚未回应。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函件、电子邮件,以及前述合同的电子版。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3 延安万达城置业有限公司 《商管集团文旅项目丹寨旅游小镇、延安红街2022年小程序开发事项合作合同》 196,100.00 北京智慧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与延安万达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管集团文旅项目丹寨旅游小镇、延安红街2022年小程序开发事项合作合同》,约定北京智慧图提供研发实施服务,合同总金额为196,100.00元。目前,延安万达城置业有限公司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服务费196,100.00元。北京智慧图前员工称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拟向北京仲裁委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因无力缴纳仲裁费而未继续。*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向延安万达城置业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对方尚未回应。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函件和合同电子版、《项目验收单》电子版,以及北京智慧图提供的申请仲裁的材料电子版。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4 北京奥中世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世贸天阶智慧商业系统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1,020,396.00 北京奥中世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智慧图、北京伍派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签订《世贸天阶智慧商业系统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签订《补充协议》。根据约定,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北京奥中世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质保金和软件系统维护费用;硬件设备验收报告后支付硬件系统费用。目前,北京奥中世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尚未支付合同项下费用合计1,020,396元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北京智慧图前员工称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拟向北京仲裁委委员会交仲裁申请,但因无力缴纳仲裁费而未继续仲裁。*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向北京奥中世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对方尚未回应。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函件和合同电子版、《系统验收报告》电子版,以及北京智慧图提供的申请仲裁的材料电子版。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5 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产品采购合同》 110,028.52 北京智慧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与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采购合同》以及后续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约定北京智慧图提供产品服务。合同约定,该项目通过审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目前,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尚未支付合同项下剩余110,028.52元。*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已向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已经收到该催款函,正在内部核查与追溯项目情况,待核实完毕后向管理人书面反馈处理方案。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函件、电子邮件、前述合同(电子版)。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6 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免税区无纸化出行实施合同》 77,148.70 北京智慧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与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免税区无纸化出行实施合同》,约定北京智慧图提供产品服务,合同总金额为257,162.33元。根据约定,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到北京智慧图的付款申请及相应增值税发票、且收到最终客户全部合同款后,支付尾款77,148.7元。目前,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尚未支付合同尾款77,148.7元。*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已向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已经收到该催款函,正在内部核查与追溯项目情况,待核实完毕后向管理人书面反馈处理方案。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函件、电子邮件、前述合同(电子版)。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7 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新机场建设工程智能数据中心系统项实施合同》 16,000.00 北京智慧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与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北京新机场建设工程智能数据中心系统项实施合同》,约定北京智慧图提供系统服务,合同金额为800,000元。根据约定,该项目通过审计,且北京智慧图提交发票、工程尾款支付确认单后支付尾款16,000元。目前,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尚未支付合同尾款16,000元。*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已向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已经收到该催款函,正在内部核查与追溯项目情况,待核实完毕后向管理人书面反馈处理方案。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函件、电子邮件、前述合同(电子版)。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8 广州越创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越秀商业统一会员运营平台系统2024年一期系统优化开发服务人天采购合同》 396,000.00 北京智慧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与广州越创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越秀商业统一会员运营平台系统2024年一期系统优化开发服务人天采购合同》,约定北京智慧图提供相关服务,合同总金额396,000元。根据约定,北京智慧图提供《需求确认单》等服务工作量证明、源代码文件、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广州越创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对应款项。目前,广州越创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支付全部服务费用396,000元。*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已向广州越创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对方尚未回应。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函件以及合同的电子版。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9 广州越创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越秀商业统一会员运营平台系统2023年系统优化开发服务人天采购合同》 284,800.00 北京智慧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与广州越创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越秀商业统一会员运营平台系统2023年系统优化开发服务人天采购合同》,约定北京智慧图提供相关服务,合同总金额为700,000元。根据约定,北京智慧图提供《需求确认单》等服务工作量证明、源代码文件、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广州越创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对应款项。目前,广州越创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支付剩余服务费用284,800元。*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向广州越创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对方尚未回应。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函件及合同的电子版。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10 广州越创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越秀地产商业客户统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270,750.00 北京智慧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与广州越创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越秀地产商业客户统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约定北京智慧图定制开发平台系统,合同总金额为2,707,500元。根据约定,双方签署《项目终验报告》1年内系统正常运行、北京智慧图开具相应发票后,广州越创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总金额10%的质保款。目前,广州越创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支付质保款270,750元。*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向广州越创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对方尚未回应。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函件及合同的电子版。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11 广州越创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越秀商业统一会员运营平台新增南沙IFC及庆盛产业园项目推广实施合同》 240,000.00 北京智慧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与广州越创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越秀商业统一会员运营平台新增南沙IFC及庆盛产业园项目推广实施合同》,约定北京智慧图提供相关服务,合同总金额为240,000元。根据约定,签署合同、项目上线、完成验收后分别付合同金额的30%、40%、30%。目前,广州越创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支付全部服务费用240,000元。*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向广州越创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对方尚未回应。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函件及合同的电子版。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12 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兴大悦春风里线上商城小程序代运营服务合同》 145,000.00 北京智慧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与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大兴大悦春风里线上商城小程序代运营服务合同》,约定北京智慧图提供技术服务,合同总金额为145,000元/年。合同还约定,其中30,000元于合同执行满四季度后,按照北京智慧图用于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户激励补贴实际发生金额结算。目前,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未支付145,000元。*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已向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对方尚未回应。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函件、前述合同(电子版)。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13 北京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丰台大悦春风里线上商城建设实施及维护服务合同》 120,500.00 北京智慧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与北京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丰台大悦春风里线上商城建设实施及维护服务合同》,约定北京智慧图提供相应服务,合同有效期两年,系统实施费为49,000元,系统维保费用为每年96,000元。目前,北京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未支付剩余系统实施费24,500元及后续系统维护费暂计96,000元,合计120,500元。*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已向北京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对方尚未回应。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合同和函件电子版。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14 华润置地(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万象城2023-2026年室内停车场蓝牙导航维保合同》 75,162.69 北京智慧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与华润置地(重庆)有限公司签订《重庆万象城2023-2026年室内停车场蓝牙导航维保合同》,约定北京智慧图提供室内导航系统服务,合同有效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合同总价为123,492.76元。目前,华润置地(重庆)有限公司尚未支付一期维保服务费用(*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37,164.95元,二期维保服务费用(*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37,997.74元,合计服务费用为75,162.69元。*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已向华润置地(重庆)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对方尚未回应。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合同和函件电子版。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15 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 《2025年西单大悦城小程序系统运维服务合同》 14,619.18 北京智慧图曾与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签订《2025 年西单大悦城小程序系统运维服务合同》,约定北京智慧图提供相应服务,服务期限自 2025 年5月27日至 2026 年5月 26 日,服务费用为 46,000 元。*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向其发送《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的告知函》,告知相关服务至过渡期届满(*开通会员可解锁*)后不再提供。目前,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尚未支付*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对应的服务费用14,619.18元。*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向西单大悦城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对方尚未回应。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合同、《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的告知函》、《催款函》及相关邮件(均为电子版)。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纸质材料。
16 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小程序数字商城及商免快闪店项目联合营销推广合作协议》 70,000.00 珠海智慧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与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小程序数字商城及商免快闪店项目联合营销推广合作协议》,约定珠海智慧图提供相关服务,运营维护服务费用50万元/年。实际上,前述合同项下的服务由北京智慧图提供。据管理人了解,北京智慧图曾与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沟通确认,需珠海智慧图向对方结算营销推广服务费18万元,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智慧图支付服务费用25万元。目前,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欠付前述款项差额7万元。*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向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开通会员可解锁*,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管理人发送了《关于<催款函>的回复》,称珠海智慧图尚未支付*开通会员可解锁*、5月的营销推广服务费182483.1元,有权拒绝支付固定运营维护服务费;并称北京智慧图与珠海智慧图未合并破产,相关争议应由珠海智慧图与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协议沟通处理。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合同和函件电子版。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17 长沙梅溪步步高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小程序及线上商城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67,410.00 珠海智慧图曾与长沙梅溪步步高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小程序及线上商城服务及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珠海智慧图提供相应服务。但实际上,前述合同项下的服务均由北京智慧图向长沙梅溪步步高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管理人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向长沙梅溪步步高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送《关于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的告知函》,告知相关服务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后不再提供。目前,长沙梅溪步步高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仍欠付*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的剩余服务费用67,410元(已扣除30元/月的手续费)。*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向长沙梅溪步步高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送了《催款函》。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对方尚未回应。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合同和函件电子版。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18 北京欧陆广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数字商城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 56,666.67 珠海智慧图曾与北京欧陆广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数字商城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珠海智慧图提供欧陆广场相关服务,每月固定费用为1万元。但实际上,前述合同项下的服务均由北京智慧图提供。就前述合同,管理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向北京欧陆广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送《关于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的告知函》,告知相关服务至过渡期届满(*开通会员可解锁*)后不再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向北京欧陆广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要求北京欧陆广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收到函件之日起10日内支付56,666.67元。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对方尚未回应。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合同和函件电子版。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19 北京君太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 《补充协议I》 30,000.00 北京智慧图曾与北京君太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签订《小程序线上商城服务合同》,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就该合同签订《补充协议I》。目前,服务期限已经届满,北京君太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尚未支付剩余服务费用30,000元。*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向北京君太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对方尚未回应。管理人可以提供《补充协议I》和函件电子版。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20 广州捷丽置业有限公司 《维保服务合同》 19,875.00 珠海智慧图曾与广州捷丽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维保服务合同》,约定珠海智慧图提供相关服务。但实际上,前述合同项下的服务均由北京智慧图提供。目前,广州捷丽置业有限公司仍欠付剩余尾款19,875元。*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向广州捷丽置业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对方尚未回应。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合同和函件电子版。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21 珠海顺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软件开发实施合同解除协议》 191,437.21 北京智慧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与珠海顺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软件开发实施合同解除协议》,就此前双方就5个服务采购项目分别签署的原合同的解除及剩余款项支付问题达成协议。第六条约定,“根据本合同第一至五条,乙方(指北京智慧图,下同)应向甲方(指贵司,下同)退还第一、五条约定费用104,512.80元,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第二、三、四条约定的费用295,950.01元。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经甲方确认的《质检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费用110,000元,乙方收到款项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费用104,512.80元,甲方收到退款和经甲方确认的《质检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全部费用185,950.01元。”根据前述约定,珠海顺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应向北京智慧图支付差额部分191,437.21元(=295,950.01元-104,512.80元)。目前,珠海顺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尚未支付。*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已向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开通会员可解锁*,珠海顺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回复管理人,由于智慧图未开具全额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提供《质检报告》、未按《解除协议》第七条约定完成相关系统故障的修复工作,因此拒付款项。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函件、电子邮件、前述合同(电子版)。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22 浙江空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站楼地图服务合同》 133,333.33 北京智慧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与浙江空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站楼地图服务合同》,约定北京智慧图提供地图维护服务,服务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服务费用为133,333.33元/年。目前,浙江空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支付*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服务费用133,333.33元。*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已向浙江空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但浙江空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关于催款函的回复函》,称北京智慧图并未实际提供服务,无权要求其支付服务费用。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函件、电子邮件、前述合同(电子版)。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23 瑞安新天地(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瑞安新天地ODM平台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合同》 41,850.00 北京智慧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与瑞安新天地(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瑞安新天地ODM平台技术支持与维护服务合同》,约定北京智慧图提供相关服务,服务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服务费用为139,500.00元。目前,瑞安新天地(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尚未支付维保到期后应予支付的质保金41,850.00元。*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已向瑞安新天地(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瑞安新天地(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回复函》称:按照合同约定,在维保期到期且智慧图没有未履行事项时,方才支付剩余的30%尾款。鉴于北京智慧图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服务合同有效期届满日均未履行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无权要求其支付该尾款。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合同和函件电子版及相关电子邮件。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24 北京新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商运营服务合同》 96,000.00 北京智慧图全资子公司珠海智慧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智慧图”)曾与北京新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电商运营服务合同》,约定珠海智慧图提供相关服务,服务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6,000元/月。经管理人与北京智慧图前职工确认,相关服务均由北京智慧图实际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向其发送《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的告知函》,告知相关服务至过渡期届满(*开通会员可解锁*)后不再提供。目前,北京新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尚未支付*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对应的服务费用96,000元。*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向北京新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北京新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回函称:《电商运营服务合同》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解除,因此拒绝支付剩余款项。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合同和函件电子版及相关电子邮件。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25 北京新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数字经营平台定制化开发协议》 13,250.00 珠海智慧图曾与北京新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数字经营平台定制化开发协议》,约定珠海智慧图提供相关服务,服务费用26,500元。经管理人与北京智慧图前职工确认,相关服务均由北京智慧图实际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向北京新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发送了《关于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的告知函(二)》,告知相关服务至过渡期届满(*开通会员可解锁*)后不再提供。目前,北京新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尚未支付剩余尾款13,250元。*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向北京新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新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回函称:根据《数字经营平台定制化开发协议》的约定,开发软件必须经北京新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书面提请验收。由于北京智慧图的开发成果尚未经过正式验收,且北京智慧图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导致其签订合同的商业目的无法实现,因此拒绝支付相应款项。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合同和函件电子版及相关电子邮件。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26 北京新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未签署书面合同 288,584.47 经管理人向北京智慧图前员工了解,北京智慧图与北京新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存在一份关于大数据系统及商业系统维保服务的事实合同。合同内容为,由北京智慧图向北京新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维保服务,服务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服务费用为400,000元/年,双方原计划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推进合同签署事宜。*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向北京新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发送了《关于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的告知函》,告知相关服务至过渡期届满(*开通会员可解锁*)后不再提供。目前,北京新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支付对应的服务费用288,584.47元。*开通会员可解锁*,管理人向北京新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发送了《催款函》。北京新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回函称:因双方并未就对应的服务内容签署任何书面文件亦未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故拒绝付款。管理人可以提供前述函件电子版及相关电子邮件。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合计 4,223,611.77

标的物特别情况说明:

1、 管理人仅接管到上述债权对应的合同的电子版,未接管到合同原件及履行的相关资料,上述债权金额系管理人基于合同内容及初步调查情况单方确定。管理人已向全部债务人发送《催款函》,仅部分债务人进行了回函。管理人已披露相关债务情况,详见《应收账款明细表》,债权是否成立、债权具体金额、是否可追回需要买受人自行判断,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2、 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其他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以及存在其他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等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3、 债权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等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4、 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5、 债权可能存在因其他原因而未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已部分(或全部)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6、 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被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7、 其他已经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8、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确认知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竞买人自愿承担受让该等标的债权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

9、 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标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其他未尽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请竞买人注意并在拍卖前仔细查阅《应收账款明细表》或向管理人咨询,详细了解该标的物的情况、现状和瑕疵,然后再参加竞拍;参加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所有现状的确认,管理人对债权追收不作保障。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

本次拍卖不组织看样。有意者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前一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6:00)咨询相关情况。联系人:董律师,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特别提示:针对竞买人咨询问题的答复内容不作为竞拍依据,仅供竞买人参考。

三、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人。

四、竞买人条件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上述债权的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二)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在京东拍卖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上述债权的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加竞买,否则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一)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5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北京智慧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33478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5)京0108破15号;款项性质:“拍卖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5日内将成交价2%的综合服务费汇款至北京强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强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农村商银行大钟寺支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08270)。不收费情形仅指流拍、撤回、中止。

(三)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京东拍卖平台和拍卖辅拍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拍机构联系开具或在京东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2%的综合服务费及0.5%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品交付

(一)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与管理人联系签署成交确认文件。

(二)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由管理人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管理人向买受人交付通知书后,视为完成本次拍卖项下的交付义务,买受人应自行通知相关债务人,所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因债务人名称不准确、债务人地址不详、下落不明、债务人已吊销、注销等导致买受人无法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的,相关风险及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特别提醒

(一)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上拍机构、京东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管理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特别提醒: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三)管理人将标的物交付至买受人后风险转移至买受人,管理人对交付后可能产生的风险、纠纷及任何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十一、本公告由管理人制定发布,解释权归管理人。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南塔28层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北京智慧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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