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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许昌中院”)作出(2025)豫10破申103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河南贵星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星铝业)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日,许昌中院作出(2025)豫10破98号决定书,指定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为河南贵星铝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 10 破 98 号之二裁定书,认可《河南贵星铝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以下简称《变价方案》)。现管理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变价方案》及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管理人拟对贵星铝业公司的破产财产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在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阅读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河南贵星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事宜涉及的实物资产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信息及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河南贵星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事宜涉及的实物资产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
(一)拍卖标的概况
河南贵星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曾用名为长葛市贵星铝型材有限公司,位于长葛市大周镇小谢庄村,贵星铝业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土地出让预付款(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等全部资产。营业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股东为谢伟忠。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铝型材、铝锭、铝带、铝箔、铝板加工销售(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二)出售标的范围及现状情况
1.无形资产-国有土地出让预付款(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贵星公司厂区内48.49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况:管理人前往长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档案室查询贵星铝业公司名下的不动产信息,经查询贵星铝业公司名下无不动产。管理人查询到*开通会员可解锁*,长葛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贵星铝业公司竞得土地48.49亩,32323.73平方米,总价700万元。*开通会员可解锁*,贵星铝业公司缴纳耕地开垦费702607.5元,*开通会员可解锁*,贵星铝业公司缴纳保证金2797392.5元,合计350万元。*开通会员可解锁*,长葛市国土资源局及长葛市财政局发出《土地出让金催缴通知书》书面告知贵星铝业公司“仍欠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350万元,贵星铝业公司如果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因欠缴土地出让金产生的土地违约金,经核算,至通知之日你公司应支付违约金723.8万元(理清欠缴土地出让金后重新计算)。” 经评估机构测算,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贵星铝业公司违约天数为4680天,违约金总金额约为3500000元×0.001×4680天=16380000元。贵星公司未全部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目前由宏嘉公司对小谢庄村委会承租上述48.49亩土地。
2.房屋建筑物(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现状及拍卖范围
长葛市宏嘉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嘉铝业公司)与贵星铝业公司签订《厂房设备租赁合同》,贵星铝业公司厂院内现状建筑物存在五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为:完全由贵星公司建造,未经改建、添附,如配电房、发电机房、滤油车间等。
第二种情况为:由宏嘉铝业公司完全新建的建筑物有:①仓库。②炒灰车间。③料厂1#车间、料厂2#车间、料厂3#车间。
第三种情况为:由宏嘉铝业公司对贵星铝业公司原有的建筑物进行改建,改建的建筑物有: 1#铸轧车间、2#铸轧车间、3#铸轧车间、4#铸轧车间。改建内容有更换墙体四周檩条、更换墙体四周铝板墙皮、更换全屋顶铝板等。
第四种情况为:由宏嘉铝业公司对贵星铝业公司原有的建筑物进行添附的建筑物有①1#冷轧车间、2#冷轧车间②材料车间。添附内容为添附全屋顶铝板。
第五种情况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贵星公司原有的办公楼、宿舍楼、厨房建筑物抵账给赵拴杰、谢付军、谢红伟三户村民。同时约定双方解除租赁关系。但是贵星公司厂院中厂院大门、进场道路均为三户宅基地所在位置,出进公司均需使用三户宅基地土地,竞买人需充分考虑三户村民后续配合意愿。
基于贵星铝业公司建筑物的情况,本次拍卖范围涉及1、完全由贵星铝业建造,未经改建、添附的建筑物。2、贵星铝业自建房屋建筑物,但不含宏嘉铝业公司改建、添附的建筑物部分。
本次拍卖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具体详见《河南贵星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事宜涉及的实物资产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3.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现状及拍卖范围
贵星公司厂区内的机器设备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为:机器设备所有人为贵星公司。比如:柴油发电机组,型号SCM800。电动单梁起重机,型号为LD10T-23.1M。
第二种情况为:机器设备所有人为贵星公司,但经宏嘉公司对核心部件进行更换,比如:型号为Φ220/Φ535*1000,四辊冷轧机(含精轧2台),该设备中的测厚仪由宏嘉公司购买安装使用。型号为Φ650*1000mm,拉弯矫直机右传动,该设备安装在贵星的机器上使用。
第三种情况为:机器设备完全由宏嘉铝业公司购买,机器设备所有人为宏嘉铝业公司,比如:铸轧机闭式水冷却系统7套、5台35T圆形铝熔炼炉、6合 20T 圆形铝液保温炉、3台15T圆形铝液保温炉、1台15T矩形蓄热式铝液保温炉、1台25T矩形蓄热式铝液保温炉、XJMC-432 型脉冲袋式除尘器组1套。
本次拍卖的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具体详见《河南贵星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事宜涉及的实物资产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三)出售标的评估情况
经河南诚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贵星铝业公司拍卖标的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等全部资产初步评估,评估清算价值为人民币17238720元整(大写壹仟柒佰贰拾叁万捌仟柒佰贰拾元)。
贵星铝业公司资产本次起拍价为:17238720元(大写壹仟柒佰贰拾叁万捌仟柒佰贰拾元),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增价幅度: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5日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
1、竞买人需认真了解贵星铝业经营占地现状及租赁的基本情况。
基于贵星公司资产现状及风险,如果48.49亩国有土地出让方选择解除《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依据相关政策,350万元保证金可能被没收。如果国有土地出让方同意选择继续履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由买受人协调处理上述相关土地出让合同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缴纳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办证中测绘、房屋调查、地籍调查需要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四周邻居确认后签字盖章、勘测界定、土地权属审核等土地财政税务等主管部门要求的所有义务)。在破产财产分配结束后,管理人将延后一年注销贵星铝业的市场主体资格和印章,在此期间可配合买受方处理相关土地出让合同继续履行事宜,如买受人一年内无法处理或买受方选择维持现状,管理人将依法缴销印章并注销市场主体。
2、本次拍卖的土地以及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还涉及部分建筑物经贵星铝业公司自建后经宏嘉铝业公司改建、添附等多种情形。部分设备涉及经宏嘉铝业公司维修添附核心配件等多种情形。
3、竞买方获得破产财产所有权后,涉及不动产权办理及过户事宜由竞买人去办理,贵星铝业公司配合,产生的税费等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不动产权办理及过户事宜办理不能的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管理人按“现状处置”,买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存在其上的权利瑕疵及相应风险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即可能存在无法办证、被认定为违建等)。相关配套水电等可能存在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对此,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竞买人自行处理。用水、用电等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申请并承担费用。
4、为循环经济产业园的产业规划及稳定属地就业,拍卖公告明确告知竞买人:竞买意向人在报名竞拍前提交企业经营主体证件,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由竞买人向循环产业园报备竞买人经营主体信息。
5、管理人以现状拍卖破产财产,管理人现状交付。由买受方负责处理混合资产的拆分、拆分中可能出现的共有人索赔等交付风险,土地使用权和用益物权无法取得的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交易及产权过户等其他税款,均由买方承担,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服务费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管理人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6 年6月 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管理人: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
请在成交当日起10日内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河南贵星铝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许昌魏文路支行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220753 )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信息。
十五、如果买受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余款,或者悔拍,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王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元鼎国际A座12楼
河南贵星铝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