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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山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2025)苏0583破申441号决定书,决定对昆山市利群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
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预重整管理人将于2026年【5】月【29】日10时至2026年【5】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破产拍卖平台以竞价的方式确定利群公司预重整投资人资格。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竞买系预重整管理人基于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预重整程序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修订)》等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开展公开竞价活动。
(二)本竞价程序有别于一般的资产拍卖程序,请竞价人务必详细阅读并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本次竞价标的对应资产信息、了解竞买资格条件、(预)重整投资人权利与义务、税收政策、款项的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造成竞买人或他人损失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已支付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
(三)竞价成交后,报价最高竞买人为预重整投资人,成交价为最低重整投资金额。预重整投资人需与预重整管理人开展谈判,并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待利群公司成功转入重整程序后,基于“(预)重整投资协议”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将交由债权人会议表决。在《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预重整投资人才会被最终确定为重整投资人,按《重整计划(草案)》受让现有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从而取得纳入重整范围资产的控制权。同时,重整投资作为重整偿债资金,根据《重整计划(草案)》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债务。
(四) 如利群公司未能成功转入正式重整程序、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裁定批准的,预重整投资人所交纳的全部款项将在程序结束后十日内无息退还,由此造成预重整投资人的全部损失由其自行负担(包含但不限于本次竞价活动的软件交易费等)。
(五)预重整期间,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利群公司正式重整程序。预重整投资人在预重整阶段所做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等,在利群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仍然有效。
(六)本次竞价需进行资格预审,即预重整管理人将在竞买人竞价前对其竞买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要求见本公告“五、竞买人条件”,未经预重整管理人资格审查的,无权参与竞价,擅自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本次竞价标的以其现状为准,预重整管理人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除竞价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竞价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账册等财务资料缺失风险、差错更正及资产盈亏、重整等产生的税务及经营风险、隐性债务风险、企业信用修复风险、资产被抵押占用等导致可能无法交接或者及时交接的风险等。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向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市场监管、外管、商务、住建、自规等部门)对竞买人资格、产业规划、财务延续、准入条件、产权过户、税费等问题进行咨询确认。
(八) 参与本次竞价的竞买人视为对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全部事项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利群公司资产、债权债务、涉诉情况等)完全了解且认可。
(九) 竞买人除对竞价标的物进行实地看样外,仍需重视预重整、重整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所有困难和风险,如“(预)重整投资协议”不被通过、预重整无法成功转入重整程序、《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批准等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提前了解。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知悉上述风险。
(十) 在竞价实施过程中,预重整管理人有权根据预重整程序需要酌情确定、调整竞价活动,有权随时中止、撤回竞价活动;预重整管理人中止、撤回竞价的,可视情况恢复或再次发布竞价,并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十一) 竞买人在京东破产拍卖平台参与竞拍并成交的(包含悔拍),由此会产生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及时支付,如导致预重整管理人无法收取保证金的,视为悔拍。
(十二) 本竞买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预重整管理人。
二、 竞价标的
竞价标的:利群公司预重整投资人资格,待《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被最终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即享有的投资权益包含利群公司100%股权及对应的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和权益,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装修及构筑物、存货、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家具、车辆、苗木及无形资产。
三、 起拍价
本次竞价起拍价为人民币135,367,000.00元,保证金为2000万元,增价幅度为50万元及其倍数。
四、利群公司概况
(一)工商信息
昆山市利群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登记设立,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7570.75万元,法定代表人周军,住所地昆山市千灯镇千杨路铁锅塘。经营范围为固废物焚烧处理;废纸箱纸板、废金属、废塑料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现有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昆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3861.0825 |
51% |
江苏神彩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2195.5175 |
29% |
张利勤 |
1514.15 |
20% |
合计 |
7570.75 |
100% |
注:江苏神彩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张利勤全部股权均设定有质押。
(二)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
此次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为: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装修及构筑物、存货、设备类资产、苗木及无形资产,经评估市场价值为12306.27万元。
纳入重整范围内资产情况如下:
1、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共计 13 项,位于昆山市千灯镇黄浦江南路 18 号,建筑面积总计12753.31平方米,包括办公楼1幢、车间2间、仓库4间及附属辅房等。有证建筑10项,抵押给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无证建筑3项,建筑面积合计1681平方米,可能存在风险。经评估,房屋建筑物市场价值为2796.78万元。
2、土地使用权
利群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共计 2 宗,即为公司经营所在土地,均已进行产权登记。登记信息如下:
序号 |
权证号 |
性质 |
用途 |
面积(m²) |
权利限制 |
1 |
苏(2021)昆山市不动产权字第3084860号 |
集体流转 |
工业用地 |
20214.8 |
1、土地使用期限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2、抵押:苏(2025)昆山市不动产证明第3009789号,权利人:交通银行昆山分行 |
2 |
昆(集)用(2004)字第2204118068号 |
流转 |
工业 |
10000 |
1、使用期限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2、抵押:苏(2023)昆山市不动产证明第3039626号,权利人:昆山农商行 |
经评估,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为5203.46万元。
3、装修及构筑物
构筑物包括附着于房屋的装修、道路、围墙等附属设施,经评估市场价值为391.89万元。
4、存货
主要为阻燃吨袋、氯化钡、活性炭、阻盐剂、阻垢剂及各类五金件等,现存放于利群公司仓库和五金库内。经评估,存货市场价值为57.56万元。
5、设备类资产
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及办公家具。其中:
(1)机器设备主要为回转窑、余热锅炉、洗涤塔、除尘器等固废焚烧专用设备,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正式启动前需工作人员重新检修。主要机器设备系向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经评估市场价值为3587.16万元。
(2)车辆共计 4 辆,除斯柯达明锐轿车处于待报废状态,其他车辆均可正常驾驶。经评估市场价值为16.14万元。
(3)电子设备及办公家具主要为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以及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家具,主要位于昆山市千灯镇黄浦江南路 18 号的办公区内。经评估市场价值为13.4万元。
6、苗木
苗木资产主要为桂花、樱花、香樟、榉树等32项。经评估市场价值为67.61万元。
7、其他无形资产
(1)专利
专利共计 30 项,其中发明专利 1项,其他均为实用新型专利。经评估市场价值为16.05万元。评估报告显示的专利情况,是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状态,部分专利可能在预重整、重整期间到期,请竞买人自行注意。
(2)排污指标
利群公司持有编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80752G001V的排污许可证,排污权有效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行业类别:危险废物治理焚烧,排污指标为氮氧化物55.73吨/年,二氧化硫21.6吨/年,颗粒物6.48吨/年,经评估市场价值为156.22万元。
特别说明:
A、上述纳入重整资产范围以外的利群公司其他资产,包括银行存款、利群公司账面应收款、因管理人撤销相应行为、追究责任人员民事责任等形成的对外应收、 利群公司作为担保人为主债务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对主债务人和其他担保人(若有)享有的追偿权等,将与(预)重整投资人提供的偿债资金一并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各类债权,不列入本次预重整财产范围内。
B、前述不动产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不动产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以及实际可使用的建筑面积以交付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如在交付时存在不动产的外观变化、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本次竞价标的的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竞拍成功后也不得以此要求悔拍或主张其他任何权利,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修复的相关费用、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等)均由竞买人另行承担。涉及相关无证建筑物及构筑物等违法、违章部分,由竞买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规定的处理并自负费用,且不影响本次竞价标的的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C、苗木属于生物资产,易受台风、酷暑、严寒等恶劣天气的不利影响,不排除与评估报告存在出入,具体情况以现状为准。
D、未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由预重整管理人或管理人自行归集、追收并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破产债权等,届时重整投资人应予配合。
(三)负债情况
1、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已申报债权105家,申报债权总额127277950.76 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3家,债权申报金额为65343332.5元;普通债权103家,债权申报金额为61934618.26 元。
2、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利群公司拖欠职工各项职工权益约107.1万元。
3、预重整期间,第三方为利群公司垫付危废处置费用134.22万元。
此外,根据利群公司债务清册显示,尚有未申报的债权人16家,债权总额约44万元。同时,利群公司还存在拖欠预重整期间职工工资、社保、公积金、预重整期间经营费用的情况,后续还可能继续产生危废处置费用等。
特别说明:以上债权金额尚待最终审核认定。除前述预重整管理人披露的已申报债权外,不排除存在未申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按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重整投资人在自行尽调时,应重点关注上述或有债务风险。
(四)职工情况
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利群公司尚有在册职工49人。目前利群公司拖欠*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的工资、部分社保、公积金。
(五)其他重要事项
股权变更是否有限制等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竞买人支付完毕所有价款后,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管理人予以协助配合。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竞买人承担。如有股权质押或者法院查封等情形,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延长。
五、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基本要求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价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价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的案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重整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第1、2、3项资格条件。
5、竞买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预重整管理人有权认定该竞买人不具备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
6、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到预重整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书面委托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预重整管理人及时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平台。委托竞价、法定代表人代为竞价等特殊情况,均应在开拍前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在网络拍卖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价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未办理上述手续的,本次拍卖视为参拍人单方竞价。
7、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价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承诺事项
1、竞买人须承诺,如被确认为预重整投资人的,须严格履行后续制定的“(预)重整投资协议”、《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协议》。
2、竞买人须承诺,如被确认为预重整投资人的,如利群公司必须处置到期危废的,预重整投资人应垫付处置费用。如竞买人最终未能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该款无息退还。
3、竞买人须承诺,如被确认为预重整投资人的,将配合管理人完成与重整有关的其他事项,竞买人自行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并承担所涉股权或资产的产权瑕疵、数量规格不符、债务人的信用不良、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债务人因重整而产生的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解封资产或股权过户困难、其他客观上需要支付的税收、行政罚款、滞纳金、损失补偿、费用等一切风险及责任。
4、竞买人须承诺,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真实有效。
(三)报名要求及竞买人资格审核
1、竞买人本人或有授权的代理人应当确保预重整管理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收到报名材料。报名材料的真实性由竞买人负责,预重整管理人仅做形式审核。经预重整管理人审核通过后,竞买人方可报名参与公开竞拍。报名材料具体如下:
(1)竞买人介绍(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竞买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2)竞买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需明确重整成功后联合体内部投资人持有重整企业股权的份额)。
(3)重整经营方案,经营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资源整合能力、管理营运能力、利税创收计划、产能改造计划等。
(4)承诺书
(5)相关附件,包括: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④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意向重整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利群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⑥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如竞买人为个人的,则相关附件为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受委托人),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竞买人向预重整管理人提交的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均需加盖竞买人公章,如竞买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2、对竞买资质有疑问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拍的,请在缴纳保证金之前向预重整管理人咨询确认。预重整管理人对竞买人资质仅作形式审核,不视为预重整管理人对其资质最终的认可,若竞买人因不符合资格,导致拍卖未成交,预重整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3、预重整管理人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269号圆融星座商务广场1幢28楼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名称:昆山市利群固废处理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联系人:庞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朱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咨询与调查
1、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与尽职调查,每日时间 9:00-17:00,联系人:庞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2、在提交报名材料并经预重整管理人形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竞买人可向预重整管理人申请对利群公司尽职调查,竞买人同时应根据预重整管理人的相关要求缴纳尽调保证金并签订保密协议。
3、竞买人应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户名:昆山市利群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户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千灯支行)。竞买人应与预重整管理人核实尽调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开展尽调所需费用自行承担。不缴纳尽调保证金或未按期签订保密协议但缴纳尽调保证金的,不具有尽职调查资格。
4、竞买人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预重整管理人有权没收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并享有取消其参与预重整投资人资格竞拍的权利。竞买人最终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的,其所缴的尽调保证金转为等额重整投资资金。竞买人最终未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的,经预重整管理人确认无违约情形后,上述尽调保证金将在预重整投资人资格竞拍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5、竞买人未经调查即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对应资产情况均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对应资产的现状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预重整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对应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七、 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 5 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 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竞价标的交割时所应承担的税款和费用。本次的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款和费用全部由竞价人自行承担。本次竞价标的为预重整投资人资格,无法开具发票。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预重整投资人资格,后续可能涉及利群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请竞买人自行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关于竞买资格、股权办理登记过户、实物交付的条件和税费承担等情况。
3、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向所涉税务、市场监管、外管、商务、住建、自规等政府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及其他应缴费用情况,竞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者向预重整管理人索赔。
4、利群公司在重整程序中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因债务豁免产生的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由竞买人自行向税务部门了解,并由竞价人承担相关的税收费用。
5、其他费用,包括可能存在的水、电费,行政处罚款,过户办证费等明确的或潜在的关联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处理,预重整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九、款项支付及成交确认
1、本次竞拍设置竞拍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整。竞买人需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并在线支付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拍,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解冻并原路返还,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本标的物竞得人原锁定的竞拍保证金将在竞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自动转入预重整管理人指定账户。
3、竞价成交后,竞买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材料到预重整管理人处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预)重整投资协议》等相关材料,拒绝签署的,视为悔拍。
4、竞得人拍卖尾款应于《重整计划(草案)》被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30内汇款至预重整管理人账户(户名:昆山市利群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户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千灯支行),“(预)重整投资协议”对付款期限及进度有特殊约定的,以协议约定为准。
5、如在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悔拍、逾期未支付竞价成交余款或者拒不签订《重组协议》的,经预重整管理人催告仍不更正的,预重整管理人有权取消竞得人预重整投资人资格,没收、不予退还竞得人的竞拍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款项,且可以重新组织竞价。没收的竞拍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款项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损失,支付完上述损失及费用后还有剩余的,则剩余款项用于清偿利群公司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破产债权,按法定顺序清偿。没收的竞拍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款项不足以支付重新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竞得人应对上述损失、差价承担赔偿责任,预重整管理人可向竞得人追索。竞价人悔拍或者因竞价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预重整管理人可提请重新竞价。重新竞价时,该竞得人不得参与。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和相关事项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前与预重整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本次竞价公告公示满十日视为已通知各方当事人。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联系人:庞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昆山市利群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