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权益
发布时间:
2026-04-29
发布于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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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裁定受理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丹邦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丹邦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开通会员可解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1971破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广东丹邦公司进行重整。*开通会员可解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1971破2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广东丹邦公司重整计划。

根据广东丹邦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管理人现对广东丹邦公司的重整投资权益进行对外公开拍卖。公告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

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处置单位: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竞拍处置广东丹邦公司重整投资权益,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权益

根据《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广东丹邦公司重整投资权益拍卖所得价款为广东丹邦公司破产重整偿债资金,具体对应资产为广东丹邦公司100%股权及相应重整权益。相应重整权益包括广东丹邦公司以下资产:

序号

资产类别

评估价值

(人民币元)

备注

1

土地使用权

55,255,100.00

权属证号:东府国用字(2009)第特66号

2

建筑物

157,046,214.00

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3

构筑物

859,200.00

4

机器设备

21,549,210.00

详见附件1机器设备清单

5

无形资产

详见附件2无形资产清单

6

对外投资

持有深圳丹邦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9%的股权

7

其他权益

自重整投资人足额支付重整投资款之日起,新产生的广东丹邦公司的权益(包括广东丹邦公司在履行保证责任后产生的追偿权),由重整投资人自行处理,并由重整投资人承担相关的权利义务等法律后果。

合计

234,709,724.00

上述资产清单明细,详见评估报告及附件相应明细表。

特别说明:上述所列资产外的广东丹邦公司的其他财产,不列入本次重整投资权益拍卖范围内。

起拍价:188,000,000.00元,保证金:25,0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

广东丹邦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57713J,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地为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北部工业城C区BC-18。法定代表人为欧日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股东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00%。经营期限为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开发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和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封装载板)、聚酰亚胺薄膜、量子碳基膜、多层石墨烯膜、屏蔽隐身膜,并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咨询及相关配套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广东丹邦公司债务情况

1.财产债权情况

截至目前,广东丹邦公司经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500,701,426.12元,其中包括税款债权人民币29,115,486.59元,社保债权人民币2,303.91元,普通债权人民币471,583,635.62元。

2.职工债权情况

经管理人调查、统计,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广东丹邦公司的职工债权共计人民币753,545.25元。

管理人在此提示,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本案可能存在尚未申报的财产债权,或尚未调查统计到的职工债权。最终的财产债权和职工债权数额,应以法院裁定确认的财产债权数额和管理人调查统计的职工债权数额为准。竞买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四、人条件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向管理人发送复函(该复函可前往管理人处查阅),称受让广东丹邦公司股权的重整投资人的经营方案符合松山湖产业发展方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健康、机器人与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与新能源、生产性服务业、未来产业等)及选址区域的产业布局,符合环保、能耗、投入产出强度等要求。并须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承接*开通会员可解锁*深圳市丹邦投资有限公司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松山湖投资项目合作协议》要求的相关指标(具体的条件和要求,请意向投资人自行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了解)。竞买人参与竞拍的,视为同意履行上述复函所述的所有要求。

如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广东丹邦公司所属地相关部门对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其他相关规定的,重整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至少有一个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的,由竞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承诺同意遵守履行本公告及《重整计划》的全部定,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接受《重整计划》对重整投资人义务的规定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该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7 时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拍成功后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相关手续。未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委托手续的,其不得参与竞拍。如参与竞拍,其竞拍行为视为参与竞拍人的独立行为。

因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无法注册联名用户,如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联名竞买的各方需在*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前共同到管理人处办理联名竞买手续和委托竞拍手续,并指定一个符合资质的竞买人作为竞拍主体参与竞拍,该竞买人的出价即视为联名竞买人的出价。竞拍成功后,联名竞买的各方需共同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往管理人处办理联名竞买手续和委托竞拍手续的,其竞拍行为视为该参与竞拍主体的独立行为。

五、尽职调查

1.尽调申请:竞买人需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在报名期内缴纳保证金后,联系管理人签署保密文件后开展尽调工作,并以自行尽调结果作为投资依据。

2.尽调范围:管理人将向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提供广东丹邦公司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评估报告、债权确认情况等尽调资料(具体以管理人实际持有且可公开的资料为准),竞买人可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广东丹邦公司资产、经营、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调查。

3.尽调期限:尽职调查应在竞买活动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完成,逾期视为放弃尽调权利。

4.保密义务:竞买人应对尽调过程中获取的广东丹邦公司商业秘密、财务数据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视为对广东丹邦公司《重整计划》的认可和对广东丹邦公司现状的知悉,竞拍成功的重整投资人须接受广东丹邦公司《重整计划》的约束。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公告期内,管理人在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4:00-18:00)接受咨询、看样。

联系人:刘秀英律师、胡睿律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东莞会展国际大酒店三楼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

2.公告期内,意向竞买人经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到管理人处查阅广东丹邦公司《重整计划》及广东丹邦公司相关资料。

3.咨询、看样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8点整。

、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通过对外公开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广东丹邦公司重整投资人。

2.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报名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时,出价人竞得重整投资权益;多人报名参与竞拍,价高者成交(出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3.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其出价进入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保证金及成交款项缴纳

1.竞拍前,竞买人须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拍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拍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司法拍卖平台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拍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拍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拍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司法拍卖平台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竞拍保证金能够在竞拍程序开始前到账,本次的竞拍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建议竞买人在竞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竞拍保证金的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在竞拍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竞拍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拍权限等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与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3.标的物竞得者(本公告称: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剩余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付款时间,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划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东莞银行中心区支行,账号:5*开通会员可解锁*578],注明“破产案号:(2025)粤1971破2号;款项性质: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权益拍卖款”。成交时间以京东司法拍卖平台记录的成交时间为准。

4.如买受人在成交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或买受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其竞得的重整投资权益的,将自动丧失本案重整投资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同时管理人可另行拍卖重整投资权益

九、买受人的权利、义务

1.买受人应依《重整计划》规定履行权利义务。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同意并接受广东丹邦公司《重整计划》的全部内容。竞买人在报名前应当熟悉和完全清楚《重整计划》的所有内容,在拍卖成功后不得以《重整计划》主张竞拍无效或拒绝履行《重整计划》内容。

2.除《重整计划》明确规定的重整投资人税务责任外,本次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税、费、金,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所缴税、费、金不得从成交价款中扣除。

特别说明:因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广东丹邦公司原有债务减免,届时可能因重整收益而产生较大税费,意向买受人应自行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承担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意向买受人必须仔细审查本次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调查标的物的状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开展尽职调查。未看样、未开展尽职调查的视为对标的物实际状况的确认,意向买受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 本次重整投资权益及对应资产的数量、质量、运行情况等以交付时为准,质量、使用风险等由买受人承担。若实际交付的标的物及对应资产的数量、质量、运行情况等与评估报告、重整计划、拍卖公告等陈述不一致的,本次拍卖成交价款均不作调整,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广东丹邦公司的对外股权投资未实施合并重整,对外股权投资存在的未实缴注册资本、对外有应付账款等风险不因广东丹邦公司的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而豁免;意向买受人应自行调查判断广东丹邦公司子公司风险及复杂性。

3.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后,广东丹邦公司可能须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要求承担税费,意向买受人应自行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承担投资风险。

4.自交割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及对应资产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要求支付成交价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后,管理人将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将广东丹邦公司股权变更至买受人(重整投资人)名下。

6.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解除广东丹邦公司财产保全手续。

7.本拍卖公告及全部附件所反映的情况,仅为意向买受人参与竞拍提供参考,不能作为意向买受人判断、权衡项目价值的最终依据,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意向买受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的,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管理人有权要求买受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交易价款不含交易服务费、以及在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税、费、金等。

10.管理人有权在确定买受人前中止或终结本次公开拍卖,若发生上述情况,竞买人不得以前期为参加本次拍卖所做的尽职调查、资料查阅等工作或相关的人力、资金等投入为由向管理人主张赔偿。

11.竞买人应自行对拍卖标的物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竞拍,并独立承担风险。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2.参与竞拍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拍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3.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1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同意载明竞买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结果确认书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根据拍卖平台的规则,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成交总额的0.5%的技术服务费(单个标的50万元封顶)。该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直接向平台支付,非管理人收取。收取技术服务费的具体规则请竞买人自行向拍卖平台咨询。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相应平台服务费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应按规定尽快缴纳。

15.《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评估报告》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16.竞买人在竞拍前应认真了解本次拍卖的竞拍规则和拍卖平台的出价规则,每一次出价均视为竞买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因不熟悉或误解相关规则导致的后果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7.对于未纳入广东丹邦公司重整投资权益范畴内的其他资产,由管理人另行处置或处理。竞买人成为重整投资人后,须无条件协助配合管理人处理后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类权益的追收或有关财产的存放、处置、使用公章、开具发票等。

18.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刘秀英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胡睿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机器设备清单;

2.无形资产清单。

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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