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济南市高新区康虹路766号盛世花苑19号楼059地下车库(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18
发布于
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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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济南市高新区康虹路766号盛世花苑19号楼059地下车库

(房产证号为济房权证高字第033727号)(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87100元; 起拍价:60970元; 竞买保证金:60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

注:标的现状拍卖,不动产登记查询为车库根据鲁成(2026)估字A002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报告表述实际用途为车位,本次拍卖上述车库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购买。本次拍卖公告主页所展示的标的照片,为部分实景照片,仅供参考,不作为拍卖成交后标的移交的依据; 现拍卖的车库尚未办理独立的产权证,能否办理独立的产权证请咨询相关行政部门,面积以办理产权登记为准,请意向人务必亲临现场,全面了解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向当地政府、国土、规划、房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咨询)。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实地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

1、买受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买受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竞买人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查询后确定参与竞买,以免影响标的受让。

5、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

2、如竞买人需要委托代理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委托人和受托人本人须于拍卖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手续至我院办理相关委托拍卖事宜。

3、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案件当事人,已知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户等,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履行相关权利请于拍卖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至本院办理相关手续)。

4、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

5、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如标的物具备登记、过户条件的,本院协助买受人至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登记、变更手续;如标的物不具备过户条件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无法过户的后果

6、本次拍卖的标的物说明: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现状拍卖,拍卖车库无产权证,车位的面积以办理产权手续时的实测面积为准,即使与本次评估报告中的数值有偏差,成交金额也不再变更;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和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税、费和所需补缴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是否符合竞买人资格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如因不符合竞买资格造成成交后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的,自行承担风险。

因各地税率、税费问题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税率、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税务部门询问。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7、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割事宜的,自行承担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七、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在此一并公告通知:如有优先购买权,须于拍卖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本院联系,提交相关手续后经本院审查通过方可行使优先竞买权。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动产可能存在租赁或占用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实地看样、了解实际情况。拍卖成交后,不动产的交付时间依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买受人应当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将拍卖余款缴至法院指定账户,并注明(2025)鲁01执恢127号XXX车位余款。

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济南市中分行(联行号为3*开通会员可解锁*);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开通会员可解锁*45。

十一、拍卖成交,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本次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价。

十二、重要提示:

1、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2、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执行依据为: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的(2020)鲁01民初1240号民事判决书。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司法拍辅机构:金诺司辅信息服务(山东)有限公司,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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