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川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应收类债权竞买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21
发布于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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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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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川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成都川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大邑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案债务人成都川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下称“川安公司”)经初步审计,账面存在共计50365102.77元应收类债权(含应收票据14,849,507.47元、应收账款22,090,674.49元、预付账款36,666,486.13元、其他应收款5,088,804.99元)。

【注】以上应收类债权存在如下瑕疵:

(1)因川安公司向管理人交接的业务、财务资料不完整,以上账面“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均为2016年以前形成,管理人无法清查有关债权形成情况、性质用途、最终金额、诉讼时效是否经过等,不具备全面发函催收或诉讼催收的条件,债务人也无力承担催收成本及诉讼风险(管理人通过网上查询已对上述应收债权中8家金额较大的单位进行函证,截止目前尚未收到回函);

(2)关于应收类债权有关情况,经询问川安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冬平,其回复:对外应收款大部分已经转让给债权人抵债,签过转让合同。但其未向管理人提供转让合同等资料、未提供具体抵债对象明细等信息,公司账面也未将对外应收款进行调整,严重影响本案资产、负债认定结果。

(具体审计情况及债权相关资料,意向竞买人可联系管理人查阅)

【特别提示】

拍卖标的中各应收款项来源于债务人成都川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早年财务记载,债务人向管理人移交的相关证据材料有限,应收款项可能存在不成立、无效、诉讼时效届满、债务人的债务人无力清偿或已经经营异常、吊销、注销等债权瑕疵。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中各应收款项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了解,管理人不对拍卖标的中各应收款项提供任何承诺或保证。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已知的或潜在的瑕疵或风险,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二、拍卖标的价值

本次拍卖整体起拍价为25786932.62元,保证金:100万元;单次增价幅度为:5万元。

三、咨询、查看资料时间

本拍卖公告挂拍后至开拍前2天,咨询、查看资料具体事宜请咨询管理人(休息日、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李律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竞买人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等对竞买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或条件。

2.本案审理法院、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3.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的,仍需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亦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价,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优先购买权

1.截止目前尚无权利人向管理人主张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如竞买人认为其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其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买的,亦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如与其他竞买人出价相同且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竞价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设最低起拍价及相应增价幅度,竞买人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起拍价、增价幅度、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本公告“二、拍卖标的价值”)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3.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1.第一次出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实名认证的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注册账号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拍卖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成交款,由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支付到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买人未能竞得拍卖标的的,其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5日内将成交价余款(竞买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支付到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成都川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账号:44*开通会员可解锁*70259】,汇款时备注: 破产案号:(2024)川0129破4号;款项性质:应收债权竞买款。

3.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者拍卖成交后悔拍的,管理人可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可以直接从原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竞买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重新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及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损失的,原买受人应予补足,拒不补足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1.拍卖标的交易等需要交纳的税费和其他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依法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成交后,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一定的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拍卖标的成交价的0.5%(最高不超过500,000.00元),该费用由买受人在拍卖标的成交价外另行支付

3.拍卖成交价不包含依据本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买受人承担的一切税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应当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

九、移交与过户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委托手续等到管理人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619号泰合国际金融中心6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视为管理人已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拍卖标的权属相关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若买受人未在前述指定期限内办理拍卖成交手续,买受人应自其逾期办理之日起,承担拍卖标的权属相关的一切风险。

2.买受人自行负责通知竞得的应收款项债务人。

3.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缴纳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因买受人自身资质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转让手续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此导致需要重新挂拍拍卖标的的,买受人应当承担重新挂拍拍卖标的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系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成都川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财产,本次拍卖全程接受大邑县人民法院的监督。

2.竞拍人在竞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等管理人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发布的全部拍卖文件,详细调查、了解该等文件的全部内容,遵照文件要求参与竞买活动,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3.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拍卖的建议,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拍卖标的价值的最终依据。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当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拍卖标的实际情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控制竞买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其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信息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竞买人不得以拍卖标的瑕疵为由主张竞价无效,亦不得以此为由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4.拍卖标的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成都川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参与竞买的,视为普通竞买人,应当交纳竞买保证金。利害关系人竞买成功,应当向管理人实际支付成交价余款,不得主张与其对成都川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债权等进行抵销或抵减。

5.竞买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的规定,不得阻挠参与他人竞拍,不得操纵竞拍价格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管理人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竞买人向管理人进行咨询。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此公告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发布,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成都川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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