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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
以公开竞价方式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竞价公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莆田中院”)根据莆田市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港公司”或“债务人”)的申请,裁定受理金港公司的重整申请。*开通会员可解锁*,莆田中院裁定批准金港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开通会员可解锁*,莆田中院作出(2020)闽03破2号之四《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为莆田市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开通会员可解锁*,莆田中院作出(2020)闽03破2号之三《民事裁定书》,批准《关于变更莆田市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议案》。*开通会员可解锁*,莆田中院作出(2020)闽03破2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莆田市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变更草案》(下称“《重整计划变更草案》”)。
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变更草案》的规定,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莆田市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竞价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重整计划变更草案》中重整模式及债务人的重整经营方案的规定,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竞价招募金港公司重整投资人。
2、竞买人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竞价公告》、《竞价须知》、《标的物介绍》及《重整计划变更草案》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价资质、交款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竞价。
3、竞买人应对重整标的公司的实际状况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账册等财务资料缺失风险、重整等产生的税务风险、规划调整变更的风险、未申报的债权以及原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隐性债务风险、企业信用修复风险等。管理人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
4、本次竞价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价提供参考,管理人披露的内容未必能够完整描述金港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全部瑕疵,不代表管理人对金港公司现状的承诺,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竞价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竞价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竞价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竞价标的及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进行尽职调查,未看样或未调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价即视为对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全部事项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金港公司股权状况、资产情况、债权情况、投资风险、企业经营风险、法律风险、重整税务调整以及行业发展前景等)完全了解且认可,请竞买人审慎参与竞价。
7、因破产程序需要,竞价标的未成交前,管理人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8、竞价成功后,竞买人需按照成交价总额的0.5%另行向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具体以拍卖平台的规定为准)。竞买人应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如因未支付软件服务费导致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的,视为竞买人悔拍。
二、竞价标的
1、金港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出价最高者为重整投资人。一旦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将根据《重整计划变更草案》享有重整金港公司的权利,竞价款将作为重整资金,用于清偿金港公司的债务。竞买人支付重整投资全款后,获得金港公司100%股权,从而获得金港公司重整范围内的资产,纳入重整范围内的资产为莆田市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金港公司的对外应收款(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可能产生的追偿权以及其他应当归属于金港公司的民事权益,但不包括金港公司现金、银行账户资金以及管理人银行账户的资金,上述不在重整范围的资产与重整资金一并共同用于清偿金港公司的债务。重整投资人应按照《重整计划变更草案》的规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出价次高者将作为备选,如选定的重整投资人无法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未能按期支付重整对价且管理人决定解除重整投资协议的,出价次高者可申请转为重整投资人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2、金港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①金港公司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莆田市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法定代表人 |
徐卫民 |
注册资本 |
800万元 |
经营期限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开通会员可解锁*530428 |
地址 |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湄洲中大道728号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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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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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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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徐卫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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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 |
吴冰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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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金港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徐卫民 |
800 |
800 |
100.00 |
合计 |
800 |
800 |
100.00 |
|
③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简称“重整资产”)
金港公司主要资产为国有土地使用权2宗及建筑物,具体如下:
A.地块一:位于秀屿区湄洲镇莲池村,权证号为闽(2025)秀屿区不动产权第0002574号,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度假村),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宗地面积为12583.71㎡,无抵押信息。
建筑物:地块一湄洲岛莲池花园(一期)1#-10#楼及独立式配电房建筑面积合计10532.1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467.94㎡,地下建筑面积3064.25㎡),其中,湄洲岛莲池花园(一期)3#-10#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5)莆房许字第65号】,具体备案情况详见《重整计划变更草案》。
B.地块二:位于秀屿区湄洲镇莲池村,权证号为莆国用(2012)第J10390号,地类(用途)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店),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终止日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使用权面积为16749.23㎡;依据建字第35*开通会员可解锁*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建筑面积为15895.85㎡,计容建筑面积为15895.85㎡。目前尚未建设。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担保债权数额4000万元。
C.金港公司的对外应收款(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可能产生的追偿权以及其他应当归属于金港公司的民事权益。
注:金港公司在移交重整投资人前的现金、银行账户资金以及管理人银行账户的资金,不属于重整范围的资产。
④金港公司负债情况
A.截止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经管理人初步审定破产债权总额为156,298,029.8元。最终债权(含债权性质、债权金额等)以莆田中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B.经管理人调查,原重整计划执行期间,金港公司还存在欠缴电费、水费、工资以及其他欠款,具体以《重整计划变更草案》记载为准。
三、竞价起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起价:壹亿叁仟贰佰柒拾叁万零叁佰元整(小写132,730,300元),保证金:贰仟陆佰万元整(小写26,000,000元),增价幅度:100万元或100万元的倍数。
本次竞价之最终出价并非竞买人成为金港公司重整投资人的绝对对价,竞买人作为重整投资人最终应承担的义务详见《重整计划变更草案》及《竞价公告》《竞价须知》。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列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财务状况良好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价,参加竞价的京东账号所有人为竞买人。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或《重整计划变更草案》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必须保证竞价的资金来源合法。
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作为联合体参与竞价的,应提前向管理人提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经管理人确认的,联合体方可参与本次竞价。
五、咨询看样
有意竞买人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节假日除外)可向管理人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需要看样的,可自行看样或与联系人沟通,统一确定具体看样时间及方式。
联系人名单如下:林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李律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保留价即为起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价,方可为有效出价。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流拍。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重整投资人资格,不含任何税费,拍卖人无需开具相关发票。涉及重整投资协议、执行重整计划变更草案、股权变更等事项可能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竞买人承担。
2、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向所涉税务、市场监管局、土地所在管委会、国土、房管、经发、环保、建设、规划等政府行政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竞买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赔。
3、金港公司在重整程序中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因债务豁免产生的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由竞买人自行向税务部门了解,并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关的税收费用。
八、款项支付
1、第一次出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支付后系统将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平台结算给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的账户。
3、竞价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价尾款应于竞价成交7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的账户【户名:莆田市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185315;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大名城支行】。
4.如在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悔拍、逾期未支付竞价成交价款、因竞买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拒不签订或违反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的,经管理人催告仍不更正的,管理人有权取消买受人重整投资人资格,没收、不予退还竞买人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款项,且管理人可以重新组织竞价,重新竞价时,该竞买人不得参与。管理人也可以根据出价次高者的申请将其转为正式重整投资人。没收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款项不足以支付重新竞价产生的费用损失、出价次高者价款或重新竞价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差价的,竞买人应对上述损失、差价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可向买受人追索。
九、竞价标的物交付
1、买受人应于竞价成交后7日内凭相关身份材料和凭证到管理人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3层)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未按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悔拍。
2、买受人付清全部竞价成交款且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十、特别提醒
本次以公开竞价方式招募金港公司重整投资人,故本次竞价并非常规意义上的股权转让或财产转让。请竞买人务必认真仔细阅读《竞价公告》《竞价须知》及《重整计划变更草案》,了解《竞价公告》《竞价须知》及《重整计划变更草案》的全部内容。
因竞买人未阅读、了解《竞价公告》《竞价须知》及《重整计划变更草案》,或违反《竞价公告》《竞价须知》及《重整计划变更草案》进行竞价,造成竞买人或他人损失的,相关损失由该竞买人承担。
十一、主要瑕疵及风险披露
1、竞买人知悉并接受管理人以金港公司的重整资产现状交付,目前金港公司所涉主要资产处于尚未建设完成或未办理产权登记状态,管理人将按照重整资产现状进行交付,有关资产的续建或重建以及办证等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有关税费等全部费用均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做好风险评估,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2、本次《房地产估计报告》所载明的评估价是在满足该报告设定的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下得出的价值结论。金港公司位于地块一的建筑物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竞买人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查询了解地块一的建筑物是否可以分割办理相关产权等事宜,竞价成交后不动产首次登记由重整投资人自行负责办理。
3、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属于买受人的义务,管理人仅负责配合提供相关材料。金港公司股权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具体以工商登记和法院查封冻结为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应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法院调查确认,如竞买人竞价成功后,因质押、冻结导致金港公司股权无法过户,金港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金港公司存在部分购房户未申报债权的情况,具体备案情况详见《重整计划变更草案》;金港公司存在需要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向购房户交付不动产的风险。
5、金港公司存在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其他不当行为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包括在银行系统、征信系统、税务系统、执行信息网等系统平台)、强制执行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处罚记录、账户及名下资产被查封等情况。确定重整投资人后,重整投资人需自行进行信用恢复,管理人予以协助,但对于是否能顺利信用恢复、何时完成信用恢复等问题管理人均不作承诺与保证。如前述不良信用记录等无法恢复,可能将对重整后的金港公司融资及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6、金港公司的《重整计划变更草案》针对破产程序受理前已成立但未申报的债权未进行偿债资金的预留。但是金港公司仍存在未申报的债权,而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尚未申报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向金港公司主张权利,即是由重整投资人接收金港公司股权后的金港公司依法承担清偿义务。特别说明的是,原重整计划执行期间金港公司的负债也由重整投资人接收金港公司股权后的金港公司依法承担清偿义务,或者由重整投资人与相关权利人自行协商处理。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价,即视为对于金港公司上述债权的潜在风险完全知悉并完全接受,如金港公司后续需对上述债权进行清偿,重整投资人不得在承担后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赔。
7、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向税务、市场监管局、土地所在地管委会、国土、房管、经发、环保、建设、规划等政府行政部门,了解对竞价标的的竞买人资格、产业规划、产业调整、财务延续、准入条件、股权过户、税费等问题进行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
8、竞买人需要自行前往有关部门对金港公司的土地用途、土地产出、土地税收、投资强度、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规划条件、土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续建重建、扩建规模、建设经营的条件等要求进行咨询了解,由此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管理人不做任何承诺。
9、金港公司的的应收款或追偿权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缺乏依据、超过诉讼时效等风险,管理人不保证账面应收款的真实性及回收可能性。
10、金港公司售楼部内的办公用品等动产管理人均以现状交付,管理人不保证能够正常使用,买受人不得以质量等各种理由拒绝受领或向管理人索赔,后续若产生权属争议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11、管理人以金港公司的现状进行交付,管理人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除《重整计划变更草案》《竞价公告》《竞价须知》披露外,竞买人应对金港公司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账册等财务资料缺失风险、差错更正及资产盈亏、重整收益等产生的税务风险、未申报的债权以及原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隐性债务风险、企业信用修复风险等。
12、本次竞价标的交付为重整投资人受让现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从而整体取得本次竞价中约定资产的控制权。股权变更是否有限制等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买受人支付完毕所有价款后,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予以协助配合。鉴于金港公司存在股权质押或法院冻结等情形,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延长或无法变更的情况,买受人对此完全知悉并接受。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竞价前至各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13、竞买人一旦正式报名并支付保证金,即视为已知悉并充分预判金港公司的现状、资产负债情况、出资情况、税收情况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差错更正及资产盈亏或重整收益等产生的税务调整风险)、会计账延续问题、企业经营风险、政府产业要求、规划要求、行业发展前景等,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与瑕疵。
14、管理人所作出的瑕疵和风险披露,为管理人现所发现的已知的瑕疵和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仅供竞买人参考。管理人不承诺上述所披露瑕疵和风险是全部的、无遗漏的、完全正确的。管理人所披露的瑕疵和风险及其对资产价值的可能影响,需要竞买人自行核实和确认,审慎决策,管理人的披露不构成竞买人作出判断的基础。管理人对于此前存在但未发现或者披露的瑕疵和风险,以及将来发生的瑕疵和风险,管理人没有任何责任,一切后果由重整投资人自负。
莆田市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