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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957,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海天牌塑料注射成型机一台。
该标的物现存放于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明月沱607号(重庆喜沁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厂房内),厂牌为海天,设备型号为MA16000II/14600,机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58,现场询问该厂员工设备正常运行生产,现由被执行人保管;拍卖成交后移交时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厂家、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请意向竞买人实地勘查。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示:
(1)重庆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勘察,未掌握仓储保管、装卸搬运等收费信息。竞买人竞拍前须自行向仓储单位核实仓储费、欠费、装卸搬运费、提货期限及提货条件,充分评估风险。成交后,提货前后产生的仓储费、滞期费、装卸搬运、出场杂费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逾期不提货产生的新增费用及风险损失由买受人自负。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表示知晓并接受本风险,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拒付价款、退款或索赔。
(2)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若拍卖成交,买受人按照标的物财产的现状(交付时的实物现状和权利现状)取得标的物。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权利瑕疵、质量瑕疵、拍卖信息与标的物现状不一致等风险,买受人充分知悉该风险,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3)拍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标的物的现状为准,不排除在拍卖过程中拍卖标的物的结构、性能、价值等产生变化。拍卖成交后,若标的物实物名称、数量、型号、生产厂家等与《拍卖资产清单》中登记信息存在偏差,以实际现状为准进行交付,法院与拍卖公司不承担标的物质量和数量的瑕疵保证,不对其能否正常使用、机器设备的完整性、完好性和安全性,作任何的保证。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评估,由标的物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交付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且拍卖成交价款不作调整。
(4)由于现场勘查时未开机试用,标的物能否正常使用以实物交付为准。标的物可能存在零配件缺失的情况,法院与拍卖公司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完整性、完好性和安全性,不能保证拍卖的标的能够正常使用,亦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售后服务。本标的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提货,产生的人工费、物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皆由买受人承担。在拆卸、搬运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拆卸、搬运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因机器设备较大,如需搬运、切割请买受人自行联系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搬运、切割时不得损坏现场,如造成现场及其他设备设施损坏,应由买受人负责修复以及赔偿。搬运、切割所产生的各类材料、废弃物等均由买受人负责清理、运输出厂并处置。
(5)本次拍卖标的物无法提供原始购买发票等单据凭证。
(6)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各竞买人务必于开拍前进行实地调查,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状况及瑕疵,慎重参拍,充分知悉并承担相关风险。
(7)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过户费用及可能发生的费用等所有情况。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情况、瑕疵等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承担不利后果。
评估价:96.2万元,起拍价:67.4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
1、标的物是否能正常运行,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标的物移交以现场实际数量及实物现状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予调整。
2、法院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资产清单》、《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存放费、修复费用、部件更换、处置过程中的运输费、拆装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经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确认。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暂缓、撤销拍卖。
10、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9558853100016599528)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重庆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崔法官)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京东咨询电话:400-622-9586
附:1、评估报告2、执行裁定书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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