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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6-2027年度海宁市万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12.5MWp(尖山新区)水面光伏电站项目保险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2026-2027年度海宁市万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12.5MWp(尖山新区)水面光伏电站项目保险服务(第二次),招标人为海宁市万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海宁尖山新区;
2.2招标范围:海宁市万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12.5MWp(尖山新区)水面光伏电站项目的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保险实施保险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3合同估算价:约39.4万元;
2.4服务期限∶保险周期为2年(按单年签订),自保单签订生效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内设部门、分公司、分支机构等单独投标;
3.2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3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其他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强制性评审标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30日14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建设工程会员单位的需先免费注册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2招标文件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14时30分),地点为海宁市建设大楼(海宁城投)10楼西连廊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万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马桥街道经都四路77号 地 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502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邬先生 联系人: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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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传 真: /
2026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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