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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利用及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ZC25JX11020027 |
| 项目名称: |
德兴市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利用及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次) |
| 标的名称: |
德兴市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利用及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次),挂牌价294,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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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息披露期满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资产概述:德兴市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利用及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底价:29400.00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项目范围: 德兴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国有企业等机构20年的餐饮配餐经营权、物业经营权、厨余垃圾处理经营权转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939*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诚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赣诚达评报字(2025)第09001号 《德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资产出让事宜涉及其配餐、物业服务及厨余垃圾处理20年经营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请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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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以上1-6点可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7.3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企业,不允许分包、转包【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合法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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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投标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开标时,投标人(受让方)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受让方)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标所涉及的税费承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2)本次招标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转让方按《交易合同》的约定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查阅该项目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8日17时。 9.【投标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投标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投标资格。 详情咨询:中招采(江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徐梦玲*开通会员可解锁*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939*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 开标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 2-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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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请下载)】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中招采(江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徐梦玲*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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