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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浦路等4条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5]4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897.3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585.31 万元,建设规模: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5724公顷, 按照城市支路标准建设,项目4条道路包括大赵庄街、福馨北路西延、南浦路、王希鲁街等4 条道路,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电力土建等相关工程 ,建设地点: 沧州市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400.031105 万元。 2.3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合格 。 2.5其他: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拟派项目经理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 执业资格;□ / 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全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提供近期(指2025年 8 月至开标日期间至少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三)其他?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3 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实行远程异地评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书面形式或电话咨询 向 河北旨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沧州市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招标代理费金额为38000元(叁万捌仟元整),由招标人一次性支付。9.2平台使用情况(1)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3)平台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免费使用。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旨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52号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 |
| 邮编: | 061000 |
邮编: | 061000 |
| 联系人: | 刘女士 |
项目负责人: | 周丹丹 |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zmgs@126.com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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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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