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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民街、新安路、爱民路及文兴街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顺民街、新安路、爱民路及文兴街改造提升工程已由衡水市桃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衡桃数政招标核字{2025}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区财政筹措,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衡水市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人为衡水市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代理机构为中恒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33.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473.26万元,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一期建设内容包括顺民街、爱民路及文兴街;新修便道砖、新修沥青路面、行道树、太阳能路灯、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污水检查井及雨水收集口等; 顺民街:规划红线宽度14m,断面形式3-8-3,路段长200米沥青路面面积约1676平方米 ,新修便道砖1276平方米,行道树80棵,太阳能路灯12盏,雨水管道250米,污水管道238米,做相应雨污水检查井及雨水收集口。 爱民路:规划红线宽度20m,断面形式5-10-5,路段长度250米,新修沥青路面2538平方米;新修普通做法便道砖2574平方米;种植行道树100棵,太阳能路灯14盏,新修雨水管道220米,新修污水管道220米,做相应雨污水检查井及雨水收集口。 文兴街:规划红线宽度25m,断面形式:K0+000--K0+162.8段为9-12-4,K0+162.8-K0+405段只改造主路面,路段长405米,采用沥青罩面4934平方米;原有雨污水井口做相应提升;新修雨水管道183米,污水管道220米,做相应雨污水检查井及雨水收集口;新修海绵城市做法便道砖2216.4平方米。 建设地点:衡水市桃城区顺民街、爱民路、文兴街。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87.26万元。 2.3计划工期:335日历天、绿化养护期:一年。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相关专业。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拟投入人员应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信息为准); 3.1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9 月 15 日 9 时00分至2025年 9 月 20 日 9 时 00 分,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0 月 11 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至“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网络递交(方式)向中恒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王良,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桃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tcqjsjbgs303@126.com 9.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900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衡水市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讯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大庆中路66号庆裕胡同1号;联系人: 乔世禹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10.2招标代理机构:中恒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73号;项目负责人:王良,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安晓亮,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kunshuohebei@126.com。 2025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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