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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5】244号文同意建设。建设地址位于杭州钱塘区、嘉兴海宁市,计划于2029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钱海市域铁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财政资金40%。
海宁市仰山路(长安路至胡家兜互通)扩建项目经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12-33*开通会员可解锁*-248305备案同意建设,建设地址位于嘉兴海宁市,项目业主为海宁仰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浙江钱海市域铁路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土建监理TJJL-3标段[含海宁市仰山路(长安路至胡家兜互通)扩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起于杭州城市轨道交通 1、8号线文海南路站,经下沙高教园区及大学城北单元、海宁钱塘国际新城、海宁产业园区、长安镇,止于杭海城际长安站,线路全长 20.8公里,其中地下段长4.9公里,U 型槽段长1.1公里,桥梁段长14.6公里,路基段长0.2 公里。全线共设车站7座,其中地下站3座,为文海南路站、银海街站、奥特莱斯站;高架站 4座,为秋潮路站、景观大道站、政务中心站、长安站。新建长安南车辆段,共享杭海城际长海主变电所和桐斜主变电所,共享杭海城际盐官控制中心。设置双联络线,具备与杭海城际跨线运营功能。项目设计最高运行速度120公里/小时,项目概算总投资94.89亿元。
2、海宁市仰山路(长安路至胡家兜互通)扩建项目起点位于现状仰山路与长安路交叉口,路线自起点沿现状仰山路向南布设,经汉帛路、长河路、G525、钱塘路、竹山路、规划雁塘路及规划鹿耳路等至终点与胡家兜互通匝道相交,路线全长约3.752km。本项目共设置桥梁146.76m/5座,其中新建桥梁为76.48m/2座;拼宽桥梁53.08m/2座;桥面系桥梁17.2m/1座。设置3x6m箱涵1道,新建圆管涵1道,拼宽5道。设置信号灯平面交叉9处,项目概算总投资42900.08万元。
海宁市仰山路(长安路至胡家兜互通)扩建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其中长安路至G525段设计速度60km/h,G525至胡家兜互通段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49.5m/40m/37m;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技术指标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技术标准和相应规范的要求。
二、本次招标内容
1、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段:正线里程范围为右DK4+829.222~右DK18+085.930,起点为奥特莱斯站~秋潮路站区间明挖段,经秋潮路站、景观大道站、政务中心站、长安站后终于线路终点,并设双联络线与既有杭州至海宁城际铁路桥梁接轨。线路正线长度约为14.1km,包括秋潮路站、景观大道站、政务中心站、长安站4座高架车站和奥特莱斯站~秋潮路站区间明挖段及高架段约3.1km、秋潮路站~景观大道站区间约3.9km、景观大道站~政务中心站区间约4.0km、政务中心站~长安站区间约1.7km、长安站~终点区间约0.1km;联络线长度约为1.3km。主要监理内容包括高架车站、高架区间、明挖区间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前期工程(道路渠化、交通疏解、桥梁拆复建、三改工程(改路、改河、改渠)、道路恢复、雨水等管线迁改、其它管线迁移配合等)、绿化工程、其它工程等土建施工监理,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全过程监理、配合结算审核、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2、海宁市仰山路(长安路至胡家兜互通)扩建项目:全线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等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的监理。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213769.07万元(其中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约188520.35万元,仰山路约25248.72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以下“①、②”资质之一即可:①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②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独自承担市域铁路工程施工监理任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承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任务的单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条业绩: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时间以竣工(或交工或初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一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高架车站、连续长度2000米及以上的高架(桥梁)的土建施工监理内容。业绩中要求的高架车站、高架(桥梁)的土建施工监理内容可以在不同合同(最多2个合同)中体现。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如上述材料承载的同一证明内容不一致时,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为准。若提供的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则还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承包范围内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否则不予认可。
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任务的单位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完成过2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不含大中修及小修保养)的施工监理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途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相关项目网页复制件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应另附项目委托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上述“①、②”业绩只认可建设单位(业主)发包的工程业绩,且不接受分包和境外承包合同业绩。
上述“①、②”条业绩若提供的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则还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承包范围内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施工监理内容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否则不予认可。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铁路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至少完成过一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高架车站或连续长度2000米及以上的高架(桥梁)的土建施工监理内容。业绩只认可建设单位(业主)发包的工程业绩,不接受分包和境外承包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如上述材料承载的同一证明内容不一致时,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
(三)拟派仰山路项目施工监理负责人:
1、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专业)或人社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公路)专业]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公路)专业]监理资格;
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一个2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不含大中修及小修保养)的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1周年及以上。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仰山路项目施工监理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业绩证明材料:应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载明的、能够证明其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的,则应另附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或项目委托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四)其他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xeys.zjhnztb.com/TPBidder/memberLogin,下同),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4、未取得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时。招标人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上发布。
七、监督管理部门
监管部门: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政编码:314400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浙江钱海市域铁路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州西路85号
联 系 人: 司先生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
联 系 人: 冯杰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