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职业大学燕郊校区南区4栋学生公寓、教学楼及学生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比选公告-民政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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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8
发布于
北京大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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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就民政职业大学燕郊校区南区4栋学生公寓、教学楼及学生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组织比选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民政职业大学燕郊校区南区4栋学生公寓、教学楼及学生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2. 项目概算: 3078.00 万元(以实际批复为准);

3. 全过程跟踪审计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29.80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响应);

4. 项目内容:为本校燕郊校区南区4栋学生公寓、教学楼及学生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提供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包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编制、招投标阶段审计、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工程变更及签证审核、竣工结算审计等全流程审计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5. 服务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后止;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或采购活动的行为,含下列情形:

a.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b.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c.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在北京市或河北省三河市及周边地区有服务网点或固定办公场所(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比选文件获取

1. 时间:2026 年 3 月 18 日 8:00 至 3 月 22 日 16:00

2. 领取方式:线上领购。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从民政职业大学官网(www.bcsa.edu.cn 通知公告栏下载;

3. 本项目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 报名截止时间:2026 年 03 月 22 日 16:00

(二) 文件提交方式:线上递交 + 现场递交(纸质版);

(1)线上递交: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dzb@bcsa.edu.cn,邮件主题注明 “XX 公司 - 民政职业大学燕郊校区南区4栋学生公寓、教学楼及学生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响应文件”;

(2)现场递交: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送至民政职业大学综合楼 310 会议室(比选当日现场递交)。

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1)报价函;

(2)声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时必须提供);

(4)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近三年(具体指2023、2024、202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执业证书、工作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申请人请下载填写《比选文件报名信息表》(附件 1),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附件 1 以及上述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民政职业大学官网(www.Bcsa.edu.cn 上发布,公示 5 天。

六、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民政职业大学;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科苑东路1号;

联系人: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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