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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4时30分许,大庆市兴运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货站内发生一起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2.9180万元。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黑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等规定,事故结案后,萨尔图区人民政府组织大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萨尔图区执法大队、萨尔图公安分局、区商务局、万宝街道等部门组成评估组,对大庆市兴运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07·08"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评估。
评估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资料核查、现场核查、问询走访核实等方式,重点核查责任追究、行政处罚、问题整改、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经查,大庆市兴运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已停止经营、无实际作业活动,不再进行原仓储装卸作业;大庆市萨尔图区刘晓冬货物运输服务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已终止,相关人员已退出道路运输行业。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责任追究及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一)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单位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
大庆市兴运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大庆市萨尔图区刘晓冬货物运输服务部负有次要责任。
搬运工张秀伟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大庆市兴运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张作斌、货车司机蒋明伟被认定负有相应责任。
因大庆市兴运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已停止经营,无在岗人员、无实际运营活动,未开展内部责任追究及岗位处理。
(二)行政处罚和涉嫌刑事落实情况
大庆市萨尔图区应急管理局、大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萨尔图区执法大队已依法向大庆市兴运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张作斌、刘晓冬货物运输服务部、蒋明伟送达行政处罚文书,并采取约谈提醒等相关措施。
大庆市萨尔图区应急管理局对大庆市兴运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和主要负责人张作斌共计罚款54.08万元,因企业停止经营、资金链断裂,二者均未缴纳罚款,共计加处罚款54.08万元,已依法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大庆市萨尔图区应急管理局对主要负责人张作斌启动行刑衔接程序,因涉嫌刑事犯罪已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下一步由公安部门移交检察院进行起诉。
二、问题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大庆市兴运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已停止经营)
企业受事故赔偿、经营亏损双重影响,当前已经停止经营活动,牌匾已撤销,主要负责人称已处于停止经营状态。经询问了解,自事故发生后该单位停止经营,大庆市兴运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现已无人员、无设备、无作业、无经营活动,原作业场地已交由他人使用。
无法开展制度建设、培训等整改活动。因企业已停止经营、无从业人员、无管理架构,不具备整改条件,相关整改措施因主体停止经营无法实施。
只留存证照,经营活动终止。大庆市兴运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不再从事仓储、装卸、物流集散业务,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新承接单位与原事故责任主体无隶属关系。
(二)张作斌(大庆市兴运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因涉嫌刑事犯罪已启动行刑衔接程序,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已依法作出,罚款及加处罚款未缴纳,已由萨尔图区应急管理局移交萨尔图区法院强制执行。涉及刑事犯罪等问题已纳入刑事追责范围。
(三)大庆市萨尔图区刘晓冬货物运输服务部、蒋明伟
事故发生后,萨尔图大队执法人员对大庆市萨尔图区刘晓冬货物运输服务部经营者刘晓冬及驾驶员蒋明伟进行行政提醒。经营者刘晓冬表示,因事故影响,已无心经营货物运输服务部及车辆。
经交通运输执法大队系统核实,大庆市萨尔图区刘晓冬货物运输服务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有效期终止,黑EM4573车辆道路运输证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注销。原经营者刘晓冬及蒋明伟均已退出道路运输行业经营,不再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相关业务。
该服务部及驾驶员与兴运达仓储公司已终止业务合作,不再进入原事故场地开展装卸作业。
(四)相关监管部门
强化行业警示,压实主体责任。以"07·08"事故为典型案例,组织辖区仓储、物流、货物运输站场企业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事故原因、责任追究及整改要求,发放仓储装卸安全提示,督促企业健全制度、规范作业流程、严防物体打击事故。
加大执法检查,严查违法违规。对万宝货物集散中心等重点区域开展仓储物流行业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货物装卸操作规程、车辆卸货安全管理、货物固定、防坠落措施、从业人员培训等,严厉查处违章作业、安全管理缺失等行为,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闭环。
加强部门联动,提升监管效能。交通、公安、商务、街道等协同监管,对仓储物流企业实行"日常巡查+随机抽查",重点管控货物站场装卸、车辆开箱板、货物固定等关键环节,防范同类事故。
跟踪关停企业,严防死灰复燃。对大庆市兴运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实施重点盯防。区商务局按照事故整改核查要求,完成对原事故责任主体相关整改情况的核验,督促现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
三、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事故单位整改主体灭失,部分措施无法落地。大庆市兴运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已停止经营、无人员无机构,无法完成健全责任制、完善规程、安全培训、隐患排查等整改任务,仅能通过终止经营实现风险消除。刘晓冬货物运输服务部经营许可已终止、人员已退出行业,同样不具备继续整改的基础条件。
同类行业仍存在习惯性违章风险。部分仓储物流企业仍存在卸货前未确认货物状态、未与司机沟通、违规开箱板、货物固定不牢等问题,安全意识薄弱、"三违"行为仍有发生。
零散货站、个体运输户安全管理薄弱。小型仓储服务部、个体运输经营者存在安全制度不健全、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及时等短板,是物体打击事故高发群体。
四、评估结论
大庆市兴运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因已停止经营、终止全部相关业务,事故现场安全风险已全面受控,不再具备发生同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条件。
大庆市萨尔图区刘晓冬货物运输服务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到期终止,车辆道路运输证已注销,原经营者及驾驶员均已退出道路运输行业经营,次生风险已全面消除。
事故责任追究已按程序落实,行政处罚决定已依法全部作出,对未缴纳的罚款及加处罚款已移交法院强制执行,行刑衔接程序已按规定启动,相关法律程序正在依法推进。
大庆市兴运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及刘晓冬货物运输服务部因主体灭失,无法完成制度建设、培训教育、常态化隐患排查等整改事项,不具备继续实施整改的基础条件。
交通执法、区商务局、街道等部门已按要求落实行业、属地监管、警示教育、联合执法、重点盯防等措施,有效防范辖区仓储物流行业同类事故。
综上,大庆市兴运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07·0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整改措施已按实际情况落实到位,事故风险得到根本性管控。
五、工作建议
对关停企业实行长效盯防。持续跟踪大庆市兴运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原经营场地及主体状态,严禁原事故责任主体擅自恢复经营活动。
深化仓储物流行业专项整治。以"07·08"事故为警示,每年开展仓储、货物站场、道路运输装卸环节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货物固定、卸货流程、开箱板作业、风险辨识、隐患治理等,严厉打击违章操作。
压实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安全责任。督促小型仓储、个体运输经营者健全安全制度、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规范装卸作业流程,落实货物防脱落、防坠落措施,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强化宣传教育与源头管控。广泛宣传物体打击事故防范知识,推广规范卸货、安全装卸、货物固定等标准流程,引导企业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念,从源头降低事故风险。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对事故同类企业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重点核查隐患整改、制度执行、培训落实情况,巩固整改成效。
推动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健全仓储物流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升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能力。
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通过案例宣讲、线上推送、现场观摩等方式,持续普及仓储装卸安全知识,推动"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全面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大庆市兴运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07·0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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