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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机电设备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点击查看原文
环五山创新策源区元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和长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管理咨询、设计统筹、施工图审查、BIM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M4*开通会员可解锁*3189)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环五山创新策源区元岗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及广州环五山创新策源区长湴城市更新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环五山创新策源区元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和长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管理咨询、设计统筹、施工图审查、BIM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有关内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内容
1、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如下: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 1 |
环五山创新策源区元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和长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管理咨询、设计统筹、施工图审查、BIM咨询】服务 |
1项 |
2、投标供应商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单个子项或单个子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内容以《用户需求书》、合同等资料为准。
二、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元岗村、长湴村域。
三、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及城中村专项借款等。
四、 服务期:计划服务期49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包括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服务。
五、 最高投标限价: 40,122,902.00 元,各地块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
| 序号 |
地块名称 |
各地块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元) |
|||
| 项目管理咨询及设计统筹费 |
施工图审查费 |
BIM咨询费 |
合计 |
||
| 1 |
YG-12 |
946,728.63 |
124,842.06 |
1,236,060.00 |
2,307,630.69 |
| 2 |
YG-11-1 |
1,409,389.53 |
181,666.68 |
1,798,680.00 |
3,389,736.21 |
| 3 |
YG-8 |
1,694,882.57 |
215,727.92 |
2,135,920.00 |
4,046,530.49 |
| 4 |
YG-9 |
933,175.75 |
110,384.92 |
1,092,920.00 |
2,136,480.67 |
| 5 |
YG-13 |
1,697,662.81 |
224,783.58 |
2,225,580.00 |
4,148,026.39 |
| 6 |
YG-13-2 |
1,923,768.25 |
243,185.78 |
2,407,780.00 |
4,574,734.03 |
| 7 |
YG-16 |
938,328.01 |
114,816.80 |
1,136,800.00 |
2,189,944.81 |
| 元岗村小计(1) |
9,543,935.55 |
1,215,407.74 |
12,033,740.00 |
22,793,083.29 |
|
| 1 |
CB-23 |
1,076,597.80 |
148,766.94 |
1,472,940.00 |
2,698,304.74 |
| 2 |
CB-6 |
715,973.78 |
94,738.00 |
938,000.00 |
1,748,711.78 |
| 3 |
CB-12 |
1,440,708.66 |
191,647.50 |
1,897,500.00 |
3,529,856.16 |
| 4 |
CB-19 |
1,711,883.50 |
257,261.14 |
2,547,140.00 |
4,516,284.64 |
| 5 |
CB-20 |
1,831,525.93 |
275,675.46 |
2,729,460.00 |
4,836,661.39 |
| 长湴村小计(2) |
6,776,689.67 |
968,089.04 |
9,585,040.00 |
17,329,818.71 |
|
| 总计(1)+(2) |
16,320,625.22 |
2,183,496.78 |
21,618,780.00 |
40,122,902.00 |
|
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六、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或资质:
2.1承担项目管理咨询工作的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咨询能力(以投标函中的承诺进行评审)。
2.2承担设计统筹工作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2.3承担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备案证书,审查业务范围包含一类房屋建筑工程、二类或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须包括道路工程)。
注:
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③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招标人应当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咨询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任一种执业资格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及业务范围满足本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扫描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
4.1 联合体主办方为负责设计统筹工作的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2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3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落款出具,并由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七、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1. 投标人投标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2日-2025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及地点:本项目采用现场投标登记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地点是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13室 。潜在投标人须委派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上述地点进行投标登记和购买招标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并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否则招标代理将不予其登记和购买招标文件。
注:潜在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须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ebid.cn)进行注册(点击“投标人登录”进行注册,然后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左侧菜单“主体信息”下的“资料维护”填写详细的企业信息及上传企业资料)。(说明:热线电话:400-9030-870, 网站客服QQ:2136118347)。
八、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截止、开标时间及地址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9:00
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9:30
3. 递交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ebid.cn/)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招 标 人:广州环五山创新策源区元岗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广州环五山创新策源区长湴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地铁5号线小北站B出口)
邮编:510060
联系人:黄工、谢工
电话:020-83546213、13539741686
E-MAIL:gmetb2@126.com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主办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单位数量自行增减)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就下列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 (联合体名称) 主办方。
2. 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分工:
(1) (联合体主办方):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负责 。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2) (联合体成员):主要负责 ,具体按合同要求。
(3) (联合体成员):主要负责 ,具体按合同要求。
(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单位数量自行增减)
5.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单位数量自行增减)
年 月 日
备注:
对于联合体投标人,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