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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成)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主)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主)广州珠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主)广东华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主)广州智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6 | (主)建同设计有限公司,(成)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7 | (主)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通过 | |
| 8 | (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 9 | (主)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新中轴海珠片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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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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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4楼410室
招标人名称:广州新中轴海珠片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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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资格审查结果公示-S4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pdf资格审查报告(隐去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pdf
相关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区S4地块复建安置房建设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