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江门区域光伏电站台风“桦加沙”灾后复产抢修项目PC总承包(茭一电站#2地块)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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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20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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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江门区域光伏电站台风“桦加沙”灾后复产抢修项目PC总承包(茭一电站#2地块)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发展江门区域光伏电站台风“桦加沙”灾后复产抢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发展江门区域光伏电站台风“桦加沙”灾后复产抢修项目

项目编号:5000-APB20250147

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2.1标段划分:本项目根据现场受损的程度、区域、容量大小及抢修的时间要求,拟分为5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标段名称

容量(MWp)

备注

标段一

广州发展江门区域光伏电站台风“桦加沙”灾后复产抢修项目EPC总承包(茭一电站#3、4、6、7地块)

58

标段二

广州发展江门区域光伏电站台风“桦加沙”灾后复产抢修项目PC总承包(茭一电站#1地块)

51

标段三

广州发展江门区域光伏电站台风“桦加沙”灾后复产抢修项目PC总承包(茭一电站#2地块)

34

标段四

广州发展江门区域光伏电站台风“桦加沙”灾后复产抢修项目PC总承包(茭一电站#5地块)

30

标段五

广州发展江门区域光伏电站台风“桦加沙”灾后复产抢修项目PC总承包(九岗电站、大灶围)

20

注:本项目共五个标段,允许同一个投标人最多中标其中1个标段,即同一个投标人按标段顺序最多仅能被推荐为本项目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评标办法。

2.2招标范围:

标段

招标范围

标段一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茭一电站#3、4、6、7地块因台风损坏物资的拆除及复建等工作和茭一电站(含#1、2、3、4、5、6、7地块)、九岗电站及大灶围灾后重建全系统专项设计工作,投标人负责上述工作的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不含光伏组件)、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直至通过招标人验收并移交生产,以及质量保修期内消缺等所有工作均在本次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建筑物的试验和检测;负责工程安全、质量及工期管理;在合同范围内,为使项目符合达标投产验收要求的相关工作均含在承包范围内。

标段二

本项目为PC总承包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茭一电站#1地块因台风损坏物资的拆除及复建等工作,投标人负责上述工作的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不含光伏组件)、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直至通过招标人验收并移交生产,以及质量保修期内消缺等所有工作均在本次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建筑物的试验和检测;负责工程安全、质量及工期管理;在合同范围内,为使项目符合达标投产验收要求的相关工作均含在承包范围内。

标段三

本项目为PC总承包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茭一电站#2地块因台风损坏物资的拆除及复建等工作,投标人负责上述工作的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不含光伏组件)、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直至通过招标人验收并移交生产,以及质量保修期内消缺等所有工作均在本次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建筑物的试验和检测;负责工程安全、质量及工期管理;在合同范围内,为使项目符合达标投产验收要求的相关工作均含在承包范围内。

标段四

本项目为PC总承包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茭一电站#5地块因台风损坏物资的拆除及复建等工作,投标人负责上述工作的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不含光伏组件)、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直至通过招标人验收并移交生产,以及质量保修期内消缺等所有工作均在本次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建筑物的试验和检测;负责工程安全、质量及工期管理;在合同范围内,为使项目符合达标投产验收要求的相关工作均含在承包范围内。

标段五

本项目为PC总承包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九岗电站及大灶围因台风损坏物资的拆除及复建等工作,投标人负责上述工作的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不含光伏组件)、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直至通过招标人验收并移交生产,以及质量保修期内消缺等所有工作均在本次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建筑物的试验和检测;负责工程安全、质量及工期管理;在合同范围内,为使项目符合达标投产验收要求的相关工作均含在承包范围内。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3 工期:各标段均为合同签订后 60天内实现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

2.4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项目地点。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适用于标段一: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相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A、B)的资质:

A: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

B: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

3.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38MWp或以上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提供项目已并网证明,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

注: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4 投标人(指联合体成员方)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38MWp或以上的光伏电站设计或施工业绩(根据成员方在本项目承担的任务确认业绩类型要求)[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提供项目已并网证明,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

注:(1)本条要求仅对联合体投标适用,独立投标不需提供。如联合体成员方负责设计任务,则提供设计业绩;如成员方负责施工任务,则提供施工业绩;(2)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5 投标人拟委派人员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施工任务方委派):

A: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安全员资格要求:投标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原发证机关标注为“C”的证书)。

3.6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的内容提交投标人声明。

3.7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工作任务(施工任务或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

适用于标段二、三、四、五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相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3.2 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3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12MWp或以上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或PC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提供项目已并网证明,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

注: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4 投标人拟委派人员资格要求:

A: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安全员资格要求:投标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原发证机关标注为“C”的证书)。

3.5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的内容提交投标人声明。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号

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

总价:人民币 元,其中【非竞争性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为人民币 元,暂估价:新购组件性能检测费150000元。

标段二

总价:人民币 元,其中【非竞争性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为人民币 元,暂估价:新购组件性能检测费150000元。

标段三

总价:人民币 元,其中【非竞争性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为人民币 元,暂估价:新购组件性能检测费150000元。

标段四

总价:人民币 元,其中【非竞争性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为人民币 元,暂估价:新购组件性能检测费150000元。

标段五

总价:人民币 元,其中【非竞争性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为人民币 元,暂估价:新购组件性能检测费150000元。

5、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6、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20日至2025年112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202025年1126日17:30,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标书款支付方式如采用电汇或网上支付的,必须为公司账户转账。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育蕾支行;收款账号:4*开通会员可解锁*59000077。

7、办理CA证书:

7.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7.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7.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8、投标确认

投标单位在收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与投标。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9、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

12、其他事项

12.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资料都不予退还;如中标,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评标结果。

12.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3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对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9)异议事项不清晰不具体,或无事实依据,或相关证据证明材料不足的,或无有效证据证明的。

(10)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1)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异议无效情形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将其列入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其一定期限内参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控范围招标活动的投标资格

13、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陈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chenjx3@gdg.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工、方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35、838

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邮编:510640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28-30层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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