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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安居住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海珠区南华西路136号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1)本项目为海珠区南华西路136号维修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非承重结构拆除、结构加固、防湿防水防霉、格局调整、屋顶、围墙、钢结构、外立面、水电、门窗、装修装饰、软装、家具、电器、卫生洁具、灯具、厨房设备、智能化、网络、给排水、消防系统施工。(2)施工阶段包括:按经审核后出具的施工图纸及审核过的工程量清单列明的全部内容开展施工作业,设备材料的采购、送第三方检验检测、调试、调测、试运行、后续保修等工作,以及报建、报批、竣工验收(所涉及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即承担的非承重结构拆除、结构加固、防湿防水防霉、格局调整、屋顶、围墙、钢结构、外立面、水电、门窗、装修装饰、软装、家具、电器、卫生洁具、灯具、厨房设备、智能化、网络、给排水、消防系统施工。(3)制定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的图纸深化设计、工程量核实等。(4)验收阶段包括:完工后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的要求,按要求办理报验、验收工作等。(5)结算阶段包括:全过程资料收集汇总、并装订成册,分类归档,按要求出具竣工图及完成的结算资料文件等。(6)如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管理要求有调整,服务单位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7)以上工作内容所涉及费用均应包含在响应报价中。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采购需求书及合同条款。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最高限价(含税):¥*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详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注:(1)报价人的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任一项单项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单项限价(详见采购文件格式3),否则作无效处理。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为非竞争性费用,不得调整;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报价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2)报价人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自行报价,报价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列所有内容,否则,被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 (3)本采购项目只允许报价人提交一个报价,对于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价人参加本项目的意思表达清楚,报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可不提供该项资料,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5、按采购公告附件1要求签署盖章的报价人声明函。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按报价人提供的《报价人声明函》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报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处理。7、报价人应满足以下资质、人员要求:(1)报价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报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3)报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注:①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报价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报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报价人未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为由,认定报价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报价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报价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的,报价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报价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④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4)报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5)报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报价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8、报价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报价人提供的《报价人声明函》第十二条内容进行评审)。注:未在采购公告第3条单列的报价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七、公告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公告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4楼402室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4楼402室
十二、其他
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大厦南塔7楼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古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00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4楼402室
采购方:广州安居住房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海珠区南华西路136号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公告.pdf
海珠区南华西路136号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