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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渝医保中心发〔2021〕18号)和《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要求,重庆黄家中诊所管理有限公司大渡口湖榕路诊所、大渡口邢祖德德康诊所因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经办机构按照程序对其中止医保服务协议。中止医保协议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结算。现对其名单公告如下:
| 序号 |
机构编码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中止时间 |
| 1 |
H5*开通会员可解锁* |
重庆黄家中诊所管理有限公司大渡口湖榕路诊所 |
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山村街道翠园村18号附4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4月20日 |
| 2 |
H5*开通会员可解锁* |
大渡口邢祖德德康诊所 |
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秋实小区5--7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9月10日 |
重庆市大渡口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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