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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发改局: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房县武禹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房发改字〔2026〕3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省水利厅关于十堰市房县武禹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函》(鄂水利函〔2025〕411号)及相关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房县武禹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定本)》。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房县武禹河水库工程。
项目代码:2312-420325-04-01-766041。
二、工程任务、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工程任务
本工程主要任务是城镇供水和农业灌溉。通过新建武禹河水库,解决房县城区18.562万人居民生活生产用水问题,同时满足红塔镇马栏村,马栏河城区下游右岸营场、范家岭、油坊湾、党湾村、龚家垭以及城关镇李湾村、温泉村6800亩农业灌溉用水需求,提高供水保证率,改善供水条件,保障供水安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程建设地点
该工程位于房县红塔镇兴胜村。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1.水工建筑物。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灌溉输水建筑物、边坡工程、交通工程等。
2.水机设备。包括坝内取水管、生态放水管、灌溉输水管及所需水力机械设备等。
3.电气设备。包括10kV架空专线、建筑物照明、过电压保护及接地装置、计算机监控系统和继电保护装置等。
4.金属结构。坝身溢洪表孔金属结构包括三道弧形工作闸门及相应启闭设备,取水放空金属结构包括进水口拦污栅、三道工作闸门以及相应启闭设备,导流洞金属结构包括一道封堵闸门等。
5.信息化工程。依托房县南河水资源配置管理系统平台,新建水雨情监测、闸门远程监控、视频监控、生态流量监测系统等。
(四)工程规模
水库现状水平年为2021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供水保证率为95%,灌溉保证率为80%。水库死水位497米,正常蓄水位522米,设计洪水位522.61米,校核洪水位524.26米,死库容223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106万立方米,总库容1497万立方米。水库灌溉流量为0.505立方米每秒,坝址枯期生态流量为0.099立方米每秒,汛期生态流量为0.198立方米每秒。
三、水文及工程地质
(一)水文
1.基本同意坝址径流计算方法及成果。推荐坝址多年平均流量0.99立方米每秒,多年平均年径流量3122万立方米,多年平均年径流深0.295米。
2.基本同意坝址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水库100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261立方米每秒,10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878立方米每秒,3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758立方米每秒。
3.基本同意分期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
4.基本同意泥沙计算方法及成果。推荐坝址50年落库沙量为185.91万立方米。
5.基本同意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6.基本同意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设计。
(二)工程地质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基本同意水库区、坝址区、推荐坝线工程、导流隧洞、施工围堰、灌溉输水工程、弃渣场、交通工程、移民点(陈家湾居民点)工程地质评价意见,天然建筑材料调查和评价意见等。
四、工程设计
(一)工程等级及洪水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武禹河水库为Ⅲ等中型工程。水库挡水、泄水及取水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灌溉工程输水管道、闸阀等建筑物级别为5级。
挡水、泄水建筑物洪水标准采用100年一遇设计,1000年一遇校核;消能防冲建筑物采用30年一遇设计;灌溉工程输水管道、闸阀等建筑物洪水标准按10年一遇设计,20年一遇校核。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闸门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二)工程设计方案
1.基本同意坝线、灌溉输水建筑物轴线比选结论。选定坝线为上坝线,推荐混凝土双曲拱坝为选定坝型。
2.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枢纽采用混凝土双曲拱坝型式,泄洪表孔布置于3、4号坝段,采用有闸控制;取水建筑物布置于5、6号坝段;导流建筑物布置于大坝右岸;上坝公路布置于大坝右岸。
3.基本同意混凝土双曲拱坝结构设计。坝顶上游面弧长137.3米,最大坝高66.5米,坝顶高程525.5米,坝顶宽5米。坝体共7个坝段,自左岸起1~2号、5~7号坝段为非溢流坝段,3、4号坝段为溢流坝段。坝身上游侧高程474米处布置基础灌浆廊道,采用3米×3.5米城门洞型,廊道中心线距坝轴线4米。
4.基本同意坝基处理设计方案。大坝基础处理包括固结灌浆和帷幕灌浆。坝基采用固结灌浆,BⅡ类基岩孔间、排距均为3米,BⅢ1类基岩孔间、排距3米×1.5米,孔深一般为6米,坝踵上游2米范围和坝趾下游5米范围内孔深12米;坝基防渗采用帷幕灌浆,坝基及两岸主帷幕灌浆底线深入相对不透水基岩3Lu线以下3~5米,主帷幕灌浆防渗线路全长232.83米,基础高程474米以上采用单排帷幕灌浆,孔距2米,高程474米以下采用双排帷幕灌浆,孔距2.5米。
5.基本同意溢流坝段结构设计方案。泄洪表孔总长41.81米,采用弧形闸门控制,孔口净宽7米,共3孔。堰体采用WES型实用堰,堰顶高程515.6米,堰顶净宽21米。堰面下接挑流消能,挑流半径13米,尾坎顶高程为509.32米,挑射角为35.538度。大坝下游设20米长混凝土护坦,护坦顶高程463.5米,厚2米,两岸边坡采用1米厚混凝土护砌。
6.基本同意取水、放空建筑物和生态流量管设计方案。取水塔布置在5~6号非溢流坝段。取水塔进口设拦污栅及工作闸门,采用分层取水,底层取水口兼顾放空口,取水口底板高程分别为510.5米、501米、491.5米,取水管采用直径1米钢管,穿出坝体后接入闸阀控制室。取水管末端设岔管,中心高程为464米,左侧接DN1000放空管和DN450生态放水管,端头接DN700灌溉干管,管材均采用钢管。
7.基本同意灌溉输水管设计方案。灌溉输水管线采用有压管道重力自流,单管布设,管线由灌溉干管和1号、2号灌溉支管组成。灌溉干管以取水放空阀室(桩号0+149.39)为起点,分水点(桩号2+648.07)为终点,管线平面长度为2.499公里,管道设计流量为0.505立方米每秒,采用单根DN700螺旋钢管,壁厚8毫米;灌溉输水1号支管接分水点后穿越武禹河接至马栏村附近,管线平面长度为2.34公里,管道设计流量为0.436立方米每秒,采用单根DN650螺旋钢管,壁厚7毫米;灌溉输水2号支管接分水点后沿武禹河右岸道路布设至范家岭附近,管线平面长度为1.387公里,管道设计流量为0.069立方米每秒,采用单根DN300螺旋钢管,壁厚6毫米。管线设计埋深不小于1米。
8.基本同意库岸边坡防治设计方案。两河口Ⅰ号崩塌体高程500.22米以上脱离岩体全部清除,新胜村北侧高程505.71米以上不稳定斜坡体沿滑面清除,乌鱼河库尾高程544.67米以上不稳定斜坡体沿滑面清除。
9.基本同意交通工程设计方案。新建上坝道路0.978公里;新建左、右岸复建道路总长6.17公里,其中左岸复建道路2.64公里,右岸复建道路3.53公里。道路设计等级均为4级,路面宽4.5米。
10.基本同意大坝安全监测设计方案。
五、项目法人及建设期
(一)本项目法人为房县赓兴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武禹河水库工程项目部,负责本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
(二)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36个月。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按照《十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25年第1期价格水平计算,工程概算总投资45775.49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在符合国家政策和要求前提下,积极争取中央投资支持。建设单位要足额落实建设资金,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切实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投资不得用于建设办公用房、场区绿化和购置公务用车、办公用品。
(二)请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尽快办理齐备环评审批、防洪影响类审批、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征地移民审批等需要开工前取得的要件,抓紧做好工程开工各项准备工作,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三)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永久和临时征地面积,节约集约用地;妥善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生计问题,保障移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移民安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好预案,有效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四)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做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要切实保障生态流量,在枯水期增加下泄流量,确保生态用水安全。
附件:房县武禹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定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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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房县武禹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独立费用 |
合 计 |
Ⅰ |
工程部分投资 |
21367.81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11174.15 |
11174.15 |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419.12 |
461.73 |
880.85 |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158.83 |
850.20 |
1009.03 |
||
第四部分 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 |
675.00 |
211.21 |
886.21 |
||
第五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
3178.52 |
3178.52 |
|||
第六部分 独立费用 |
3221.54 |
3221.54 |
|||
一至六部分合计 |
15605.62 |
1523.14 |
3221.54 |
20350.30 |
|
基本预备费(5%) |
1017.51 |
||||
工程静态投资 |
21367.81 |
||||
Ⅱ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
22321.56 |
|||
Ⅲ |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
1028.75 |
|||
Ⅳ |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
880.90 |
|||
Ⅴ |
工程投资总计 |
45775.49 |
|||
静态总投资 |
45599.02 |
||||
建设期融资利息 |
176.47 |
||||
总投资 |
45775.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