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流动供销”试点工作服务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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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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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县“流动供销”试点工作落地见效,畅通边远“三区”农产品流通渠道,切实保障便民服务惠及民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靖州县“流动供销”试点工作

二、遴选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公办主导、民营运营、惠民实效、风险可控”的工作要求,择优选择一家综合实力强、服务能力优秀的商超企业实施”流动供销”服务。

三、工作目标

通过“流动供销”服务车,为边远“三区”群众提供便捷的日用品销售配送及农产品收购等业务。

四、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的本县商超企业,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近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拥有专业、稳定的团队,团队成员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4.报名企业要有用于开展“流动供销”业务的厢式货车(包括自有、长期租赁)且手续齐全、车况良好,有专门驾驶从业人员。

5.近三年以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日用品销售、农产品销售和收购类似业务业绩。

    6.认同供销合作社服务理念,服从县供销联社的统一管理,规范使用供销标识,接受服务质量监督考核。

7.本次公开遴选不接受以个人或联合体名义申请。

五、具体安排

1.申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填写申请书(见附件)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密封,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3.组织评审。遴选人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结合企业实际经营状况、服务能力等开展综合评估,择优遴选一家服务企业。评审结果将在靖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4.签订合同。遴选人与中选企业签订正式合作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股室:靖州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合作指导股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信地址:湖南省靖州县飞山南路203号供销合作联合社办公室(邮编:418400)

七、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不良合作名单。

2.本次遴选的最终解释权归靖州县供销合作联合社所有。

                            靖州县供销合作联合社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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