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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发展研究中心拟对《宝安区区域协同发展路径研究》课题项目所需相关服务进行自行采购,现发布采购需求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服务公司)报名:
一、项目名称
《宝安区区域协同发展路径研究》课题项目
二、采购内容
系统研究理清宝安在大湾区发展中的方位和未来发展方向,破解区域协同中的障碍,推动传统通道经济向高附加值枢纽经济跃升、区域高水平协同。课题拟重点分析两方面内容:一是区域协同机制构建,探索多层次区域协同模式,分析与周边区域在产业、创新等领域的协同路径;二是枢纽经济赋能路径,研究依托区位与基础设施优势,构建多功能枢纽体系,探索流量资源转化与产业升级路径,分析资源要素集聚与区域比较优势,为宝安提升在大湾区发展格局中的能级和辐射带动力提供思路指引。课题研究成果为4篇详实的研究报告。(平均单篇不少于8000字)。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20万元
四、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最终中标供应商为1个。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和转包(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8.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未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9.如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条件的公司,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且无合理理由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10.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如发现资格审查存在以下情形的,则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自行采购活动。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供应商的资质条件;(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是否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是否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情形。
六、报名截止日期(采购公告公示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报名方式
1.根据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编制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自拟,评审前资格审查用)。
2.根据项目需求及评审标准编制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承诺函、工作方案、同类业绩等。
3.投标文件提供纸质盖章版一式五份(可一正四副),电子件一份(可用光盘或U盘),密封后送至以下联系地址。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委区政府大楼1018室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研究中心
2026年 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