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项目名称 |
明光市人民医院未污染输液瓶(袋)及透析桶回收处置项目 |
||
| 项目地点 |
明光市境内 |
||
| 招标单位 |
明光市人民医院 |
||
| 投标资质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合一有效证件)。 3.投标人具有环境保护部门对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等塑料制品、玻璃输液瓶处置项目的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资料。(承诺即可,格式见附件) 4.具备履约所须的回收、运输、处理等专业能力和科学制度体系,回收的输液瓶等塑料制品不得用于医药、食品、化妆品、玩具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回收废物处理、再生利用溯源机制完整,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可回收物处置的相关要求。(承诺即可,格式见附件) 5.具备回收处置相关经营范围,拥有与回收量相匹配面积的经营场所。(承诺即可,格式见附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7.报名要求: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至代理公司处登记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也可电话联系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否则投标不予以接收。 |
||
| 项目规模 |
最低限价为2000元/年 |
||
| 项目概况 |
明光市人民医院未污染输液瓶(袋)及透析桶回收处置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
||
| 时间要求 |
公告发布时间(投标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截止;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 开标地点:明光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一楼放射科党员活动室 备注:公告发布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报名有效期,须在有效期内报名并参与投标,逾期不接收(接受)投标单位投标。 |
||
| 信息内容 |
|||
| 投标文件递交:现场递交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评标办法:高价中标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项目款支付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人:明光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华瑞智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志伟 联系人:李增莲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