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供电段轨道作业车增设防火抑制装置物资设备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JTZB2025YY-249)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08-13
发布于
山东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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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供电段轨道作业车增设防火抑制装置物资设备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JTZB2025YY-249)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招标编号:JTZB2025YY-249

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供电段轨道作业车增设防火抑制装置物资设备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JTZB2025YY-249

1、项目名称

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供电段轨道作业车增设防火抑制装置物资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TZB2025YY-249)

2、成交候选人

包件号

包件名称

成交候选人

排序

1

青岛供电段轨道作业车增设防火抑制装置物资

太原中车时代轨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1

1

青岛供电段轨道作业车增设防火抑制装置物资

浙江路安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2

3、公示期

如有异议,请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逾期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供电段

地 址: 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2号己

联 系 人:刘女士,辛先生(技术咨询)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天桥区成丰大厦8楼(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512884633@qq.com

5、其他公示内容

宝鸡中铁邦华轨道装备有限公司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不符合“采购公告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1.投标人须为防火抑制装置的生产商。所投标产品须具备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满足ZRGF-CP-58消防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其中:生产商、认证委托人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本投标产品须满足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技术条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检测报告和灭火性能检测报告。”要求,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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