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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6:37
招标编号:2026-HH-FW-ZTXYZB26-308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西车辆段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6-308)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西车辆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注册地及承担客运运营车辆必须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相关规定,所在地必须为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
3.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2025年)。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开具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公章)且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合法有效。
5.具有盟市际包车客运业务经营资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达到《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道路旅客运输达标等级为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道路运输客运企业。
6.提供职工通勤服务的车辆,登记注册日期须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后并提供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彩印件。
7.参与职工通勤运输的车辆保险要求:商业险保额:100万元,承运人险保额:每座100万元。
8.参与职工通勤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合法员工(须提供1年社保证明),具有相应的《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
9.投标单位须具有相关业务三年以上的通勤车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除保障职工正常通勤接送任务外,能按甲方临时应急工作需要在1小时内指派满足运送50人以上的车辆参与乌海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地区应急工作。
10.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车辆必须为投标单位所属资产。
11.投标单位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申请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处于停产停业或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当行为受到限制的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需提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12.使用车辆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配备的驾驶人员必须有准驾车型为A1的驾驶证。
13.此次业务外包所有项目不接受分包,实施整体对外承包(即运输车辆与司机必须属同一单位或由同一单位雇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报名时间以凭证上传时间为准),由汇信公司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每个工作日17:30分前完成当日核验)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6 年 4 月 30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6 年5月 9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6 年 5月11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6 年 5月11 日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可报名本次招标项目内所有标段)(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要求进行操作),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3
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4.5、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项目收取情况填写)
þ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具体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
名 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50 829 274 403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投标保函。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保函原件或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推荐到“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办理,
网址:http://47.118.59.207:7777/home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5 月15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本项目定于 2026 年 5月 15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邮政编码:010010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发票):李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htjhxzbcw@163.com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寄通知书联系邮箱:1723360230@qq.com
项目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htjhxzbyysl@163.com
开户单位: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3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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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 序号 |
采购人名称 |
地 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1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辆段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厂汉村 |
姜一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招标项目明细表
| 标段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完工时间 |
税率 |
交货地点 |
合同签订 |
| 一 |
包头西车辆段包头地区职工加班、延时通勤车业务外包 |
详见技术要求 |
趟 |
334 |
合同签订后1年内 |
13% |
包西车辆段院内 |
框架协议 |
| 二 |
包头西车辆段新街地区职工通勤车业务外包 |
趟 |
184 |
合同签订后1年内 |
鄂尔多斯新街 |
框架协议 |
||
| 三 |
包头西车辆段乌海地区职工通勤车业务外包 |
趟 |
184 |
合同签订后1年内 |
乌海 |
框架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