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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9:00:00
招标编号:XAJZXKY2*开通会员可解锁*8l
各投标人:
“西安局集团公司智能电子锁购置项目”项目(项目编号:XAJZXKY2*开通会员可解锁*8l),鉴于部分投标人对该项目包件1提出澄清问题,经招标人调查核实后,现将澄清答复如下:
问题1:原文:“3.3.15.★过压过流静电多重保护:须≥8KV接触静电,≥15KV非接触静电保护,须提供依据《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GB/T17626.3-2023,由符合CMA和CNAS检验标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过压过流静电多重保护”现行名称为“静电放电抗扰度”,检测标准为《GB/T17626.2-2018》,是否需要更正?
回复1:修改为:“3.3.15.★静电放电抗扰度:±8kv接触静电,±15kv非接触静电,须提供依据《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GB/T 17626.2-2018,由符合CMA和CNAS检验标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问题2:原文:“一、标准和规范。《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GB/T 17626.3-2023”
依据现行检测标准《GB/T17626.2-2018》出具的检测结果实为“±8KV接触静电,±15KV非接触静电保护”,是否需要更正?
回复2:修改为:“一、标准和规范。《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GB/T 17626.2-2018”
问题3:原文:“3.1.1系统组成:★单向光传输装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采用电隔离+光隔离的隔离方式;误比特率≤10⁻¹² ;网络吞吐量≥700Mbps;采用2+2(外网单元、内网单元、发送端光模块单元、接收端光模块单元)架构设计;支持≥10个10/100/1000Bast-T接口(含1个MAN接口、1个HA接口)。”
3.1.1系统组成:★系统由无源锁具、智能钥匙、智能锁具管理系统、APP、安全接入网关、可见光单向传输装置等组成。
3.1.1系统组成:★单向光传输装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采用电隔离+光隔离的隔离方式;
这两条中的“可见光单向传输装置”,和“单向光传输装置”,出现前后不一致。2段描述是否为同一装置?是否以系统组成中提出的“可见光单向传输装置”为准?
回复3:修改为:“可见光单向传输装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采用电隔离+光隔离的隔离方式;误比特率≤10⁻¹² ;网络吞吐量≥700Mbps;采用2+2(外网单元、内网单元、发送端光模块单元、接收端光模块单元)架构设计;支持≥10个10/100/1000Bast-T接口(含1个MAN接口、1个HA接口)。”
问题4:
原文:“3.2.11.湿度范围: 湿度(20% ~ 97%),须提供依据《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GB/T 2423.3-2016,由符合CMA和CNAS检验标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
原文:“3.3.10.湿度范围:湿度(≤93±3%),须提供依据《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GB/T 2423.3-2016,由符合CMA和CNAS检验标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3.2.11.湿度范围:湿度(20%~97%)
3.3.10.湿度范围:湿度(≤93±3%)
这两条中对湿度的描述不一致,请明确。是否可以统一为。
回复4:
1.修改为:“3.2.11.湿度范围: 湿度(93±3)%,须提供依据《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GB/T 2423.3-2016,由符合CMA和CNAS检验标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2.修改为:“3.3.10.湿度范围:湿度(93±3)%,须提供依据《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GB/T 2423.3-2016,由符合CMA和CNAS检验标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问题5:
资格条件原文:“2.投标产品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依据现行《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标准 ( 标准号: GB/T 17626.3-2023)出具的2024年以来产品过压过流静电多重保护质量检测检验报告;”
修改为:“2.投标产品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依据现行《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标准 ( 标准号: GB/T 17626.2-2018)出具的2024年以来产品静电放电抗扰度质量检测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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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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