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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00
招标编号:2026-JN-WZ-02-26FY-026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一季度便携式移动视频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6-JN-WZ-02-26FY-026)
1、项目名称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一季度便携式移动视频设备集中采购项目2、中标候选人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1 |
摄像手电 |
江苏欧辉照明灯具有限公司 |
| 2 |
普通记录仪 |
深圳市简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3 |
高端记录仪(定制软件版) |
青岛海信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 4 |
高端记录仪 |
青岛海信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 5 |
特殊摄像设备 |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3、公示期
3.1.否决情况:包件1投标人融科智能科技(山东)有限公司递交的报价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 技术条件【技术条件或服务要求】包件1高端摄像手电“18.平台安全性:平台须通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及以上)测评,提供相应等保证书。”的要求,故否决其投标。
包件2投标人融科智能科技(山东)有限公司递交的报价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2.业绩要求证明材料“(2)供应商需提供与所投包件近似规模(近似规模是指不小于本次包件采购的数量的60%)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或者发票(也可以为同一年度框架采购数量以及年度内国铁商城批量订单的合计数量),以及需要提供以上业绩的其中一份履约良好证明,上述两个材料缺一不可。”的要求,故否决其投标。
包件2投标人济南华安达通信器材有限公司递交的报价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2.业绩要求证明材料“(2)供应商需提供与所投包件近似规模(近似规模是指不小于本次包件采购的数量的60%)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或者发票(也可以为同一年度框架采购数量以及年度内国铁商城批量订单的合计数量),以及需要提供以上业绩的其中一份履约良好证明,上述两个材料缺一不可。”的要求,故否决其投标。
包件2投标人深圳市达城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报价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2.业绩要求证明材料“(2)供应商需提供与所投包件近似规模(近似规模是指不小于本次包件采购的数量的60%)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或者发票(也可以为同一年度框架采购数量以及年度内国铁商城批量订单的合计数量),以及需要提供以上业绩的其中一份履约良好证明,上述两个材料缺一不可。”的要求,故否决其投标。
包件4投标人济南奥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报价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一节物资需求一览表包件4高端记录仪的要求,缺少配件报价,故否决其投标。
包件4投标人融科智能科技(山东)有限公司递交的报价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2.业绩要求证明材料“(2)供应商需提供与所投包件近似规模(近似规模是指不小于本次包件采购的数量的60%)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或者发票(也可以为同一年度框架采购数量以及年度内国铁商城批量订单的合计数量),以及需要提供以上业绩的其中一份履约良好证明,上述两个材料缺一不可。”的要求,故否决其投标。
3.2.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招标人不予受理。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竞商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联系方式
招标人:济南铁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30号(经营集团院内)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
联系人:徐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