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机运检段2025年石家庄基地危险废物管理、清运、处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00
招标编号:BJDJYJD-AQK-2025-011
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以下简称:北京大机运检段)下辖石家庄东货场基地(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北大街141号)一处,基地内建有危险废物贮存库一座,建筑面积约100㎡。根据生产组织需要,需在基地内进行大型养路机械设备的检修,检修过程产生含油废物:①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主要为含油棉布、含油滤芯、含油塑料布、废弃油管、含油塑料油桶等;②废物类别: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 ,主要为含油物品分类存放的包装物、承载物及其他含油杂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第八十一条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具体要求,需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对北京大机运检段石家庄东货场基地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拣、装车、清运、处置,同时按照国家、河北省、石家庄市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含危险废物排放注册登记,河北省固废系统数据填报,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与审批、报备)。
北京大机运检段因资质、人力限制等原因无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自行分拣、分类、清运装车及处置,拟委托有资质的公司承揽以上项目。由承包方依照国家法律及相关地方法规要求,对北京大机运检段石家庄东货场基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处置,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根据《段管工程外包管理实施细则》(大机段办〔2019〕127号),“第十六条 单项合同估价3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可根据以下程序进行。1.……2.经审同意后,由承办部门比照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非招标采购。3.……”
拟合作单位:河北佐英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企业资质:《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国家许可证编号:1311260003)
综上所述,拟与河北佐英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单一来源方式进行石家庄东货场基地危险废物管理、清运、处置服务项目采购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