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房建公寓段2026年部分成本维修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22
发布于
内蒙古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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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房建公寓段2026年部分成本维修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0:00

招标编号:BFLX-SG2026-04

包头房建公寓段2026年部分成本维修整治

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BFLX-SG2026-04)

1. 工程概况

1.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简况:该工程为包头房建公寓段2026年部分成本维修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

1.2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实施范围和内容:

第一标段:包头电务段临河电务车间排水接入市政管网51506元、拉僧仲庙货场围墙整治57380元,主要内容见附件施工图纸。

第二标段:南园村站房屋散水及排水整治29998元、萨拉齐站风雨棚屋面及落水管整治99522元、东胜东站派出所围墙整治84622元、达拉特西站派出所房屋整治59414元,主要内容见附件施工图纸。

第三标段:东胜西轨道车库整治169251元、包头房建公寓段管内新街站派出所房屋整治99762元,主要内容见附件施工图纸。

第四标段:包头房建公寓段管内美岱召站派出所房屋整治267705元,主要内容见附件施工图纸。

1.3 工程投资概预算:工程总费用91.916万元,第一标段费用为10.8886万元,第二标段费用为27.3556万元,第三标段费用为26.9013万元、第四标段费用为26.7705万元。(此金额为预算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二次报价和审价后的最低价为准)。

1.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以实际批复的开工报告为准)。

1.5 质量目标:

1.5.1 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部颁验收标准。

1.5.2 使用材料和设备需严格按照《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明确建筑装饰装修标准及控制价格的通知》呼铁计函〔2024〕8号文件通知要求进行采购,除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与准入证以外,需经项目管理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认可签字方可进场。

1.5.3 每一道工序完成后,须经项目管理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

1.6 安全目标:

1.6.1 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1.6.2 施工现场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影响现场办公环境,不影响行车公寓人员生活影响,每天做到工完料净。

2.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一至三标段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第四标段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及相应安全考核证书,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需到场进行指挥施工,中途除特殊情况外,不许换人)。

2.2 近3年(2023年至公示结束前)承担过类似规模施工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需提供清晰可见的中标通知书(23年以后)、合同、竣工报告、发票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2023年至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2.4 申请人在近3年2023年至公示结束前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约;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申请人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查询需清晰可见,并将查询时间进行截图。

2.5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该工程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2.6为保证房屋整修质量,本次采购兼投不兼中。若某投标人在两个或以上标段中均为二次报价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由该投标人自行选择保留其在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3.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该工程的单位,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3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30同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房建公寓段)递交电子版申请文件,邮箱号btfjgydjsk@126.com,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带正式纸质申请文件(1份)、二次报价单(1份),参与二次报价(最低价报价法)确定成交候选人,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4.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4.1申请函。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4.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4.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4.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4.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需提供行政管理、诚实守信、严重失信、经验异常截图,截图需清晰可见,并附带截图日期。

4.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4.9是否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需响应工期及其他要求)。

4.10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与公告一致)

4.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附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

4.12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4.13 近三年诉讼或失信行为情况。

4.14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和检测设备表。

4.15施工方案针对此次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要有可行性,如需图纸请见附件。

5.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房产部。

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28号四楼土地房产部

电话:0471—2242425

6. 建设管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房建公寓段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74号

联 系 人:王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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