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车务段淄博站南站房地下一层消防管道 增设电伴热设施工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竞谈
发布时间:
2026-04-27
发布于
山东淄博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车务段淄博站南站房地下一层消防管道 增设电伴热设施工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00

招标编号:2026-JN-GC-ZBCWD12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车务段淄博站南站房地下一层消防管道增设电伴热设施工程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6-JN-GC-ZBCWD12)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是淄博车务段淄博站南站房地下一层消防管道增设电伴热设施工程,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车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车务段淄博站南站房地下一层消防管道增设电伴热设施工程。

2.2拟采购项目概况:淄博站南站房地下一层消防管道增设电伴热设施工程,包含淄博站南站房地下一层西侧出站通道喷淋管道约900m敷设电伴热设施,设电伴热控制箱2套,项目明细请见附件。

2.3质量要求

2.3.1售后服务: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2个月

2.3.2实施地点:淄博车务段淄博站南站房地下一层。

2.3.3付款条件:项目完成整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审计结算额的97%,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2.3.4质量保证

2.3.4.1中标人所供服务应按照项目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实施项目,确保所提供设备、材料及相关安装工作等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任何缺陷进行及时修补。

2.3.4.2中标人在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基础上,按招标人指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服从车站指挥安排,实施过程中,为保障项目顺利完成所需的、未在招标文件中列明的零星辅助物料,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采购、运输、安装及调试费用,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推诿责任或额外提出费用补偿要求。本项目费用结算根据验收时实际使用材料和实施内容进行。

2.3.4.3中标人应对所供应的项目负完全责任,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包装完好的原厂正品,验收时产品出现破损等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在五日内免费更换同规格型号的产品,并保证更换后产品的质量。

2.3.4.4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时间、内容须明确无误,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固定总价,已包含招标文件列明的所有物料及相关费用,中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2.3.5质量验收要求

2.3.5.1质量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有关消防工程安装的有关规定。

2.3.5.2投标人负责对其消防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铁路相关安全规定的培训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所供服务应按照项目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实施项目,确保所提供设备、材料及相关安装工作等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2.3.5.3投标人应按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完成项目实施工作,提供的产品应为包装完好的原厂正品,验收时产品出现破损等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在五日内免费更换同规格型号的产品,并保证更换后产品的质量,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2.3.5.4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聘员工,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2.4包件划分:共1个包件,淄博车务段淄博站南站房地下一层消防管道增设电伴热设施工程。

2.5交货期、地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经营资质范围应满足招标人服务需求。

3.2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4投标人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3.5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可查询。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施工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以上,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服务类型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及消防安全评估。

3.6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具有3年以上消防行业工作经验。

3.7投标单位应当具备:消防工程投入技术人员,一级消防工程师至少1人,二级机电工程建造师1人,同时具有低压电工或建筑电工1人,高空作业人员1人,焊工人员1人,须提供三个月社保查询证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中投标。

3.9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10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人必须勘察现场,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勘察现场证明由车站签认,招标人不集中组织勘察现场,勘察现场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5月 1 日,工作日内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投标人。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https://cg.95306.cn/ (国铁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地点为淄博市张店区山泉路3号,淄博车务段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如果报名后有弃标意向,请将弃标函发至邮箱12214989@qq.com。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车务段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山泉路3号

邮 编: 255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8.注意事项

报名、查勘现场后,如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谈判的,请务必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2 日15:00时前出具书面弃谈函,否则视为失信,由采购人据实向95306平台反馈。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车务段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