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辆段 宣传品制作询价(议价)采购公告 柳辆询价〔2026〕34号采购公告
询价
发布时间:
2026-03-31
发布于
广西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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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辆段 宣传品制作询价(议价)采购公告 柳辆询价〔2026〕34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6:07

招标编号:LLXJ-2026-34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辆段

宣传制作询价议价)公告

柳辆询价〔202634

1.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企业采购,依据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1.1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辆段宣传品制作询价采购。

1.2采购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辆段

1.3项目实施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辆段办公室

1.4项目经办人:李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2.询价(议价)范围

2.1本次采购内容不分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柳州车辆段宣传品制作需求一览表。

3.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3.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3投标人提供2023年或2025年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因成立时间较短,无法提供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公章。

4.分包、转包

本询价(议价)项目不允许另行分包、转包,不接受只参与所投包件部分内容的询价(议价)响应文件。

二、询价(议价)响应文件编制

1.询价(议价)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1.1响应文件装订要整齐坚固, 应采取普通胶装等装订方式。

1.2纸张用A4纸,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每页均需编有页码,页码须连续。

1.3询价(议价)响应文件封面的上半部分应有“柳州车辆段宣传品制作采购集中询价(议价)响应文件”字样,并注明“询价(议价)文件编号:柳辆询价〔202634”。下半部分应有参与询价(议价)供应商单位名称、包件号及服务名称,并加盖公章。

1.4参加询价(议价)供应商应编制询价(议价)响应文件,应有1份正本和1份副本,并单独装订成册。并在每套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询价(议价)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5询价(议价)响应文件编制应满足采购人提出的编制要求。个别必须修改的,修改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6询价(议价)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议价)文件有关交货期、质保期、交货地点、询价(议价)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服务要求、询价(议价)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2.询价(议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顺序:

2.1目录;

2.2报价表(询价(议价)报价货币种类:人民币)(附件1);

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

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3,询价(议价)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询价(议价)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2.5企业简介(应附询价(议价)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及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2.6询价(议价)供应商财务状况。

2.7本项目的实施及售后服务承诺与方案。(包括质保期承诺,售后故障响应承诺,服务方式、服务人员配备等,格式自拟)。

2.8无纠纷或经济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证明承诺(附件5)。

2.9违约责任承诺及若违约详细的罚则(格式自拟)。

2.10廉洁承诺书(附件6)。

2.11其他资料。(取得的其它认证证书等,可提供参投产品的各类检测报告等作为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三、询价(议价)

1. 响应询价(议价)文件提交方式及地址

2.1现场投递:须封装完好专人递交至柳州车辆段办公室(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永前路6区9号),封面注明“辆询价〔202634号+报价单位全称”。

2.2邮寄快递: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永前路6区9号柳州车辆段,封面注明“辆询价〔202634号+报价单位全称”。

注:递交报价资料应清晰易辩,如资料不全、内容辩识不清及逾期递交的则视为无效。为确保公平竞价原则、防止报价信息泄露,不接受资料传真递交方式.

2.3递交报价期限:即日起至20264818时。节假日及休息日不接受现场投递。

3.1询价(议价)地点: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辆段。

3.2询价(议价)时间:由采购实施人决定。

4.询价(议价)程序

4.1审查

审查分为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商务与技术响应审查、询价(议价)报价审查。

4.2重大偏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询价(议价)供应商的询价(议价)响应文件被确定有重大偏差的,为废标。

4.2.1如接受将不能实现采购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询价(议价)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询价(议价)响应文件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

4.2.2询价(议价)响应文件无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4.2.3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无签字,或无盖章,或日期错误,或委托内容错漏等重大偏差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本次投标工作时,未出具身份证复印件);

4.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件询价(议价),且经询价(议价)小组认定废标的;

4.2.5未按规定密封,且经询价(议价)小组认定废标的;

4.2.6资质条件不符合本文件或国家或行业或铁道部要求的,且经询价(议价)小组认定废标的;

4.2.7未按本文件要求编制《询价(议价)响应文件》的并导致引起较大歧义等较大问题的,且经询价(议价)小组认定废标的;

4.2.8询价(议价)响应文件有重大遗漏,且经询价(议价)小组认定废标的;

4.2.9询价(议价)响应文件未响应询价(议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交货期、交货地点与询价(议价)文件规定的严重不符且不能实现询价(议价)目的,经询价(议价)小组认定废标的;

4.2.10响应服务主要技术方案(规格指标、技术标准和性能)或服务方案或施工方案或维保方案明显不符合询价(议价)文件要求且不能实现询价(议价)的目的,经询价(议价)小组认定废标的。

4.2.11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工作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询价(议价)文件的要求且不能实现采购的目的,经询价(议价)小组认定废标的。

4.2.12询价(议价)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经询价(议价)小组认定废标的;

4.2.13最终报价不符合询价(议价)文件要求的,未报单价或未完整报价的,且经询价(议价)小组认定废标的;

4.2.14最终报价超过采购人的支付能力,经询价(议价)小组认定废标的。

4.2.15低于成本价竞标的。询价(议价)小组认为询价(议价)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价时,将要求该询价(议价)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询价(议价)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询价(议价)小组认定该询价(议价)供应商低于成本价竞标,其询价(议价)响应文件被拒绝。询价(议价)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以过半数询价(议价)小组成员意见为准。

4.2.16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且将被监督管理部门记录在案);

4.2.17参加询价(议价)供应商以任何不正当行为企图影响采购人决策的(且将被监督管理部门记录);

4.2.18询价(议价)小组有权要求有疑问的供应商提供所需询价(议价)响应文件(包括文件中的各类证书、证件、合同、证明等资料)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询价(议价)响应文件,询价(议价)小组有权按废标处理;

4.2.19 询价(议价)响应文件只是简单、单纯的复制、粘贴询价(议价)文件相应内容,没有详实描述所投包件的质量标准、要求、质保期、交货期、运输、交验等内容的,询价(议价)小组有权按废标处理;

4.2.20 不同的询价(议价)供应商委托同一个人参加本次集中询价(议价),经询价(议价)小组认定废标的;

4.2.21同一制造商授权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或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的。

4.2.23询价(议价)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形;

4.2.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形。

5.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标准:

5.1成交原则

5.1.1评审小组将依照本集中询价(议价)文件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在满足集中询价(议价)文件要求,且同等标准、保证供应的前提下,原则上综合得分第一中标。

5.1.2评审小组依据有效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报价资质评分和技术评分等进行测算推荐成交候选人。原则上选取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5.2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对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5.3成交通知

采购人对评审过程、确定成交供应商结果不作任何解释。成交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1.4经采购人公布的确定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或因其它原因取消其成交资格的,由采购人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询价(议价)。

四、合同签定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五、变更采购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报名供应商不满3个的,采购实施人重新发布采购公示,原报名供应商报名有效,无需另外报名。

2.经发布两次采购公示后,报名供应商仍不满3个的,采取商务谈判进行采购。

六、廉洁事项

1.如果被推荐的供应商在询价(议价)过程中或询价(议价)后有腐败或欺诈性行为的将被废标或取消成交资格。

1.1向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家属、子女)行贿或赠送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1.2宴请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或邀请采购人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娱乐,以考察名义邀请采购人工作人员免费旅游的;

1.3以不正当手段向采购人的工作人员了解询价(议价)小组成员情况,以及授意起到成交目的的;

1.4有其它不廉洁行为的。

七、本询价(议价)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

附件名称1:招标文件:宣传制作询价采购(2026).doc

链接:https://bid.95306.cn/api/mongo-server/file/download?file_id=429a64464a7844e38f79d381ca668e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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