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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洛清春晓移动通信室内分布系统供用电协议 转直接采购公示
鹿寨洛清春晓移动通信室内分布系统供用电协议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1家[适用于仅1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1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1个有效供应商],本次 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鹿寨洛清春晓移动通信室内分布系统供用电协议直接采购公示
鹿寨洛清春晓移动通信室内分布系统供用电协议采购人为鹿寨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为了向广大客户提供移动通信服务,乙方在鹿寨县桥东路洛清春晓地下车库安装移动通信设备。请求甲方供电,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基站供用电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1.甲方同意向乙方设备不间断提供220V电源(如遇供电局停电或检修线路等原因除外)。
2.乙方设备平均耗电功率为3KW,乙方自行安装电表计量,由乙方从甲方提供的电源接入点自行施工接入,甲方按每度电价 1 元(含损耗)和乙方电表实际用电量向乙方收取电费。如遇供电局调整电价,甲方电价也要相应调整。
乙方电费按每半年结算,支付方式为银行转帐。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广西鑫润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罗俊霖,*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韦焕华,*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鹿寨分公司
日 期:*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