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采购及平台开发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询价
发布时间:
2026-03-13
发布于
浙江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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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项目为天台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采购及平台开发服务项目(标段编号:ZJBBFA2*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天台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采购及平台开发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包括采购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液化石油气、工业及商业用途)及相关的安装调试服务、安全监管平台的开发服务等。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采购项目估算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含税】)。其中设备部分采购估算为875072元(含税),服务部分采购估算为399400元(含税)。

续签计划:无。

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及服务。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服务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本项目拟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本项目与成交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响应金额×成交份额】。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天台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采购及平台开发服务项目

ICT设备及服务

-

2

采购人指定地点

40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成交份额100%]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备注

1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387.2

★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元/单位)

2

安装调试服务

145690.84

★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元/单位)

3

安全监管平台

231101.61

★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元/单位)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同品牌同型号仅允许原厂商授权唯一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代理商所投对应品牌型号的唯一授权函,且制造商不得就该品牌型号产品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他供应商参与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3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1)★三、设计与安装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三、设计与安装

1执行标准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 146-2011;

2探测器设置

根据餐饮场所实际用气环境,确保用气设备及液化石油气使用器具处于可燃气体探测器检测有效半径覆盖范围内。

3安装设计

3.1确定安装位置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气体泄漏点的密度、被测气体的比重、周围物品分布等,在室内还要考虑门窗的位置、厨房接电问题,安装费用包含辅材费用。

3.2安装在厨房间、气瓶处,气体容易泄漏、易流经的场所及容易滞留的场所,探测器安装高度应高出地坪(或楼板面)且不超过0.3m,且与释放源的水平距离宜小于4m。

(2)★交付期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交付期

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及服务。

(3)★付款条件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付款条件

设备部分:合同签订乙方完成供货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开具给甲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

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开具给甲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

质保期满1年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开具给甲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

质保期满2年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开具给甲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

质保期满3年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开具给甲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

质保期满5年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开具给甲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

服务部分:合同签订乙方服务进度达到40%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开具给甲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

项目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开具给甲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

服务期满1年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开具给甲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

服务期满2年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开具给甲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

服务期满3年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开具给甲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

服务期满5年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开具给甲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

(4)★八、其他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八、其他

1. 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响应时所承诺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复核,如发现存在虚假承诺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承担价款总额30%的赔偿金。如造成损失超过该赔偿金的,采购人保留继续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的权利。如果设备已装机、运行,成交供应商在上述赔偿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

2. 成交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必须投保产品责任保险,且追溯期不低于5年,单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不低于RMB100万元,人身伤亡损失每人限额不低于RMB100万元,每次事故陪偿限额不低于500万。

3.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的相关资质文件,应在证件失效前一个月递交新证件到甲方备案。

(5)可燃气体报警装置1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1

★1需符合:《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5322.1-2019且出厂合格证必须标明执行该标准,并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生效的,有 “CMA、CNAS、ilac-MRA”标识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3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6)可燃气体报警装置2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2

★2产品支持丙烷气体检测(液化石油气);

(7)可燃气体报警装置3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3

★3使用寿命:≥3年;

(8)可燃气体报警装置9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9

★9探测器具备发送、接收远程控制信号,远程控制信号可控制电磁阀关闭的功能。

(9)售后服务1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售后服务1

★1.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质保期内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

(10)售后服务3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售后服务3

★3.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质保期内,具备从业经验的技术人员需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使用指导和系统升级等服务。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供应商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11)售后服务7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售后服务7

★7.质保期内,每半年委派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巡检,每年对仪器进行常规的维护保养和校准,使仪器保持良好的性能,并对用户进行技术培训,巡检、维护保养和校准、技术培训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2)安全监管平台1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安全监管平台1

★1平台要求:供应企业需具有所供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若后期出现知识产权纠纷影响到本项目的正常运行,一切后果由供应企业承担。

(13)安全监管平台10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安全监管平台10

★10无特殊原因下,平台支持无缝接入天台县行政执法局燃安码平台。

(14)安全监管平台2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安全监管平台2

★2搭建要求:供应企业需对用户及服务人员进行培训;需协助采购人建设完善、规范的燃气安全监管系统;

(15)安全监管平台3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安全监管平台3

★3实时监测:可实时数据传输及监测、实时显示点位位置、实时显示设备运行状态及报警信息;

(16)★服务期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服务期

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17)★质保期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质保期

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00秒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样品: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668号

地 址:

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邮 编:

317700

邮 编:

310000

联 系 人:

王工

联 系 人:

张雨亭、王敏莉、茅翔宇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zhangyuting.hx@chinaccs.cn、1146767436@qq.com、maoxiangyu1995@163.com

网 址:

/

网 址:

https://hxzhaobiao.hxdi.cn/

开户银行:

登录https://hxzhaobiao.hxdi.cn/查看虚拟子账号

账 号:

登录https://hxzhaobiao.hxdi.cn/查看虚拟子账号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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