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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合同(宜华湘江名城3期) 转直接采购公示
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合同(宜华湘江名城3期)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1家[适用于仅1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1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1个有效供应商],本次 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合同(宜华湘江名城3期)直接采购公示
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合同(宜华湘江名城3期)采购人为湘潭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湘潭市电信公司在湘潭岳塘区东泗路289号宜华湘江名城3期小区建有室分基站,收款方供应商为:广东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因基站建在该小区,所以只能向对方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其中物业管理费为:1500元/年,交流电采用电力局直供电。
二、直接采购原因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广东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祥,*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桦,*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湘潭分公司
日 期:*开通会员可解锁*